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

立法會PWSC95/98-99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

檔號:CB1/F/2/2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轄下的工務小組委員會
第13次會議紀要

日  期 :1999年2月24日(星期三)
時  間 :上午10時45分
地  點 :立法會會議廳


出席委員 :

何世柱議員(主席)
何鍾泰議員(副主席)
丁午壽議員
田北俊議員
李永達議員
吳靄儀議員
張文光議員
陸恭蕙議員
陳婉嫻議員
黃容根議員
劉江華議員
劉慧卿議員
司徒華議員
譚耀宗議員

缺席委員 :

何秀蘭議員
何承天議員
何俊仁議員
李家祥議員
李華明議員
涂謹申議員
張永森議員
陳鑑林議員
梁智鴻議員
程介南議員
單仲偕議員
劉健儀議員
鄭家富議員
霍震霆議員
鄧兆棠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

劉嫣華小姐
庫務局副局長(3)

蕭炯柱先生
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

鄺漢生先生
工務局局長

許雅達先生
庫務局首席助理局長(工務)

羅樂秉先生
環境保護署署長

關柏林先生
建築署副署長

羅志康先生
衞生福利局首席助理局長(福利)1

簡何巧雲女士
社會福利署副署長(行政)

胡樹榮先生
社會福利署總社會保障主任(社會保障)3

郭禮莊先生
渠務署署長

梁國新先生
路政署署長

鍾沛康先生
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4)

麥齊光先生
路政署助理署長(鐵路拓展)

盧耀楨先生
拓展署署長

林雪麗女士
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5)

李欣明先生
運輸署總工程師(新界西)

蘇家碧女士
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8)

李百全先生
教育統籌局首席助理局長(2)

李國生先生
教育署助理署長(學位分配及支援)

高文輝先生
建築署總技術顧問(資助工程)
列席秘書 :
楊少紅小姐
總主任(1)3
列席職員 :
袁家寧女士
高級主任(1)4
工務計劃

提升工程計劃為甲級

總目703 -- 建築物

PWSC(98-99)6766IS 為配合重新設計的社會福利署社會保障電腦系統而翻修
社會保障辦事處及為中央個案記錄貯存室進行內部裝置
工程

在目前的經濟氣候下,議員極為關注這項估計費用為1億4,000萬元的工程計劃會否合
乎經濟效益。部分議員表示,若將有關款項用以改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的金額,用
途更有意義。社會福利署副署長(行政)回應時指出,現正申請的撥款只佔當局在社會
保障方面每月開支不足4%。關於此工程計劃所配合的社會保障電腦系統將如何提高該
署的生產力及改善顧客服務,她概述如下 --
  1. 社會福利署接待櫃台的人員將能使用聯機功能索取資料,即時處
    理簡單的查詢。因此,90%的求助人可在5分鐘內獲該署人員接見
    及提供服務,輪候時間較現時服務承諾所定的10分鐘為短。

  2. 由於社會保障電腦系統可收集更多數據,協助該署人員決定每名
    申請人是否符合資格、所給予的金額及付款期,加上職員可將數
    據直接輸入電腦,因此,90%較為簡單直接的申請(例如已備一切
    證明文件的高齡津貼申請)將可在即日辦妥,較現時5天的辦理時
    間為快。

  3. 有關發放各社會保障計劃款項的標準批核時間,可由4天縮短至3
    天。

  4. 現時存放於社會保障辦事處的所有書面個案記錄,均可遷移至中
    央個案記錄貯存室,從而騰出辦公地方,供前線人員使用,以改
    善服務。辦公地方若能更為善用,便可減少該署租用商業樓宇作
    辦事處的需求,從而每年節省高達300萬元的租金。

