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

立法會FC199/98-99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

檔號:CB1/F/1/2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
第18次會議紀要

日  期 :1999年5月21日(星期五)
時  間 :下午2時30分
地  點 :立法會會議廳

出席委員 :

陳鑑林議員(副主席)
丁午壽議員
田北俊議員
朱幼麟議員
何世柱議員
何秀蘭議員
何承天議員
何敏嘉議員
何鍾泰議員
李永達議員
李卓人議員
李柱銘議員
李啟明議員
李華明議員
呂明華議員
吳亮星議員
吳清輝議員
周梁淑怡議員
涂謹申議員
張文光議員
張永森議員
許長青議員
陸恭蕙議員
陳國強議員
陳婉嫻議員
陳智思議員
陳榮燦議員
梁智鴻議員
梁劉柔芬議員
梁耀忠議員
程介南議員
單仲偕議員
黃宏發議員
黃宜弘議員
黃容根議員
曾鈺成議員
楊孝華議員
楊森議員
楊耀忠議員
劉千石議員
劉江華議員
劉皇發議員
劉健儀議員
劉漢銓議員
劉慧卿議員
蔡素玉議員
鄭家富議員
司徒華議員
霍震霆議員
羅致光議員
譚耀宗議員
馮志堅議員
鄧兆棠議員

缺席委員:

夏佳理議員(主席)
何俊仁議員
李家祥議員
李國寶議員
吳靄儀議員
馬逢國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俞宗怡女士
庫務局局長

林鄭月娥女士
庫務局副局長

林健強先生
庫務局首席行政主任(一般事務)

鄺其志先生
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

鄭汝華女士
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副局長

盧耀楨先生
拓展署副署長

鄭定寧先生
工務局總助理局長(計劃管理)

關志偉先生
運輸署總交通工程師(港島)

張鶴英先生
財經事務局首席經濟主任

馮興宏先生
政府統計處副處長

李榮光先生
政府統計處助理處長

張王惠玫女士
政府統計處高級系統經理

伍錫漢先生
民政事務局副局長

許林燕明女士
旅遊事務助理專員

霍浩宏先生
海洋公園公司行政總裁

列席秘書:

楊少紅小姐
署理助理秘書長1

列席職員:

梁小琴女士
總主任(1)2

余麗琼小姐
高級主任(1)3


副主席告知議員,財務委員會主席夏佳理議員不會主持是次會議。議員察悉,夏佳理議員曾以書面申報利益,表明其胡關李羅律師行現正擔任參與數碼港計劃的Pacific Convergence Group的律師。他亦表明其為海洋公園公司董事。

2. 副主席主持會議,並提醒各委員注意《議事規則》內關於個人金錢利益的披露的有關條文,此等條文亦適用於財務委員會的會議程序。

項目1 -- FCR(1999-2000)12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1999年4月28日和5月12日所提出的建議

3. 應工務小組委員會建議,主席同意分開討論項目PWSC(1999-2000)13。

4. 在表決時,劉慧卿議員重申其在工務小組委員會會議席上,因擬建的兩間校舍提供的體育設施未能令人滿意而對項目PWSC(1999-2000)7及PWSC(1999-2000)8表示有所保留。除項目PWSC(1999-2000)13外,FCR(1999-2000)12號文件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PWSC(1999-2000)13 653CL 鋼綫灣數碼港發展計劃的基礎建設工程

5. 何承天議員申報利益,表明其公司曾提交有關數碼港計劃的建築建議。他表示,他不會參與討論及表決此議程項目。

6. 李永達議員表示,民主黨的議員在工務小組委員會的會議上已提出反對該項目,他亦要求把他們所持立場的主要原因記錄在案。他表示,民主黨的議員原則上支持數碼港計劃,但他們認為,未經慣常的競投程序而批出該計劃的發展權是不恰當的做法。他指出,有關的決策程序已偏離公平、公正及公開競爭的原則,而他對於數碼港計劃已成為不良的先例表示極度關注,因為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在工務小組委員會的會議上亦已表明該項計劃的安排並不尋常。他要求政府當局盡快作出解釋,說明支持其決定的原則,以及該等原則如何能符合香港一直行之有效的自由市場經濟的運作。

