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八年二月十八日
会议文件
临时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
社会保障助理人手短缺问题及
有关问题对社会保障服务质素的影响
补充参考便览
引言
一九九八年一月十四日,临时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
讨论了社会保障助理人手短缺的问题,以及有关问题
对社会保障服务质素的影响。委员决定在下次会议中
,进一步探讨这个问题。
2.本文件旨在提供补充参考资料,让委员知悉综合社
会保障援助金(综援金)申请的调查程序、改善社会
保障办事处人手编配的计划,以及提高社会保障服务
质素的各项措施。
综援申请的调查程序
3.在接到综援申请后,社会保障办事处的高级社会保
障助理员会在办事处会晤申请人或进行家访,以便进
行调查。在调查过程中,有关人员会审核申请人及其
家人的财政和其他方面的状况。申请人必须提供有关
文件,如薪俸结算书、医疗报告、租单和学费收据等
,以证明所报资料属实。如有需要,高级社会保障助
理员会与申请人的雇主、亲属、房东和学校当局联络
,以核实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申请人必须作出声明
,表示所提供的资料属实。申请人会获提醒,假如明
知或故意作出虛假声明,或隐瞒任何资料,意图骗取
综援金,便可能会遭到检控。
4.高级社会保障助理员完成调查后,会评估申请人的
资产和需要,然后把个案提交一级社会保障主任或二
级社会保障主任,以核对有关资料,并批核申请。如
属简单个案(如独居老人或患病人士的申请),有关
的综援金申请会由二级社会保障主任批核。至于性质
较为复杂的个案(如涉及家庭或失业人士),有关申
请会由较高级人员,即一级社会保障主任批核。一般
来说,新申请个案的综援金批核期为六个月。社署会
在限期届满前进行覆检,以查核受助人的情况有否改
变,并决定是否继续发放综援金。
5.在调查新的综援申请和覆检个案时,社署人员一般
须进行家访,藉此核实受助人的情况。
纾缓工作量的现行措施
6.由于人手短缺,以及为了纾缓前线人员的工作压力
,当局已由一九九七年八月一日起推行下列措施:
- 无须为九成的综援申请和覆检个案进行家访,
以及
- 使九成老人综援个案的援助金批核期自动延长
6个月。
在社会保障办事处增设额外的社会保障助理职系人员
职位
7.为改善社会保障办事处的人手情况,社署已取得所
需资源,在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增设逾 100 个高级社
会保障助理和社会保障助理职位。当局现正为增设这
些职位进行筹备工作,例如在聘任候补名单中筛选合
适的应征者,以及展开新一轮招聘工作。我们计划分
两个阶段增设这些职位。大约四成的新职位将于一九
九八年四月一日开设,其余职位则于同年六月开设。
提高社会保障服务质素的措施
8.社署增设职位后,会推行下列措施:
- 增设一个特别调查小组,以加强对涉嫌欺诈个
案的调查工作;
- 加强现有特别调查小组的人手,以便对单亲、
失业和低收入人士的综援个案,每月多进行500
次抽样家访调查,原因是这些个案的情况较为
不稳定,需由特别调查小组专人处理;
- 调配各社会保障办事处的社会保障助理员,以
便对领取综援的单身老人每月多进行2 400次抽
样家访调查。社署人员除了调查这些受助老人
的经济状况外,同时也会向他们介绍综援的特
别津贴,以及了解他们是否还有其他福利需要
;以及
- 审核欺诈个案內部委员会会继续视乎情况,建
议是否就欺诈个案提出检控。
9.推行上述措施,除可加强社署防止和调查欺诈个案
的能力外,还可改善向受助人提供的服务。举例来说
,进行更多家访,社署便可更妥善地照顾受助老人的
经济和其他福利需要。
总结
10.社署定会继续密切监察各个社会保障办事处的工作
量,并寻求资源,用以增设职位,设法应付增加的服
务需求;另外也会设法进一步精简工作程序,藉以改
善服务。
社会福利署
一九九八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