  5. 據保守估計,社會保障電腦系統所提高的生產力,會帶來在員工
    成本方面每年3,500萬元的節省。此外,由於推行該系統而重新安
    排辦公室的設計後,亦可增加面談室的數目,以致日後在正常的
    情況下,職員人數與面談室比率將會是3:1,而非現時的7:1。這
    會大大加快職員接見求助人的時間,從而更有效率地處理他們的
    個案和改善辦事處的營運管理。
2.劉慧卿議員、丁午壽議員及譚耀宗議員均認為討論文件未有就工程計劃預期帶來
的改善及節省提供足夠資料。他們建議在這種情況下,政府當局應在工務小組委員
會的討論文件載述該等資料,方便議員了解情況,然後作出決定。社會福利署副署
長(行政)應主席的要求,答允在財務委員會舉行有關會議前提供所需詳情。不過她
強調,財務委員會已在1997年通過及批核發展社會保障電腦系統的撥款,議員有需
要在此會議席上處理此項建議,以確保社會保障電腦系統得以如期推行。她進一步
指出,由於社會保障辦事處現有的辦公地方不能應付裝設社會保障電腦系統網絡的
需要,因此當局必須就此項建議取得撥款,並在1999年4月展開設立新的中央個案記
錄貯存室及翻修社會保障辦事處的工程,以期於2000年6月竣工,使該署的社會保障
電腦系統可在2000年10月正式啟用。否則,社會保障電腦系統將會延遲推行。建築
署副署長亦特別指出,現時的建造及工資價格均已回落,以致翻修工程所需的費用
亦見下降,當局有需要把握這個良機。

3.議員認為工程計劃的預算費偏高,因而要求當局探討降低該項費用的方法。建築
署副署長回應時強調,當局已進行詳細的分析,以區分個別社會保障辦事處的需要
,從而盡量減低成本。他指出,就根據獎券基金進行的工程計劃而言,內部裝置工
程的平均單位價格通常為每平方米約8,000元,而在社會保障辦事處進行內部裝置工
程的平均單位價格為每平方米約4,000元,相比之下,這個價格不算昂貴。他並特別
就成本似乎高昂的問題提出導致這個情況的因素如下 --
  1. 每個社會保障辦事處的翻修工程都必須分期進行,使有關工程在
    施工期間,辦事處仍可繼續運作,因而翻修計劃會涉及費用較高
    的額外臨時工程。

  2. 部分社會保障辦事處位於商業樓宇,因此政府當局將須委聘有關
    樓宇的指定承建商進行翻修工程而不能與提出最佳索價的承建商
    簽訂翻修工程合約。此外,由於該等工程須在辦公時間以外進行
    ,以盡量減少工程對其他租戶所造成的影響,因此亦須支付較高
    工資。
4.田北俊議員建議只進行必不可少的工程,使社會保障電腦系統具備聯機功能,並放
棄相對來說屬非迫切及非不可或缺的項目(例如設立中央個案記錄貯存室、以及在現
有的23間社會保障辦事處進行大規模翻修工程,包括重新分間房間及更換地氈),從
而減低成本。就此,社會福利署副署長(行政)解釋,大部分社會保障辦事處的設備其
實已嚴重不足,甚至在提供現有服務方面亦嫌不足。此外,推行社會保障電腦系統後
,社會保障辦事處的運作方式亦會完全改變,以致辦事處現有的設計及辦公地方無法
配合重新設計的電腦系統及服務改善方面的要求。她進一步證實,建議進行的大規模
翻修工程只屬基本的翻修工程,而添置新的家具項目也是由於該等家具的體積較小、
設計精簡,使辦事處可因此而裝設更多接待櫃台及面談室。至於中央個案記錄貯存室
,則是社會保障電腦系統的組成部分,可以使辦公地方在騰出貯物地方後獲更妥善地
使用。建築署副署長補充謂,當局已透過在屯門一座工業中心設立該貯存室及使用最
簡單的檔案貯存方式存放記錄,以盡量減低中央個案記錄貯存室的成本。

5.關於為何23間社會保障辦事處將需進行大規模翻修工程,而12間社會保障辦事處則
只需進行小規模翻修工程,建築署副署長指出,前者屬非常殘舊的辦事處,若不進行
大規模翻修工程,便不能裝設電腦,而後者則在1998至99年財政年度才遷入現址,當
局當時已考慮到裝設社會保障電腦系統所需的地方。因此,該等辦事處只須為裝置電
腦管道進行小規模的工程。