7. 劉慧卿議員表示,前綫的立法會議員反對該項目。她不滿政府以事態迫切及緊急為藉口,掩飾其最近的一連串行動,例如干預股票市場、決定把數碼港計劃的發展權授予盈科拓展集團(下稱"盈科"),以及要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解釋《基本法》等。她認為,政府的任何決定及行動,均應切實依據既定的原則及指引。在數碼港的個案中,政府當局在制定有關的政策指引前作出決定,她對此表示遺憾。她指出,部分地產發展商表示,他們亦有能力推行該項計劃,但他們提出的計劃遭政府當局以太遲為理由予以拒絕。她並質疑,政府有否如部分發展商所指,錯誤計算地價,而可能導致損失數以十億元的公帑。她認為,倘若這情況在稍後證明屬實,則涉及該項計劃的所有人員均應承擔責任及辭職。

8. 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回應時向議員保證,政府當局會考慮制定指引,以便日後評估類似性質的計劃,並會在制定此等指引後盡快作出公布。至於劉慧卿議員提及的發展商意見,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證實,他迄今未有收到任何地產發展商提出承辦數碼港計劃的建議。由於有關的地價將會以批出發展權予盈科時的地價計算,因此,在現階段有關地價的任何預測,極其量亦只是估計數字。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表示,即使有關地價如部分發展商所言上升至90至100億元,政府所得的回報亦可透過與盈科簽訂的利潤分享協議獲得保障。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補充,政府已向有關委員會提供數據,但各發展商卻未有提供有關數據以支持其預測。他亦不同意劉慧卿議員的意見,指政府當局在計算地價時犯錯誤。

9. 楊森議員要求當局每季向有關的事務委員會匯報該項計劃的進展。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回應時答允就數碼港計劃的進展,向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提交定期報告。

10. 楊森議員提及中藥港及生化港等其他建議時詢問,曾否有任何有興趣的公司機構就該等建議接觸政府;若然,政府會否借鑑數碼港的經驗改善其決策程序。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答覆時表示,他不便評論其政策範疇以外的事宜。就此方面,主席表示,議員若有興趣,可在有關的事務委員會跟進此等事項。

11. 吳亮星議員澄清,他是數碼通的非執行董事,但並非如部分報章所報道般與該計劃有利益關係。他表示支持該項建議,因為該項建議會有利香港未來的發展。他同意政府應從數碼港計劃汲取經驗,並制定必需的指引,以便當局可清楚交代日後就類似計劃所作的任何政策決定。

12. 涂謹申議員指出,良好的政策目的未必會帶來良好的政策成果。他認為,行政長官及其政府在數碼港計劃的決策程序,完全不是值得稱讚的行為。

13. 該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30位議員贊成該項建議,14位議員反對,沒有議員棄權:

贊成的議員:
丁午壽議員 田北俊議員
何世柱議員 何鍾泰議員
李啟明議員 呂明華議員
吳亮星議員 周梁淑怡議員
許長青議員 陳國強議員
陳婉嫻議員 陳榮燦議員
梁智鴻議員 梁劉柔芬議員
程介南議員 單仲偕議員
黃宏發議員 黃宜弘議員
黃容根議員 曾鈺成議員
楊孝華議員 楊耀忠議員
劉江華議員 劉皇發議員
劉健儀議員 劉漢銓議員
霍震霆議員 譚耀宗議員
馮志堅議員 鄧兆棠議員
(30位議員)

反對的議員:
何秀蘭議員 何敏嘉議員
李永達議員 李卓人議員
李柱銘議員 李華明議員
涂謹申議員 張文光議員
梁耀忠議員 楊 森議員
劉慧卿議員 鄭家富議員
司徒華議員 羅致光議員
(14位議員)

