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98-99)47

財務委員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8年12月2日

總目709-水務
供水-食水及海水供應
62WC-西九龍填海區供水計劃-第1階段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把62WC號工程計劃的核准預算費提高3,410
    萬元,即由2億3,750萬元增至2億7,160萬元(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


問題

62WC號工程計劃的核准預算費不足以支付工程計劃下的合約款項。

建議

2.水務署署長建議把62WC號工程計劃的核准預算費提高3,410萬元,即由2億3,750
萬元增至2億7,160萬元(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工務局局長支持這項建議。

工程計劃的範圍和性質

3. 62WC號工程計劃的核准工程範圍包括-
  1. 在石硤尾興建一個食水配水庫,貯水量為40 000立方米;

  2. 把油麻地的一個配水庫由食水配水庫改建為海水配水庫,貯水量
    為23 800立方米﹔

  3. 敷設長44公里、直徑介乎100毫米至1 200毫米的食水管和海水管﹔以及

  4. 以2.8米乘3.8米的長方形混凝土暗渠方式建造一條長500米的水管隧道。
4.我們已完成這項工程計劃的大部分工程,餘下的食水配水庫建造工程(上文第3(a)
段)和相關的水管敷設工程會在1999年2月完成。

理由

5.按1992年10月的固定價格水平計算,62WC號工程計劃的核准預算費為2億3,750
萬元。上文第3(a)段所述的食水配水庫建造工程和上文第3(c)段所述水管敷設工程
的部分工程,已在水務署批出的合約下進行。由於水管敷設工程的確實數量會因
實際的巖土情況而變動,故該合約為可重新計算工程數量的標準合約;另外,由
於合約期超過12個月,合約並定有可因應通脹調整價格的條文。上文第3(b)段所
述的油麻地配水庫改建工程亦已在水務署批出的合約下進行。這份合約為可重新
計算工程數量的標準合約,惟由於合約期不超過12個月,合約並沒有訂定可因應
通脹調整價格的條文。

6.為盡量減低對交通造成的影響,以及避免不同的承造商在同一工地施工而出現
配合上的問題,我們委託拓展署和路政署進行上文第3(c)段和3(d)段所述的大部分
水管敷設工程和水管隧道建造工程。這些工程分別納入五份合約內。所有委託合
約同樣均以重新計算工程數量的標準合約形式批出,但沒有訂定可因應通脹調整
價格的條文。

7.為配合西九龍填海區的道路闢建計劃,我們在1993年4月至1995年7月期間批出
所有工程合約。由於招標前通貨膨脹的關係1,油麻地海水配水庫改建工程、水管
敷設工程和水管隧道建造工程的總投標價較原來預算高出 1,139 萬元。不過,在
批出合約時,這項工程計劃原來的核准預算費預留的2,160萬元應急費用,足以支
付增加的費用。

8.在施工期間,水務署署長發覺有需要更改水管的敷設路線和敷設深度,以配合
未能預見的工地情況和現有的地下公用設施,工程數量和建築費用因而意料不到
地增加。水務署署長在1998年6月檢討這項工程計劃的財政狀況,所得的結論是,
核准工程計劃預算費下可供撥用的全部款項到1998年12月便會用罄,要增加撥款
才能完成這項工程計劃。水務署署長因此建議把62WC號工程計劃的核准預算費
提高3,410萬元,即由2億3,750萬元增至2億7,160萬元。建議增加的預算費摘要如
下-

理由款額
(百萬元)
%
(a) 食水供應系統19.3056.6
    (i) 食水配水庫建造工程省回的費用
(7.19)
    (ii)水管敷設工程
    -建造工程的投標價超出原來預算
6.79
    -工程數量增加
18.13
    -因價格變動而多付的費用
1.57
(b) 海水供應系統10.6231.1
    (i) 油麻地海水配水庫改建
    工程的投標價上升
0.46
    (ii)水管敷設工程
    -建造工程的投標價超出原來預算
3.68
    -工程數量增加
6.48
(c) 水管隧道建造工程12.4736.6
    (i) 建造工程的投標價超
    出原來預算
0.46
    (ii)工程數量增加
12.01
(d) 顧問費和有關開支9.3127.3
(e)運用應急費用支付增加的費用(17.60)(51.6)
______________
總計34.10100.0
______________


9. 這項工程計劃原來的核准預算費與修訂預算費的分項數字比較載於附件

對財政的影響

10. 如獲批准,我們會分期支付工程計劃餘下的開支,詳情如下-

年度百萬元
(按1997年12月
價格計算)
價格
調整因數
百萬元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截至1998年3月31日230.160- 230.160
1998-9922.3341.0600023.674
1999-200010.7561.1289012.142
2000-014.7001.196635.624
________________
267.950271.600
________________


11.我們按政府對1998至2001年期間工資和建造價格趨勢所作的最新預測,制
定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