6.李永達議員要求當局就23間社會保障辦事處所需進行的翻修工程提供詳情,建築署
副署長答稱,每間社會保障辦事處均有詳細的翻新工程圖則及工程繪圖。他答允就23
間社會保障辦事處的清拆程序逐一提供詳情。至於詳盡的工程繪圖,主席則建議李永
達議員直接與政府當局聯絡。

7.鑑於議員提出關注,庫務局副局長(3)撤回此項目,並答允根據議員提出的建議在日
後重新提交此項目時提供進一步資料,包括有關23間社會保障辦事處進行大規模翻修
工程的詳情,以及當局把社會保障辦事處及中央個案記錄貯存室內部裝置工程的平均
單位價格訂為討論文件第9段所載金額的理據。

8.就政府當局撤回該項目的建議,劉慧卿議員提醒謂,政府當局推行電腦化的工作(特
別是2000年數位的校正工作)若出現延誤,不得歸咎議員,指這是由於議員在此項目中
要求當局提供進一步資料供考慮所致。主席表示,如有需要,他會召開特別會議,處
理當局重新提交的項目,使所需進行的工程可及早進行。

9.政府當局撤回此項目。

總目704 -- 渠務

PWSC(98-99)6892CD 元朗、錦田、牛潭尾及天水圍雨水排放系統改善計劃
第1階段

10.陳婉嫻議員詢問,當局有否需要委聘顧問,而非調配內部人手,為有關的雨水排
放系統改善工程進行工地勘測、影響評估及詳細設計工作。渠務署署長答覆時指出,
為新界西北部改善雨水排放系統,是當局持續進行的一項大規模計劃,當中包括多
項工程,這些改善工程只屬此項計劃的一部分。由於渠務署所有負責推行與渠務有
關工程計劃的人員均忙於應付各項現有工程,無暇兼顧其他工作,因此該署必須向
外招聘人手,負責進行新的工程計劃。不過,他補充謂渠務署具備所需的專業人員
,該署有必要委聘私人顧問提供服務,主要是由於資源不足。

11.就此,陳婉嫻議員希望確知該署設有客觀的準則,在向外尋求援手前,評估署內
的人力資源是否已充分調配。劉慧卿議員贊同陳婉嫻議員的意見,並促請渠務署署
長認真研究如何可提高渠務署的生產力,以配合資源增值計劃的推行,減少聘用外
間的服務。渠務署署長回應時向議員保證,渠務署設有制度,以監察各職級人員的
工作量,他並強調,該署所有的規劃人員現在均已須逾時工作,應付現時的工作量。

12.李永達議員指出,一些地方若遭違例舖築作存放貨櫃用途,可能會削弱雨水排放
系統改善工程的成效。他促請政府當局考慮此問題帶來的影響,以確保不會浪費在
雨水排放系統改善工程方面的投資。渠務署署長回應時向議員保證,當局已在一些
目前受該等違例用途影響的黑點附近規劃多項發展項目,而日後為配合這些發展項
目而設的雨水排放系統,應足以應付停放在該等黑點的貨櫃所引致的污水量的增加
。事實上,當局在進行"元朗、錦田、牛潭尾及天水圍雨水排放整體計劃研究"的工
程計劃,以評估研究範圍內的支流及區內雨水排放系統排水量的不足情況,並就有
關問題提出解決的措施時,有關顧問除考慮已知發展項目日後所引起的雨水排放問
題外,亦已特別考慮違例使用土地所造成的該等問題。此外,渠務署亦已諮詢政府
其他部門,並大致上認為當局為紓減該問題而採取的措施會奏效。

13. 在察悉根據92CD號工程計劃進行的雨水排放系統改善工程要在2006年才會完成後
,劉慧卿議員非常關注籌建時間需時甚長的問題,並促請當局加快工程計劃的進度,
以解有關地區內居民飽受的水浸之苦。渠務署署長回應時解釋,由於92CD號工程計劃
是當局就元朗氾濫平原進行綜合防洪策略的一部分,當局必須先就該策略諮詢立法會
有關的事務委員會及區域組織,因此籌劃該項工程計劃需時甚長。即使當局已就92CD
號工程計劃的範圍作最後決定,仍須進行大量測量及工地勘測的工作。此外,由於在
築建新的主要排水道前又有必要搬遷公路橋及次級道路,因此實際施工亦需很長時間
才能完成。不過,他請議員注意,雖然在全面實施綜合防洪策略前不能消除水患,但
由於推行該項策略,元朗氾濫平原的水患情況在去年已有改善。

