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電訊(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

日 期:1999年11月16日(星期二)
時 間:下午4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會議廳

議 程

  1. 確認通過會議紀要

  2. (下午4時30分至4時35分)

    立法會CB(1)110/99-00號文件
    - 1999年9月6日上午10時45分舉行的會議的紀要

    立法會CB(1)218/99-00號文件
    - 1999年9月28日舉行的會議的紀要

  3. 自上次會議舉行至今發出的文件


  4. 於1999年10月22日發出的立法會CB(1)190/99-00號文件
    - 香港電訊有限公司於1999年10月20日的來函及隨該函夾附的3份"獨立法律意見"

    於1999年10月26日發出的立法會CB(1)217/99-00號文件

    於1999年10月28日發出的立法會CB(1)226/99-00號文件
    - 以"建造、營運及移交"方式經營的隧道營辦商進一步提交的意見書

    於1999年10月22日發出的立法會CB(1)176/99-00號文件
    - 政府當局因應法律事務部就條例草案提出的疑問所作回應的摘要

  5. 與政府當局會商

  6. (下午4時35分至6時15分)

    政府當局就法案委員會自上次會議舉行後進一步接獲的意見書

    所作的回應

    於1999年11月12日發出的立法會CB(1)358/99-00號文件
    - 當局對香港電訊於1999年10月20日就《1999年電訊(修訂)條例草案》向法案委員會所提出意見作出回應

    於1999年11月15日發出的立法會CB(1)372/99-00(01)號文件
    - 對以"建造、營運及移交"方式經營的隧道營辦商於1999年10月25日及27日就《1999年電訊(修訂)條例草案》新訂第14條所提出的意見作出回應

    逐項審議條例草案的條文

    於1999年11月15日發出的立法會CB(1)372/99-00(02)號文件
    - 各代表團體就《1999年電訊(修訂)條例草案》各項主要條文提出的意見及相關評論摘要

    條例草案文本 (業已發出)

    - 條例草案標明修訂事項的文件(業已發出)

  7. 其他事項

  8. (下午6時15分至6時30分)


立法會秘書處
199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