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98-99)26
財務委員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8年10月7日
總目706 - 公路
運輸 - 道路
561TH - 舊政務司官邸附近道路交匯處與馬料水道路交匯處之間一段吐露港公
路的擴闊工程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把561TH號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 25億720萬元。
問題
大埔至沙田的一段吐露港公路將不能應付日後的交通需求。此外,公路沿線現有的
緊急電話系統已接近使用年限之末,沿路又沒有裝置閉路電視系統,以致當局未能
有效管理交通或對事故迅速作出應變。
建議
2.路政署署長建議把 561TH 號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
用為25億 720 萬元,用以擴闊舊政務司官邸附近道路交匯處與馬料水道路交匯處之
間的一段吐露港公路 (下稱「公路」) ,並沿這段公路裝置閉路電視系統和新的緊急
電話系統。運輸局局長支持這項建議。
工程計劃的範圍和性質
3. 561TH號工程計劃的工程範圍包括-
- 在舊政務司官邸附近道路交匯處與馬料水道路交匯處之間一段吐露港公路的
南北行車道各增闢一條長5.4公里、闊3.65米的行車線,並改善這段公路現有
的路彎;
- 進行相關的填海和海堤建造工程;
- 延長現有的行車橋和行人/單車隧道;
- 在同一路段上裝置閉路電視系統和緊急電話系統;
- 擴闊同一路段現有的單車徑,由4.4米改為6.0米,並在單車徑靠海的一邊
闢設一條闊2.5米的行人路;
- 重置香港中文大學受擴闊工程影響的設施;以及
- 進行附屬工程,包括重鋪路面、敷設渠道、裝置街燈、紓減環境影響、美
化環境、設置交通標誌和提供行人/單車設施等工程。
理由
4.吐露港公路是一條主要的連接路,供新界東北部和跨界的車輛使用。近年,吐露
港公路平均每天的交通流量日增,每年的增幅為18%左右。我們預期公路的交通流
量會繼續增加,因此有需要在2001年年底或以前,把這段公路由雙程三線分隔行車
道擴闊為雙程四線分隔行車道,以增加道路的容車量。下表說明在2001年早上繁忙
時間內,在已進行和沒有進行擬議擴闊工程的情況下,公路的預計交通量/容車量
比率
1 -
| 交通量/容車量比率(2001年)
|
---|
| 南行 | 北行
|
---|
(a)沒有進行建議的道路擴闊工程
| 1.32
| 1.04
|
(b)已進行建議的道路擴闊工程
| 1.00
| 0.78
|
5.由於公路靠陸地的一邊有一條鐵路,我們須在靠海的一邊進行有限度的填海工程
和相關的海堤建造工程,藉以擴闊該路段。同時,我們也需要延長公路現有的各條
行人隧道和行車橋,以配合公路的新闊度。
6.目前,吐露港公路沒有裝置閉路電視系統,故當局無法監察交通流量,而當有事
故發生時,也不能即時知道。此外,公路現有的緊急電話系統經使用13年,現已接
近使用年限之末。我們打算在公路裝置閉路電視系統,以及更換該路段現有的緊急
電話系統。這樣,公路上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便能在短時間內報知當局,以便當局
迅速作出應變。這兩個工程項目均屬道路擴闊工程計劃的一部分。
7.一直以來,不少市民均喜愛沿這段公路騎單車,在周末和公眾假期,遊人尤其眾
多。為提高單車徑的安全標準,令遊人可以更暢快地騎單車,我們會擴闊現有的單
車徑,並在公路靠海的一邊增闢行人路。
8.鑑於受到鐵路的限制,這項工程計劃會佔用香港中文大學東面校園1 237平方米的
土地,並影響校園內的一條道路和一個水上運動設施。因此,我們需重置這些設施。
9.由於擴闊工程完成後,交通流量會增加,我們預期沿擴闊的公路居住的市民所承
受的噪音水平,會比《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所定的上限為高。我們會在公路上大
部分地方設置隔音屏障,以紓減交通噪音。
對財政的影響
10.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這項工程計劃的建設費用為25億720萬元(見下文第11
段),分項數字如下-
|
| 百萬元
|
---|
(a) 道路和排水渠
| | 523.5
|
(b) 填海和海堤
| | 336.2
|
(c) 擴闊現有的行車橋和延長現有的行人隧道
| | 69.0
|
(d) 閉路電視和緊急電話系統
| | 35.7
|
(e) 隔音屏障
| | 593.1
|
(f) 環境美化工程
| | 45.1
|
(g) 重置香港中文大學受影響的設施
| | 3.0
|
(h) 顧問費
| 137.1
|
- 施工階段
- 工地人員方面的員工開支
- 機電工程營運基金收費
| 4.6 131.4 1.1
|
|
(i) 應急費用
| | 174.3
|
|
| _______
|
小計
| | 1,917.0 | (按1997年12月 價格計算)
|
(j) 通脹準備金
| | 590.2
|
|
| _______
|
總計
| | 2,507.2 |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
|
| _______
|
估計顧問費和工地人員方面的員工開支的分項數字,載於
附件。
11. 如獲批准,我們會作出分期開支安排如下-
年度 | 百萬元 (按1997年12月 價格計算)
| 價格調整 因數 | 百萬元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
---|
1998-99
| 5.4
| 1.06000
| 5.7
|
1999-2000
| 305.7
| 1.14878
| 351.2
|
2000-01
| 529.0
| 1.24642
| 659.4
|
2001-02
| 845.7
| 1.35237
| 1,143.7
|
2002-03
| 168.1
| 1.46732
| 246.7
|
2003-04
| 63.1
| 1.59204
| 100.5