14.工務局局長進一步證實,當局正同時採取其他防洪措施,以處理水浸問題。他雖
然承諾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加快92CD號工程計劃的進度,但強調由於需得其他部門
合作,才能展開各項不同工程,因此該項工程計劃將須分階段進行。他亦察悉何鍾
泰議員的意見,何議員認為當局在致力加快工程計劃進度的同時,亦應注意盡量減
少工程計劃對區內居民所造成的影響。

15.劉慧卿議員要求當局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及早開始規劃第2階段的工程。渠務署署
長回應時指出,有關地區目前仍未計劃作發展之用。不過,他向議員保證,當局如有
計劃將有關的地區都市化,有關部門會預先進行防洪工程。

16 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總目706 -- 公路

PWSC(98-99)7342TR 西鐵(第一期)-荃灣段主要基建工程

17.庫務局副局長表示,由於政府當局必須先就支付予九廣鐵路公司(下稱"九鐵")的間
接費用百分率與九鐵達成協議,以進行主要基建工程的技術研究、設計及建造工程監
督工作,因而很遲才能提交有關文件,她為此致歉。政府當局雖然只能在臨近會議的
日期才就該間接費用百分率與九鐵達成協議,但經主席同意下依然提交這項建議,供
議員在是次會議席上考慮,以確保主要基建工程如期推行。

18. 劉慧卿議員關注當局委託九鐵進行主要基建工程所涉及的利弊問題。路政署助理
署長(鐵路拓展)就此強調,此項安排既合理亦符合成本效益,原因是安排由受九鐵監
督的同一個承辦商一併進行主要基建工程及西鐵(第一期)鐵路工程計劃,可避免因承
辦商不同而引致的配合問題。此外,提供這些主要基建設施的需要,事實上也是九鐵
在進行"西鐵中部技術研究"後,根據所得結果而確定的。路政署助理署長(鐵路拓展)
進一步證實,委託九鐵負責進行主要基建工程的費用大體上符合政府當局的預算。路
政署助理署長(鐵路拓展)應議員的要求,答允提供進一步資料,說明把主要基建工程
委託予九鐵進行會否節省費用。

19. 議員關注環境所受到的影響,路政署助理署長(鐵路拓展)向議員保證,兩條暗渠
延長段排水口的擬議位置及提議築建的S形海堤,將能紓解填海工程及暗渠延長工程
對荃灣海灣海洋環境所造成的不良影響。他補充謂,詳盡的環境影響評估研究已確
定擬議安排最為可取,此項安排既可盡量減少填海,又可形成使污水容易從排水口
排出的所需斜度。至於何鍾泰議員建議把S形海堤的頂部拉平一事,路政署助理署長
(鐵路拓展)表示,現有設計可盡量減少需要進行填海工程。應主席的要求,他同意進
一步考慮何鍾泰議員的意見。

20.關於根據工程計劃建議進行的填海工程所造成的影響,路政署助理署長(鐵路拓展)
指出,填海工程涉及的面積僅約為5公頃土地,而且對水流模式及海上交通所造成的
影響將會微乎其微。他進一步證實,當局向荃灣臨時區議會提交此項工程計劃,以及
根據《鐵路條例》在憲報刊登該項工程計劃時,已明確指出擬議的填海工程和擬進行
的主要基建工程屬西鐵(第一期)鐵路工程計劃的一部分。至於填海工程,當局未有收
到任何根據該條例提出的反對。他回應黃容根議員時證實,當局並無計劃在西鐵計劃
下進行進一步的填海工程。

21. 關於當局有否措施,盡量減少此工程計劃下擬建的公共運輸交匯處可能造成的空
氣污染,路政署助理署長(鐵路拓展)向議員保證,當局會裝置通風設備,確保空氣質
素達到可以接受的水平。

