临时立法会

临立会CB(2)561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并经主席核正)

档号:CB2/PL/WS

临时立法会
福利事务委员会
特别会议纪要


日期 :1997年10月21日(星期二)
时间:下午2时30分
地点:立法会会议厅


出席委员:

王绍尔议员(主席)
陈财喜议员(副主席)
何世柱议员
李启明议员
杜叶锡恩议员
林贝聿嘉议员
梁刘柔芬议员
莫应帆议员
陈婉娴议员
杨孝华议员
杨耀忠议员
刘江华议员
蔡素玉议员

缺席委员:

朱幼麟议员
李家祥议员
梁智鸿议员
许贤发议员
冯检基议员
蔡根培议员
罗叔清议员
谭耀宗议员

其他出席议员:

罗祥国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卫生福利局副局长(2)
何永谦先生

卫生福利局首席助理局长(1)
赵崇帼女士

署理社会福利署署长
黃游倩如女士

社会福利署助理署长(社会保障)
简何巧云女士
代表团体:
香港老人权益联盟
谭蝶魂女士
顏秀芳女士
简淑英女士
彭伟成先生
梁惠珍女士
陈永尧先生
朱凤女士
陈 荣先生
刘锐科先生
林培山先生
邓珊珊女士

香港社区组织协会
吴卫东先生
列席秘书:
总主任(2)4
陈曼玲女士
列席职员:
高级主任(2)4
麦丽娴女士



I.为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的长者发放每月额
外援助金的开始实施日期


主席指示,是次会议只讨论即时发放每月380元的额外
援助金予综援受助老人长者的日期事宜。至于各代表
团体的在意见书內所载述提出有关于综援的其他要求
,则只会转达予政府当局以作考虑,不会在席上讨论
。(在席上提交的意见书已随临立会CB(2)482号文件送
交缺席的委员参阅。)

2.陈婉娴议员指出,行政长官在1997年10月8日发表《
施政报告》后,综援受助长者随即表达示不满之情,
质疑政府当局为何不能即时向他们发放每月 380 元的
额外援助金,而且为何及增幅这样为何这样少微薄。
据其记忆所及,前立法局的议员亦曾极力要求政府当
局在有关于综援的检讨尚待完成以前,应由即时起,
每月发放增加 300 元的额外援助金额予综援受助老人
长者。她亦希望政府当局察悉,临时立法会大部分议
员均支持即时发放每月的额外援助金予综援受助老人
长者。

3.谭蝶魂女士代表香港老人权益联盟,就综援一事提
出以下要求 ─

  1. 即时将每月综援金额即时增加600元发放每月600
    元的额外援助金额;

  2. 在1998年年初或之前,将综援金额提高至2,900元
    ;及

  3. 不要取消每年发放的农历新年特别津贴和康乐津
    贴。
她指出早于1997年4月,他们已要求由即时起,每月增
加综援金额300元。因此,现时的 380 元额外援助金额
实不足够,因为这个数额并未计及过去6个月的通胀情
况。况且,即时发放每月380元的额外援助金予综援受
助长者,只会使政府的财政开支增加约2.6亿6,000万元
。以政府的庞大储备而言,足够应付裕如。她亦批评
政府拟取消每年发放的农历新年特别津贴和康乐津贴
,实在过于吝啬,因为这两项津贴都是长者极为需要
的,取消老人亟需的农历新年特别津贴和康乐津贴。

4. 香港老人权益联盟的陈永尧先生批评政府当局的政
策自相矛盾。政府一方面承认现行的综援金额不足,
另一方面却决定在1998年4月1日才开始发放额外援助
金。既然有关于综援的检讨已指出现行的综援金额不
足,政府当局理应即时向长者发放每月 380 元的额外
援助金。他呼吁议员设身处地,了解为老人长者所处
的困境设想。,因为许多很多老人长者均长期患病,
有需要付出大笔需要花费大笔金钱治病医疗费用。

5. 彭伟成先生代表并沒有领取非综援的受助老人长者
,表达对《施政报告》內有关于长者福利的部分表示
失望不满,并指出老人根本不能从强制性公积金计划
根本不能受惠及长者。他建议政府当局增加高龄津贴
金额,并就非沒有领取综援的受助老人长者的的生活
水平进行调查。

6. 本身是独居非并沒有领取综援的受助独居长者老人
的梁惠珍女士,要求政府当局将申请综援的资产限额
提高至 70,000 万元。她表示由于本身薄有积蓄,故此
不符合领取综援的资格。然而,在迁获安置入住慈云
山一个居住单位后,她实际上要负担高昂的租金,现
时的单人房间租金高达每月 900 元的昂贵租金。她又
指出,老人的长者在医疗方面的开支每月平均需约700
元至800元。因此,老人为了一点安全感,为求晚年生
活有所保障,长者希望储薄有少许积蓄,实在可以理
解。