|
| ________ |
| ________
|
| 1,917.0 |
| 2,507.2
|
| ________ |
| ________
|
12.我們按政府對1998至2004年期間工資和建造價格趨勢所作的預測,制定按付款
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由於填海工程、橋樑地基工程和隔音屏障裝設工程的數量
,會視乎工地的實際情況而變動,故我們會以重新計算工程數量的合約形式,為
建議的工程招標。另外,由於施工期超過21個月,合約會定有可因應通脹調整價
格的條文。
13. 估計每年的經常開支為2,380萬元。
公眾諮詢
14.我們分別在1997年4月29日和5月21日諮詢當時的大埔區議會和沙田區議會交通
及運輸委員會。兩個議會均支持這項工程計劃。
15.我們在1997年12月5日根據《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的規定,在憲報公
布建議的工程。其後,我們接獲三份反對書。其中一名反對人士在我們同意實施
額外的措施,以減輕工程可能對生態造成的影響後,撤回反對書。另一名反對人
士質疑是否真的需要實施這項工程計劃,並關注有關工程對環境造成的影響。我
們已向這名反對人士提供更多資料,闡明預測的交通情況和擬議工程的詳情,他
最終撤回反對書。最後一份反對書由香港中文大學提交,由於部分的擬議工程會
佔用大學東面校園的地方,校方遂要求政府另撥土地,以作補償。
我們與校方就換地建議達成原則上的協議後,香港中文大學撤回反對書。運輸局局
長在1998年9月4日根據有關條例批准進行建議的工程。
對環境的影響
16.我們在1997年 4 月完成這項工程計劃的環境影響評估。環境影響評估確定交通
噪音為主要問題,並建議鋪築低噪音路面和豎設高1.5米至 8 米不等的垂直和懸臂
式隔音屏障,以紓緩噪音問題。環境影響評估所得的結論是,實施上述和其他建
議的紓減環境影響措施(例如為日後的發展項目設置空氣質素緩衝區,以及在施工
期間實行環境監測和審核計劃)後,這項工程計劃對環境造成的影響會受到控制,
影響程度不會超出既定的標準。環境問題諮詢委員會在1997年 5 月通過環境影響
評估報告。我們已把建議的紓減環境影響措施,全部納入詳細設計內。
土地徵用
17.這項工程計劃會佔用香港中文大學東面校園1 237平方米的土地。土地清理工作
會影響校園內一條道路和一個水上運動設施。我們與香港中文大學同意以換地方
式代替收回土地,並就整項換地建議達成原則上的協議,我們更會重置香港中文
大學受影響的設施。
背景資料
18.我們在1995年8月把561TH號工程計劃提升為乙級。我們又在1997年6月把561TH
號工程計劃的一部分提升為甲級,編定為713TH號工程計劃,稱為「舊政務司官邸
附近道路交匯處與馬料水道路交匯處之間一段吐露港公路的擴闊工程 - 詳細設計
和巖土勘探工作」;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4,960萬元。
19.我們已大致完成擬議道路工程的詳細設計和施工圖則。我們計劃在1998年12月
展開道路工程,在2001年12月完工。
20.我們並計劃在720TH號工程計劃下擴闊餘下的一段吐露港公路和舊政務司官邸附
近道路交匯處與粉嶺之間的一段粉嶺公路,同時裝置閉路電視系統和更換現有的緊
急電話系統。720TH號工程計劃已在1998年9月列為乙級工程。我們計劃在1999年年
初展開這項工程計劃的詳細勘測工作,並在2002年年中展開建造工程,以期在2005
年完成工程。我們稍後會呈請委員會批撥所需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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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局
1998年9月
PWSC(98-99)26附件
561TH - 舊政務司官邸附近道路交匯處與馬料水
道路交匯處之間一段吐露港公路的擴闊工程
估計顧問費和工地人員方面的員工開支的分項數字(按1997年12月價格計算)
顧問的員工開支 |
| 預計的人 工作月數
| 總薪級 平均薪點 | 倍數 | 估計費用 (百萬元)
|
---|
(a) 合約管理 |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 24 7
| 40 16
| 3.0 3.0
| 4.2 0.4
|
(b) 由顧問委聘的駐工地
人員進行工地監督工作
|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 479 1 722
| 40 16
| 2.1 2.1
| 59.6 71.8
|
(c) 機電工程營運基金
|
|
|
|
| 1.1
|
________
|
總計 | 137.1
|
________
|
註
1.採用倍數3乘以總薪級平均薪點,以計算員工開支總額(包括顧問間接費用和利潤)
,是因為有關人員會受聘在顧問的辦事處工作。(在1997年4月1日,總薪級第40點的
月薪為59,210元,總薪級第16點的月薪為19,860元。) 如工地人員由顧問提供,則採
用倍數2.1。
2.施工階段工程的顧問費是一筆暫定費用,已包括在經選定的顧問在CE96/96號合約
「舊政務司官邸附近道路交匯處與馬料水道路交匯處之間一段吐露港公路的擴闊工
程的設計及建築工程」所報的總價費用內,待561TH號工程計劃獲准提升為甲級後
,便可由政府審批通過。
3.機電工程營運基金於1996年8月1日根據《營運基金條例》設立後,政府部門須就
機電工程署提供的機電裝置設計和技術顧問服務支付費用。該署就這項工程計劃提
供的服務包括審核顧問就所有機電裝置擬備的文件,以及就所有機電工程和其對工
程計劃的影響,向政府提供技術意見。
1. 上文所提到的容車量是指道路的設計容量。如交通量/容車量比率相等於或低於1.0,表示道
路的容車量足以應付預期的交通量。交通量/容車量比率高於1.0,表示交通開始輕微擠塞;高
於1.2則表示擠塞情況愈趨嚴重,當車輛數目進一步增加,車速會逐漸減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