22. 鑑於荃灣臨時區議會關注擬議工程在施工期間可能對交通造成影響,議員詢問當
局就該關注事項所採取的措施。路政署助理署長(鐵路拓展)表示,由於該等影響主要
由西鐵(第一期)鐵路工程計劃導致,西鐵交通影響評估研究(研究亦包括主要基建工程
所帶來的影響)已解決該等關注事項。他續稱,將主要基建工程當為西鐵(第一期)鐵路
工程計劃的一部分而委託九鐵進行,實際上可達致更妥善的統籌工作,有助減少工程
可能對交通造成的影響。

23.關於當局拆卸位於荃灣碼頭的多層停車場大廈的問題,路政署助理署長(鐵路拓展)
指出,在刊登憲報時,該項安排已納入工程計劃的範圍。在停車場大廈拆卸前,當局
會遷建停車場大廈。

24. 李永達議員建議,車輛應避免由荃灣西面使用大涌交匯處進入荃灣西站,以免令
該處本已嚴重的交通擠塞問題惡化。路政署助理署長(鐵路拓展)表示,主要基建工程
會包括一項為大河道和海興路提供直接連接路的安排。他並澄清,就來自荃灣西面的
車輛而言,用作進入荃灣西站的主要通道會是大河道,而非該交匯處。他向議員保證
,根據有關的交通影響評估研究,根據此工程計劃在該交匯處及荃灣西站一帶現有的
其他3個道路交界處進行的改善工程完成後,這些交界處將能應付西鐵(第一期)鐵路在
2003年啟用後所引致的額外交通需求。

25 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總目707 -- 新市鎮及市區發展

PWSC(98-99)69709TH 為屯門第29區的多層中轉房屋建設進行道路改善工程


26.察悉此項工程計劃所建議的道路改善工程會導致交通流量大幅增加,劉慧卿議員
質疑環境保護署署長在文件第15段中所作的結論,即該項工程計劃不會對環境造成
長遠的不良影響。環境保護署署長在答覆時解釋,第15段只敘述工程計劃的具體直
接影響,至於環境保護署(環保署)亦非常關注的交通需求一般增長問題,則會以更
全面的方式在政策層面另行處理。不過,劉慧卿議員仍認為,環保署應考慮個別工
程計劃所引發的長遠影響,並促請該署日後在這方面承擔更積極的監察職責。她表
示反對此項建議。

27.李永達議員指出,第29區的多層中轉房屋發展計劃只會為約21,000人提供居所,
他質疑是否有需要把興貴街由雙線不分隔車道擴闊為雙程雙線分隔車道,特別是考
慮到當局為公共屋邨提供的標準道路僅為雙線不分隔車道。拓展署署長在答覆時解
釋,除了配合多層中轉房屋發展計劃外,政府當局的另一目的,是預先擴闊興貴街
,為鄰近第54區規劃中的房屋發展項目所導致的預測交通流量增長作好準備。該等
發展項目將於2005至2010年間為54,000人提供居所。他強調,雖然第54區房屋發展
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僅於最近完成,而有關的發展項目仍有待城市規劃委員會批准,
但及早提供道路設施可盡量減少日後的工作,並節省大量成本。李永達議員採取保
留的態度,並促請政府當局日後避免根據仍有待批准的發展項目進行規劃工作。

28.主席把該項目付諸表決:7位議員贊成此項目,1位議員反對,兩位議員投棄權票。

贊成的議員:
丁午壽議員
何鍾泰議員
陸恭蕙議員
陳婉嫻議員
黃容根議員
司徒華議員
譚耀宗議員
(7位議員)

反對的議員:
劉慧卿議員
(1位議員)

棄權的議員:
李永達議員
張文光議員
(兩位議員)

29 此項目獲小組委員會通過。

PWSC(98-99)70439CL 灣仔發展計劃第II期 -- 顧問費及工地勘測


30.陳婉嫻議員擔憂,此項目若獲得通過,可能會影響擬議的中環填海計劃第III期的
最終規模。拓展署署長在回應時強調,現時的建議是要尋求撥款,以便為擬議的灣
仔發展計劃第II期進行工地勘測,以及聘請顧問進行整體的可行性研究,而並無限
制預定的填海範圍。事實上,政府當局的目的,是在為灣仔發展計劃第II期進行詳
細設計和建造工程前,已落實擬議的中環填海計劃第III期的範圍,以協助有關顧問
擬備灣仔發展計劃第II期的設計。此外,灣仔發展計劃第II期的規模,亦主要取決於
是否需要建造中環至灣仔繞道和東區走廊連接路。擬建道路的路線已受到限制,西面
須連接至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而東面則須連接至東區走廊。