7. 香港社区组织协会代表吴卫东先生表示,行政长官
经常提及,在制订安老政策时,其目标旨在做到“老
有所养”,并承诺会极为著注重老人长者福利。既然
如此,他质疑为何政府当局不能即时向增加老人长者
发放额外的每月综援金额。他指出,由此而增加的额
外费用开支仅属少小数目,尤其与香港政府拨款10亿
美元联手协助泰国应付金融危机一事比较,只更属九
牛一毛。他更询问,如果有长者在新措施尚待推行期
间综援金额增加前,一旦有老人死于因贫困无依而离
世困,则应由谁人承担责任属。

8. 何永谦先生告知议员,现时所讨论的问题,其实亦
已由政府的最的高层官员其实已人士详细席上所讨论
的事项。政府当局决定不即时向老人发放每月额外援
助金,主要原因在于缺乏拨款以,无法应付 2 亿余多
元的预计费用开支。他阐释谓,政府在综援方面的开
支已大幅上升。事实上,在本财政年度的首季,综援
开支已达22亿元,但政府这一季综援金额的预计同期
的综援预算开支则只为16亿元。換言之,在本年度首
季,综援金额已超支达37%。

9. 何永谦先生进一步指出,政府在综援方面的开支已
持续上升增加,其增幅与过去数年综援个案量的上升
幅度一致。按照现时的情况预计,本年度综援的开支
总额约为95亿元,远远超过此开支项目的预算,即70
多亿元的预算开支。他解释,卫生福利局无法在该局
可动用的开支项目下调拨足够的余款以抵消,应付建
议在本财政年度增加380元援助金额而?新的额外费用
开支。

10.陈婉娴议员指出,政府当局曾经毫不犹豫,以10亿
美元协助泰国应付金融危机,但现在却表示不能应付
2亿多元的额外开支。她表示不能接受政府当局的解释
,并强调临时立法会议员和很多巿民均赞成,应即时
发放 380 元的额外综援金予受助长者。她又批评政府
当局的解释牵强,置长者的福祉于不顾。她建议政府
当局应考虑动用储备金来应付这项开支,而这做法亦
有先例可援:前香港政府曾于1993至94年度动用储备
金应付当时大幅增加的社会福利开支。此外,政府当
局亦可以考虑利用非经常开支,支付即时增加综援金
额所需的款项。

11.何永谦先生在回应时呼吁议员体谅卫生福利局的处
境,因为该局每一财政年度可以动用的开支,仅限于
在该财政年度预算案內所获拨的款项。他再次明确表
示,在卫生福利局可以动用的款项中,并无余款可用
以支付2亿多元的额外开支。

12.何世柱议员指出,自由党要求将每月的综援基本金
额增至3,100元,但政府建议只增加380元的综援金额,
增幅实在远较自由党所建议者为小。他又认为,政府
当局应该即时将每月380元的额外综援金支付予受助长
者,因为巿民大众及临时立法会议员均赞成应即时发
放这笔款项。此外,此举亦不会引致钜额开支;政府
既然持有丰厚的财政储备,每日赚取的利息约达 1 亿
多元,肯定可以应付这方面的开支。

13.杜叶锡恩议员表示,政府有能力斥钜资举行烟花汇
演,又解囊协助挽救泰铢。在这情况下,怎能令长者
相信,当局无法应付 2 亿多元的额外开支?她怀疑政
府是否真的不能应付有关的额外开支,还是因为即时
增加综援所涉及的工作过于繁复,政府当局为图方便
才作出这个决定。何永谦先生在回答时解释,他本人
不能确实表示政府当局能否从卫生福利局可动用的款
项以外觅得其他财政来源,以应付有关的开支。不过
,他答允把议员的意见转告政府当局,以供考虑。

14.李启明议员亦认为政府当局的解释牵强,并询问政
府当局何以不考虑向财务委员会申请追加拨款,以应
付该项开支。何永谦先生在回答时表示,只有在预算
案中已作出预算拨款的项目,才会获得追加拨款。举
例说,政府当局可以为应付综援方面的开支增长而申
请追加拨款,因为在制定财政预算案的时候,综援计
划已经是政府当局所承担的政策项目。不过,现时讨
论的 2 亿多元额外开支,则是由于政策转变而引致,
而在制定现行的预算案时并沒有为此而预留款项。

15.蔡素玉议员认为,在英国管治期间,长者福利问题
一直受到忽视,因此,政府当局应该弥补过去的不足
,尽快作出改善。她乐于见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
诚意改善长者福利。香港现在繁荣富裕、成就卓越,
长者亦曾为此作出很大贡献。因此,她希望政府当局
可以尽快在长者福利方面作出具体的改善。

