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議員在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一日舉行的
《1998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
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上提出的問題

政府作出的回應


問題1

政府可否按年齡、性別、司機接受測試的時間、過錯是否在於醉酒司機的交通
意外個案所佔比例,以及因交通意外進行的測試所佔比例等資料,提供(一九九
六至一九九八年間)曾接受呼氣分析的司機的分項統計數字?


按年齡、性別和司機接受測試的時間分類,在一九九六至一九九八年間,曾接受呼
氣分析的司機的統計數字載於附件A

過錯在於醉酒司機的交通意外個案佔75%。因造成交通意外而進行的測試佔97%。

問題2

政府可否就一九九六至一九九八年間涉及酒後駕駛的致命交通意外,提供有關
車輛的分項數字?


現把議員要求得到的資料載列如下:

私家車22
輕型貨車5
的士1
電單車7
公共小型巴士2
單車2
_______________
總計39


問題3

關於較早時政府在書面回應中提述的海外研究,政府會否考慮向我們提供這些
研究的全文?


關於較早時政府在書面回應中提述的研究,文本載於附件B

問題4

政府會否考慮評估司機因酒後不能駕車而須支付多少交通費和泊車費,以及會
否提供新服務,按這類司機的要求代為把車輛駛回指定的地方?


若以平均泊車12小時和每小時收費17元計算,估計泊車費約為 200 元。至於交通費
,則視乎所用交通工具的種類,以及喝酒地方與司機住所的距離而異,可以相差很
大。

政府沒有計劃為喝酒的司機提供接送服務。如有此需求,相信會有商業機構提供這
項服務。

問題5

把學校私家小巴納入客運營業證計劃之前和之後,對政府與這類小巴的車主和
司機來說有何好處和責任,政府可否作一比較?


對政府與學校私家小巴的車主和司機來說,各種好處和責任的比較資料載於附件C

問題6

政府可否就學校私家小巴與其他受客運營業證計劃規管的客運服務車輛,把兩
者的權利和責任作一比較?


有關的比較資料載於附件D

問題7

關於兩份協議,出現了私人營辦商"保留"政府一般收入的情況,政府會否考慮
全部列出政府所簽訂而有類似情況的管理協議(包括隧道的管理協議)?


屬於運輸署管轄範圍而有類似情況的管理協議,載列於附件E



附件C


政府與學校私家小巴車主及司機
在學校私家小巴被納入客運營業證計劃內
之前和之後的好處與責任比較



政府 學校私家小巴車主/司機
好處與責任 被納入客運營
業證計劃之前
(a)
被納入客運營
業證計劃之後
(b)
被納入客運營
業證計劃之前
(c)
被納入客運營
業證計劃之後
(d)
營運商獲批准
的方式
發出批准信。 根據《道路交通
條例》(第 374
章)第27條簽發
客運營業證,與
授權營辦公共巴
士及公共小巴服
務的做法一致。
客運營業證乃發
給營辦商,而非
個別車輛。
每年為批准信續
期。
每兩年為客運營
業證續期,因此
更為方便。
須繳付費用 免費。 客運營業證費用
:每年 396 元每
部車輛的客運營
業證證明書費用
:每年160元。
無須繳付費用。 按照(b)項繳付費
用。
是否有利執行
及劃一實施實
施新訂定或經
修訂發牌條件
時(包括安全
措施)
需在個別車輛續
牌時修改發牌條
件。因此在車輛
續牌前,政府不
能該等引進任何
新安全規定或進
行規管。
可在進行諮詢,
及給予客運營業
證持有人三個月
通知後,修訂發
牌條件。而屬於
同一客運營業證
內列明的所有車
輛,同時一併受
經修訂的條件限
制。
須遵守發給個別
車輛的批准信內
所規定的發牌條
件。
須遵守客運營業
證所規定的發牌
條件。該等條件
與(c)項相同,直
至再行修訂為止
保險費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保險費金額視乎所提供的座位數
目及服務而定。由於座位數目與
服務性質不會因實施客運營業證
制度而改變,預計保險費不會有
變更。
執法行動 根據下列法例,
當局可就任何不
符合發牌條件的
行為,提出檢控

(i)《道路交通條
例》(第374章
)第52(9)及(10)
條;或
(ii)《定額罰款
(刑事訴訟)
條例》(第240
章)第3條。
除(a)項外,根據
《道路交通條例
》(第 374 章)
第30條,運輸署
有權就任何不符
合客運營業證條
件的行為,召開
研訊,以決定應
否取消、暫時吊
銷或更改客運營
業證。
如營辦商違反有
關牌照的條件,
其車輛牌照可能
會被取消、暫時
吊銷或更改。
如營辦商違反有
關條件,其獲發
的客運營業證可
能會被取消、暫
時吊銷或更改。




附件D


納入客運營業證計劃內的學校私家小巴
相對於同一計劃中其他客運服務車輛的權利與責任比較


權利與責任 學校私家小巴 其他客運服務車輛
(公共/私家巴士、公共小巴)
可提供的服務種類 只提供學校私家小巴服務。 公共巴士:
提供旅遊服務、酒店服務、學生服務
、僱員服務、國際客運服務、居民巴
士服務、複式類型交通服務及合約方
式租用服務。

私家巴士:
提供學生服務、僱員服務及殘疾人士
服務。

專綫小巴:
提供公共小型巴士(專綫)服務。

紅色小巴:
提供公共小型巴士(非專綫)服務。
客運營業證有效期 所批出的客運營業證通常為
期兩年。
所批出的客運營業證通常為
期兩年。
(專綫小巴除外:客運營業
證為期三年)
須繳付費用 客運營業證費用:每年 396
元每部車輛的客運營業證證
明書費用:每年160元。
相同。
客運營業證條件 除所指定種類服務的經營條
件外,另加入特定條件以加
強保障學童安全:例如當有
學童在車上時,司機不得離
開駕駛座位等。
因應不同種類服務施加不同的條件。
車輛檢驗 沒有更改 -- 每年檢驗。 每年檢驗。




附件E


運輸署管理合約一覽表
更正管理合約的付款安排


《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管理合約 現有承辦商 現有合約年期
1. 管理、營辦及維修保養停車
收費錶合約
香港柏琦有限公司 20.9.1997-19.9.2001
2. 管理、營辦及維修保養新九
龍灣驗車中心合約
大昌行(汽車服務中心)
有限公司
1.6.1995-31.5.1999


《行車隧道(政府)條例》(第368章)

管理合約 現有承辦商 現有合約年期
3. 管理、營辦及維修保養香港
仔隧道合約
信佳(策劃、管理)有限
公司
29.9.1998-28.9.2002
4. 管理、營辦及維修保養機場
隧道及獅子山隧道合約
信佳(策劃、管理)有限
公司
26.3.96-25.3.2000
5. 管理、營辦及維修保養城門
隧道及將軍澳隧道合約
中國道路管理有限公司 1.4.1996-31.3.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