12. 提高核准工程計劃預算費的建議,不會令每年的經常開支增加。

13.把工程計劃預算費提高3,410萬元的建議,會引致水費增加。到2001年,水
費的實質增幅為0.01%2

公眾諮詢

14. 我們認為無須就提高核准工程計劃預算費的建議諮詢公眾。

對環境的影響

15.我們已完成這項工程計劃項下的大部分工程,提高工程計劃預算費不會對環
境造成其他影響。至於餘下的工程,我們會實施有關工程合約訂定的紓減環境影
響措施,繼續控制施工期間的塵埃、噪音和工地流出的水所造成的滋擾,以符合
既定的標準和準則。

土地徵用

16. 完成工程計劃項下的工程無須徵用更多土地。

背景資料

17.1993年4月16日,財務委員會批准把58WC號工程計劃的一部分提升為甲級,編
定為62WC號工程計劃;按1992年10月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2億3,750萬元,用以
建造新的食水供應系統和海水供應系統,以應付西九龍填海區的擬議發展項目到
2001年的用水需求。我們在1994年1月展開工程,以便在1999年2月完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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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局
1998年11月

PWSC(98-99)47附件

62WC-西九龍填海區供水計劃-第1階段

這項工程計劃原來的核准預算費(按1992年10月價格計算)與修訂預算費(按付款
當日價格計算)的比較如下-

核准預算費
(按1992年10月
價格計算)
百萬元
修訂預算費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百萬元
增加的工程
計劃預算費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百萬元
(a) 食水供應系統
    (i) 食水配水庫建造
    工程
    -土木工程
74.9067.71(7.19)
    -機電工程
0.500.50-
    (ii)水管敷設工程
87.80114.2926.49
(b)海水供應系統
    (i)油麻地海水配水庫
    改建工程
3.203.660.46
    (ii)水管敷設工程
34.4044.5610.16
(c)水管隧道建造工程9.3021.7712.47
(d) 顧問費和有關開支5.8015.119.31
(e) 應急費用21.604.00(17.60)
__________________
總計237.50271.6034.10
__________________


2. 關於(a)(ii)項(食水供應系統水管敷設工程),在增加的2,649萬元中-
  1. 679萬元是因各份工程合約下的食水管敷設工程的投標價超出原來預算(按
    1992年10月價格計算)所致。這些合約是在1993年4月至1995年7月期間不
    同時間批出。可供參考的是,由1992年10月制定原來的費用預算至1993
    年4月和1995年7月期間,土木工程指數分別上升4.7%和18.5%;

  2. 157萬元是在水務署合約下,在1995年2月至1997年12月期間完成的食水管
    敷設工程因價格變動而多付的費用。可供參考的是,土木工程指數在這段
    期間上升24.3%;以及

  3. 1,813萬元是因要更改食水管的敷設路線和敷設深度以配合未能預見的工
    地情況,以致工程數量增加,以及需使用的水管設備和彎座相應增加所
    致。
3.關於(b)(i)項(海水供應系統-油麻地海水配水庫改建工程),增加46萬元是因油麻
地海水配水庫改建工程的投標價超出原來預算(按1992年10月價格計算)所致。

4. 關於(b)(ii)項(海水供應系統-水管敷設工程),在增加的1,016萬元中-
  1. 368萬元是因各份工程合約下的海水管敷設工程的投標價超出原來預算
    (按1992年10月價格計算)所致;以及

  2. 648萬元是用以支付委託拓展署進行的海水管敷設工程增加的費用。費
    用增加是由於要更改海水管的敷設路線和敷設深度以配合未能預見的
    工地情況,以致工程數量增加,以及需使用的水管設備和彎座相應增
    加所致。
5.關於(c)項(水管隧道建造工程),在增加的1,247萬元中-
  1. 46萬元是用以支付委託路政署進行的水管隧道建造工程增加的費用。
    費用增加是由於投標價超出原來預算所致。可供參考的是,由1992年
    10月制定原來預算至1993年4月批出合約期間,土木工程指數上升4.7%;
    以及

  2. 1,201萬元是用以支付在西九龍快速公路增建五條地下水管隧道所增加
    的費用,以及因更改水管隧道路線以配合未能預見的工地情況而增加
    的工程數量所需的費用。
6. 關於(d)項(顧問費和有關開支),在增加的931萬元中-
  1. 338萬元是因建築費用上升,以致顧問費增加所致;以及

  2. 593萬元是用以支付因施工期延長而在駐工地監督人員方面
    增加的開支。
7. 關於(e)項(應急費用),在減少的1,760萬元中-
  1. 1,139萬元是用以支付上文第2(a)段、3(a)段和4(a)段所述各份合約
    的投標價因通脹而較原來預算高出的費用;以及

  2. 621萬元是用以支付部分增加的建築費用。費用增加是由於要更改水
    管敷設路線和敷設深度以配合未能預見的工地情況,以致工程數量增
    加所致。

1 就招標前的通脹幅度,可供參考的是,土木工程指數在1992年10月至1993年4月 期間上升4.9%,
在1992年10月至1995年7月期間上升18.5%。土木工程指數是由土木工程署編定 的季度指數,用
以比較分別按現時價格與1980年價格計算得出的土木工程費用。土木工程指數 是以政府統計處
每月發表的工資及材料成本指數為依據。

2 計算水費的增幅時,是假設1998至2001年期間的用水需求保持穩定,而政府對 水務設施運作的
補貼額亦維持在現時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