16.莫应帆议员指出,前立法局议员一向均要求即时增
加长者的综援金额;临时立法会议员亦一直提出同样
的要求。他怀疑卫生福利局局长和何永谦先生的听觉
有问题,以致一直听不到认为应即时增加长者综援金
的要求。他认为只需要采取简单的行政措施,已可以
满足这个要求,但行政长官似乎并不知情;他对此感
到失望。他预计何永谦先生可能擢升有望,因为过往
的先例显示,不接纳增加综援金的要求的官员往往仕
途顺利,很快便会获得晋升。

17.何永谦先生在回答时澄清,他已经尽力向议员阐释
政府当局在此事上所考虑的问题,同时欢迎大家在讨
论过程中提出不同的意见。不过,他认为议员无须作
人身攻击,或对他作不公平的批评。莫应帆议员在回
应时澄清,他只是要求政府当局正视长者的需要,并
非作人身攻击。

18.梁刘柔芬议员亦表示支持即时增加综援金额,并要
求政府当局提供更多活动和工作机会给长者,令他们
的晚年生活更为丰盛。她又询问政府当局何以在过去
数年来,一再无法对综援个案量作准确的预测。何永
谦先生在回应时表示,当局可以在预测个案量方面再
作改善,但预测有欠准确的主要原因,在于综援个案
量大幅增加,而综援个案量大幅增加有多个原因,其
中包括当局加强宣传综援计划、增加综援的援助金额
,以及改善综援计划的资产限额。他解释谓,虽然失
业率持续下降,但认识综援计划并申请援助的失业人
士则越来越多。他请议员注意,政府在综援受助家庭
方面的开支,远较为综援受助长者付出的开支为多。
梁刘柔芬议员在回应时表示,香港只有 600 多万人,
政府当局应该能够对有需要领取综援的人口数目及结
构,收集到更准确的资料。这些资料有助当局更准确
地预测综援个案量,并制定更准确及合乎实况的财政
预算。

19.杜叶锡恩议员同意,对于那些因为母亲不准留港而
须领取综援的家庭,政府当局这方面的开支的确是过
多。由于这些家庭的父亲需要放弃工作,在家照顾子
女,因而需要依赖公共援助生活。她认为这些款项运
用不当,情况令人忧虑。不过,她认为不应因为一些
因入境政策而导致的问题,而令长者生活艰难。陈婉
娴议员亦认为,综援个案量增加,部分原因在于政府
当局过往一直沒有积极协助失业人士,这些人士现在
便变成政府在财政方面的负担。她提出警告说,如政
府不能及早正视社会人士对老年退休金计划的需要,
在若干年后政府便须承担沉重的负担,因为香港的人
口正在迅速老化。

20.杨耀忠议员赞成即时增加长者的综援金额,并认为
政府当局应该寻求各种可行的拨款方法。他又认为,
假如已证实确有需要即时增加长者的综援金额,政府
当局应该尽其所能,寻求可以取得拨款的方法。

21.陈财喜议员认为,政府当局在批拨社会福利开支方
面过于谨慎。他建议何永谦先生和行政长官分别尝试
在一个月內只使用2,060元,以便更深入了解长者的苦
况。

22.林贝聿嘉议员亦赞成即时实施每月增加 380 元综援
金予领取综援的长者。

23.陈婉娴议员动议议案,措辞如下:

“本事务委员会要求政府由1997年10月开始发放每月
380元的额外援助金予综援受助长者。”

24.陈财喜议员其后修正该议案,经修正后的议案措辞
如下:

“本事务委员会要求政府由1997年10月开始发放每月
380元的额外援助金予综援受助长者,并反对政府取
消每年发放给长者的农历新年特别津贴和康乐津贴。”

25.有关陈财喜议员就议案所动议的修正案,何永谦先生
澄清,政府当局并非取消每年发放的农历新年特别津贴
和康乐津贴。他解释谓,政府当局实际上是建议把综援
计划下每年发放给长者的农历新年特别津贴和康乐津贴
合并,并把原本每年发放 550元的援助金,大幅提升至
每月发放380元。

26.陈婉娴议员认为陈财喜议员动议的修正案恰当,并要
求主席把议案付诸表决。

27.与会议员一致赞成经陈财喜议员修正的议案。

28.议员要求政府当局进一步考虑议员在议案內所述的要
求,并于一星期內回覆事务委员会。议员亦同意在会后
随即着手安排与行政长官会面,以便亲自向行政长官陈
述他们的意见。

29.会议于下午3时45分结束。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