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電訊(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
日 期: | 1999年11月16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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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 下午4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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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點: | 立法會會議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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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 程
- 確認通過會議紀要
(下午4時30分至4時35分)
立法會CB(1)110/99-00號文件
- 1999年9月6日上午10時45分舉行的會議的紀要
立法會CB(1)218/99-00號文件
- 1999年9月28日舉行的會議的紀要
- 自上次會議舉行至今發出的文件
於1999年10月22日發出的立法會CB(1)190/99-00號文件
- 香港電訊有限公司於1999年10月20日的來函及隨該函夾附的3份"獨立法律意見"
於1999年10月26日發出的立法會CB(1)217/99-00號文件
於1999年10月28日發出的立法會CB(1)226/99-00號文件
- 以"建造、營運及移交"方式經營的隧道營辦商進一步提交的意見書
於1999年10月22日發出的立法會CB(1)176/99-00號文件
- 政府當局因應法律事務部就條例草案提出的疑問所作回應的摘要
- 與政府當局會商
(下午4時35分至6時15分)
政府當局就法案委員會自上次會議舉行後進一步接獲的意見書
所作的回應
於1999年11月12日發出的立法會CB(1)358/99-00號文件
- 當局對香港電訊於1999年10月20日就《1999年電訊(修訂)條例草案》向法案委員會所提出意見作出回應
於1999年11月15日發出的立法會CB(1)372/99-00(01)號文件
- 對以"建造、營運及移交"方式經營的隧道營辦商於1999年10月25日及27日就《1999年電訊(修訂)條例草案》新訂第14條所提出的意見作出回應
逐項審議條例草案的條文
於1999年11月15日發出的立法會CB(1)372/99-00(02)號文件
- 各代表團體就《1999年電訊(修訂)條例草案》各項主要條文提出的意見及相關評論摘要
- 條例草案文本 (業已發出)
- 條例草案標明修訂事項的文件(業已發出)
- 其他事項
(下午6時15分至6時30分)
立法會秘書處
199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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