14. 委員會通過此項目。

項目2 -- FCR(1999-2000)13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總目710 -- 電腦化計劃
政府統計處
‥ 新分目「2001年人口普查的電腦設備和服務」
總目26 -- 政府統計處
‥ 分目001 薪金

15. 楊耀忠議員察悉,該電腦系統是近年專為1996年中期人口統計而發展的。他要求當局提供資料,說明擬為2001年人口普查而發展的新系統的服務年限,以及該系統會否只使用一次。

16. 政府統計處副處長解釋,1996年中期人口統計所用的電腦系統大致上是沿用為1991年人口普查而發展的電腦系統。該系統只可處理涉及一份長問卷的單模式運作,而2001年人口普查會以雙模式進行,包括長問卷及短問卷。此外,由於1991年人口普查的系統已發展約10年,有關的硬件及軟件已經過時。他亦表示,2006年中期人口統計大致上可沿用擬議的系統。

17. 羅致光議員提及討論文件第4段(d)項時詢問,為1996年中期人口統計發展的子系統,為何不符合1991年制定的政府系統總體結構標準。政府統計處副處長答覆時表示,在進行1996年中期人口統計時,政府統計處試圖盡可能利用1991年人口普查的系統。然而,此系統在1989及1990年購入,使用VAX平台,並不符合現行的政府系統總體結構標準。因此,建立於VAX電腦平台的1996年中期人口統計子系統並不符合該等標準。

18. 關於聘用合約員工的費用,政府統計處副處長表示,擬議的費用會包括最多約18名協助發展電腦系統的職員,但不包括23 000名臨時外勤人員的薪酬。部門的基線開支已為該等人員的薪酬預留款項。

19. 關於須在13天內完成2001年人口普查工作的緊迫時限,政府統計處副處長證實,13天的工作期並非由聯合國規定。聯合國只提出若干有關如何處理某些類型數據的建議,而政府會盡可能依循聯合國的建議。政府統計處副處長補充,由於學校會獲得人口普查假期,以便教師及學生協助進行有關工作,因此,工作期只限於13日,以盡量減少為市民及學校帶來的不便。至於工作期倘由13天延長至例如20天,擬議電腦系統的費用可否降低,政府統計處副處長證實此事並不可行,因為預算的費用並非根據工作期計算。

20. 劉慧卿議員認為,文件中並無就新系統的成本效益提供詳細的資料。政府統計處副處長回應時指出,當局不可能準確計算該電腦系統直接增加的生產力及節省的開支額,因為要在缺乏高效率電腦系統的情況下進行大規模人口普查工作,所需的員工數目會是天文數字。然而他表示,為確保取得最大的成本效益,當局已進行可行性研究,在有關委員會通過擬議的電腦子系統前,研究不同類型的硬件及軟件。庫務局副局長亦表示,一般把估計還本期計算在內的成本效益分析,在這情況並不適用,因為現時的建議並無其他可行的方法可取代。她澄清,文件第10段中提及的節省,不應被視為2001年人口普查工作直接帶來的節省,而應該是較長遠地推行部分電腦子系統後所獲得的節省,因為該等子系統在2001年人口普查後仍會繼續使用。

21. 劉健儀議員提及討論文件第11段的開支分項數字,並要求當局澄清,在5,600萬元的總預算中,為何僅約2,000萬元撥作採購硬件及軟件,而(b)、(c)及(d)項有關僱用相關服務的款額,則佔估計非經常費用的大部分。

22. 政府統計處副處長回應時解釋,由於1996年中期人口統計的電腦場地已不再開放使用,而目前並無安裝電腦的場地,因此,(b)項有關電腦場地準備工程的工作必需進行,以便提供合適的場地,容納該系統及約200名規劃及監管人員。(c)項的款項用於僱用發展電腦程式的服務,以滿足有關工作的特定需要。(d)項的款項則用於聘用臨時或合約僱員。(g)項提及的員工開支,是指用於負責規劃及監管合約僱員或服務供應商工作的內部員工開支,以確保有關工作符合標準及順利進行。