31.關於在灣仔發展計劃第II期選址重建政府直升機升降坪一事,何鍾泰議員並不接
納政府就反對在建築物的天台設置直升機場這個方案所提出的論據(政府當局提供的
補充資料摘要[PWSCI(98-99)30號]第3段)。他認為,有關通道的問題,可透過為直升
機場指定一部升降機而得以解決;至於把燃料貯存缸設於離地面處所構成的安全問題
,則可透過把貯存缸設於其他地方而解決。他指出,設於信德中心天台的直升機場運
作暢順,因此他認為直升機在天台上起飛和降落時滿載乘客應不會出現問題。他並促
請政府當局考慮在延伸出海的地方上重建直升機升降坪,而把燃料貯存缸設於其他地
方。拓展署署長在回應時表示,當局正考慮灣仔對開的防波堤是否可行的地點。應主
席要求,他答允把何鍾泰議員的意見轉交有關顧問,以供考慮。

32.關於適宜用作直升機升降坪的地方是否需要必須具有最少兩個暢通無阻的升降坪
,供直升機起飛爬升和下降,兩者之間並起碼相距150°,以便直升機在不同風勢下
起飛和降落,拓展署署長表示,該項參照標準是必需的,因為這樣有助形成圓錐形
的空間,方便直升機起飛和降落,並盡量減少受附近樓宇的阻礙。

33.關於環境方面的考慮因素,劉慧卿議員促請政府當局注意在沿海濱地區重建直升
機場會在景觀方面構成的影響。她並促請環境保護署注意中環至灣仔繞道和東區走
廊連接路對空氣、噪音及其他環境因素的長遠影響。陸恭蕙議員就此促請政府當局
提醒負責此項研究的顧問注意《保護海港條例》(第531章)的條文。應主席要求,政
府當局答允在有關的研究概要備妥時,提供予有興趣的議員參閱。

34 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為以資助金進行的工程計劃申請新承擔額

總目708 -- 非經常資助金及主要系統設備

PWSC(98-99)7113EA 九龍農圃道1號協恩中學附屬小學重建工程


35.議員詢問,在協恩中學附屬小學重建期間,當局將使用哪一間校舍安置該校學生,
以及該校舍隨後已規劃作何用途。教育署助理署長(學位分配及支援)就此證實,已空
置數年的青州街九龍船塢紀念小學會翻新作有關用途。至於該校舍隨後的用途,當局
仍未有任何計劃。

36.至於當局是否已就該項工程計劃進行諮詢,教育署助理署長(學位分配及支援)匯報
,當局已諮詢學校管理層和有關的家長。在這方面,張文光議員對政府當局在工程計
劃的規劃階段徵詢學校和家長意見的工作表示讚賞,並促請政府當局日後在計劃其他
此類工程時亦採取類似的做法。

37.應張文光議員和劉慧卿議員要求,教育統籌局首席助理局長(2)答允與建築署一起
研究可否在不影響工程計劃落成和啟用時間的大前題下,修改新校舍天台的設計,以
提供更多康樂設施,並就此再向議員匯報。

38.教育署助理署長(學位分配及支援)在答覆劉慧卿議員時證實,新校舍的課室面積會
較小,因此每個課室最多可容納42名學生,而不是標準的45名。

39.應主席要求,政府當局答允提供有關協恩中學附屬小學歷史的一些資料,特別是該
校的辦學年數。

40.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其他事項

41.由於時間不足夠,會上未及處理的項目PWSC(98-99)72號會在小組委員會下次會
議上繼續討論。由於該項目與丁屋政策有關,而政府當局亦應就此問題完成檢討,
因此,劉慧卿議員請政府當局在提出此項目討論時,就該檢討的進度向議員提供最
新資料。

42. 小組委員會於下午1時結束。

立法會秘書處
199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