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條例草案》委員會
第9次會議
日 期: | 1999年12月28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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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 上午10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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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點: | 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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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議程
- 討論平行進口的事宜
(上午10時45分至下午12時15分)
- 與代表團體舉行會議
-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立法會CB(1)660/99-00(03)號文件 | -- | 政府當局提供的資料文件(中文本容後奉上)(已發出)
| 立法會CB(1)676/99-00(02)號文件 | -- | 平行進口商標貨品 -- 澳洲及新加坡的情況(現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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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逐條審議條例草案
(下午12時15分至12時45分)
立法會CB(1)676/99-00(03)號文件 | -- | 政府當局對國際商標協會的意見書所作的回應(現附上)
| 立法會CB(1)676/99-00(04)號文件 | -- | 政府當局對香港商標師公會的意見書所作的回應(現附上)
| 立法會CB(1)676/99-00(05)號文件 | -- | 比較《商標條例》與《商標條例草案》之間的其他改動(現附上)
| 立法會CB(1)248/99-00(01)號文件 | -- | 政府當局對代表團體就政策及草擬事宜提出的意見所作的回應(已發出)
| 立法會CB(1)676/99-00(06)號文件 | -- | 助理法律顧問致政府當局的信件(現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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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事項
立法會秘書處
199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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