23. 何承天議員詢問,為1996年中期人口統計採購的系統為何不能處理2000年數位。政府統計處副處長回應時表示,1996年中期人口統計的大部分系統均發展於為1991年人口普查而購入的設施上,但該等設施不能處理2000年數位。雖然若干新增的電腦設備是在1994及1995年購入,但該等設備亦不能處理2000年數位,因為在1995年以後生產的部分電腦設施,仍未能滿足2000年數位的需要。

24. 單仲偕議員同意,2001年人口普查的龐大統計工作須在高效率電腦系統的支援下進行。然而他對政府統計處在有關統計的事宜與學術界缺乏溝通表示關注。鑑於2001年人口普查的結果會提供有用的基礎,讓香港規劃21世紀的經濟及其他發展,他認為政府當局應設立正式的渠道,就應該如何進行2001年人口普查徵詢學術界的意見,以及研究可否在2001年人口普查的過程中進行一些研究。

25. 政府統計處副處長回應時證實,諮詢工作現正進行,而當局已諮詢眾多機構。這些機構包括各學術機構的有關學系及學院,以及其他機構,例如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消費者委員會及家庭計劃指導會。他察悉單仲偕議員的意見,以供進一步考慮。

26. 馮志堅議員要求當局就"內置監察機制可監察及查核臨時外勤人員的工作數量和質素"提供更詳細資料。政府統計處副處長解釋,設置監察機制的目的,是要確保外勤人員所蒐集的數據準確。透過使用擬議的電腦系統,全部23 000名外勤人員的工作每日均會接受初步審核。當局會從收回的問卷中抽出樣本,而第二組人員會實地核實數據的準確性。若發現數據不準確,當局會即時採取行動,評估須否重新進行外勤工作,以及應否向有關外勤人員採取紀律行動。

27. 關於公布2001年人口普查結果的時間表,政府統計處副處長表示,政府當局的目標是在2001年6月公布初步結果,以及在2001年11月公布部分摘要結果。

28. 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項目3 -- FCR(1999-2000)14

貸款基金
總目274 -- 旅遊業
‥ 新分目「海洋公園低地重建基金」

29. 李卓人議員詢問有關政府在批出貸款予個別機構時會考慮的準則。他亦詢問,當局會否向地下鐵路公司(下稱"地鐵")提供類似向海洋公園公司批出的低息貸款,以紓緩增加車費的壓力。庫務局局長回應時證實,在正常情況下,政府不會批出低息貸款予個別機構,尤其是商業性質的機構。至於九廣鐵路公司及地鐵,已分別獲政府注資興建西鐵及機場鐵路。她表示,由於海洋公園對旅遊業有貢獻,而旅遊業的收益約佔香港本地生產總值的7至8%,因此,政府已同意有關向海洋公園公司提供貸款的建議。經財務委員會通過後,當局亦曾在1998年年初向香港旅遊協會批出類似的貸款,以舉辦各項國際活動。

30. 單仲偕議員詢問,海洋公園公司有否考慮其他資金來源,例如由香港賽馬會贊助興建"海洋奇觀"。民政事務局副局長表示,香港賽馬會一直是海洋公園公司的長期贊助機構,而該會最近贊助設立"大熊貓園"。海洋公園公司行政總裁補充,海洋公園公司已為新設施尋求商業贊助。不過,由於商業贊助機構通常希望從其贊助計劃取得即時的最佳宣傳效果及推廣業務的機會,而"海洋奇觀"則需時數年才落成,因此,海洋公園公司未能為此項計劃取得商業贊助。然而,他向議員保證,海洋公園公司會繼續尋找其他資金來源。單仲偕議員對於香港賽馬會拒絕贊助興建"海洋奇觀"表示失望。

31. 關於海洋公園公司的財政狀況,海洋公園公司行政總裁指出,自1991年起,海洋公園公司每年的平均盈餘為1億600萬元,其中1億元已再投資在公園,以發展新的景點及設施。該等盈餘亦使海洋公園公司可把入場費維持在1991年的水平,並為長者及福利團體提供減免入場費優惠,以及為學童舉辦教育活動。海洋公園公司行政總裁補充,海洋公園致力推動自然保育。該公司已設定目標,在未來10年為國內的熊貓保育工作貢獻1,000萬元,並預期在大熊貓園開放後首兩年可獲得300萬元的收益。

32. 關於海洋公園公司的董事局成員,民政事務局副局長表示,董事局所有成員均由行政長官委任。由於海洋公園公司屬法定組織,其帳目須提交立法會,供議員審議。

33. 陳榮燦議員提及參觀海洋公園的遊客數目,根據政府當局所預計,在"海洋奇觀"落成後,遊客數目會由平均每年822 000人上升至2002至03年度的140萬人。他詢問當局作出該項預測的依據。民政事務局副局長答覆時表示,該項預測的依據是香港旅遊協會進行的調查,以及由於戶外的"水上樂園"每年只有120日可開放營業,但新的"海洋奇觀"可全年運作。然而許長青議員及張文光議員認為,政府當局可能高估了遊覽海洋公園的旅客數目,尤其是假若當局真正落實興建廸士尼主題公園。

34. 就此方面,旅遊事務助理專員指出,旅遊業自1998年年中開始復甦。香港旅遊協會最近一項旅客調查顯示,與前一年同期比較,1998年下半年到訪香港的旅客數目增加了7.5%,1999年首季則增加了13.4%。香港旅遊協會的旅客調查顯示,約22%的抵港遊客曾表示有興趣參觀海洋公園。此外,由於考慮到在1997年到訪香港的1,000萬名旅客中,約28%曾遊覽海洋公園,當局預計2002至03年度的遊覽人數為140萬人,並非不合理。

35. 關於擬建的狄士尼主題公園對海洋公園的影響,旅遊事務助理專員表示,根據美國進行的調查,在現有的主題公園附近興建新的主題公園,長遠來說其實會增加該地區的旅客數目。旅遊事務助理專員補充,為進一步加強香港的吸引力,除興建狄士尼主題公園外,當局亦正考慮設置更多旅遊基建設施,包括在天水圍興建濕地公園,以及興建漁人碼頭。海洋公園公司行政總裁(同時亦是國際遊樂公園及設施協會董事局成員)贊同該協會的意見,認為狄士尼主題公園對鄰近不同市場的旅遊景點有正面的影響。他告知議員,經驗顯示,在南加州及佛羅里達州,與狄士尼主題公園毗鄰的其他主題公園,例如Magic Mountain及Sea World Organization均發展良好,對旅遊業產生相輔相成的作用,以及加強此等地區的整體經濟。因此,海洋公園公司行政總裁認為,推出"海洋奇觀",會進一步使海洋公園成為本地居民喜愛的康樂及教育場地,亦會成為海外旅客不容錯過的目的地。

36. 至於當局如何計算出約27億元的估計旅遊業收益(按1998年價格水平計算),民政事務局副局長表示,該項估計收益是根據香港旅遊協會進行的調查而計算得來。該等調查顯示,遊覽海洋公園的旅客會在港多逗留1.2晚,而每天消費約1,600元。以此為基礎,在2002至03年度遊覽海洋公園的140萬名旅客,將會為旅遊業帶來大約27億元收益。

37. 張文光議員雖然原則上支持興建"海洋奇觀"的建議,但促請政府當局考慮所有可能出現及影響海洋公園吸引力的因素,確保擬議的貸款安排在財政上是切實可行。民政事務局副局長察悉張文光議員的意見。

38. 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項目4 -- FCR(1999-2000)15

財務委員會會議程序

39. 吳亮星議員提出此項目。此項目旨在請各委員批准對財務委員會會議程序第5段有關召開任期內的財務委員會首次會議所作出的擬議修訂。議員察悉,擬議的修訂是因應立法會於1999年4月28日批准的《議事規則》的修訂而作出的相應修訂。

40. 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41. 會議於下午3時50分結束。


立法會秘書處
1999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