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1999-2000)54
財務委員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9年6月16日
總目704-渠務
環境保護-污水收集設施及污水處理系統
52DS-汀九發展計劃:污水收集系統及污水處理廠(包括海底排放管)
126DS-深井污水收集系統和污水處理及排放設施
- 把52DS號和126DS號工程計劃的一部分提升為甲級,稱為「汀九污水收
集系統第1階段及深井污水收集系統第2階段第2期」;按付款當日價格
計算,估計費用為4億2,200萬元;
- 把52DS號工程計劃的餘下部分保留為乙級,改稱為「汀九污水收集系
統第2階段」;以及
- 把126DS號工程計劃的餘下部分保留為乙級,改稱為「深井污水收集系
統第3階段」。
問題
汀九、深井和青龍頭沒有妥善的污水收集設施。這些地區的污水未經適當處理便排放入
鄰近沿岸海域,造成嚴重的水污染問題。
建議
2.渠務署署長建議把52DS號和126DS號工程計劃的一部分提升為甲級,以便進行汀九污
水收集系統第1階段和深井污水收集系統第2階段第2期的建造工程。按付款當日價格計
算,估計工程費用總額為4億2,200萬元(其中3,870萬元在52DS號工程計劃下支付;餘下
3億8,330萬元則在126DS號工程計劃下支付)。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支持這項建議。
工程計劃的範圍和性質
52DS號工程計劃
3.52DS號工程計劃旨在設置一個污水收集系統,用以收集汀九的污水,並輸送到擬建的
深井污水處理廠作適當的處理,然後排入大海。現建議提升為甲級的工程計劃部分項目
,包括沿麗都灣至擬建的深井污水處理廠的一段青山公路(汀九段)建造長約4公里、直徑
介乎150毫米至400毫米的污水渠和污水泵喉。
4.52DS號工程計劃保留為乙級工程的餘下部分,包括在汀九設置污水泵站、污水泵喉和
污水渠。
126DS號工程計劃
5.126DS號工程計劃目的是在深井設置污水處理廠和海底排放管,處理汀九、深井和青
龍頭地區的污水,以及提供污水收集系統,收集深井和青龍頭的污水,並輸送到擬建
的污水處理廠。現建議提升為甲級的工程計劃部分項目包括-
- 在嘉頓有限公司以南的填海土地建造污水處理廠和一條長160米的海底排放管;
- 在深井舊村附近建造一個污水泵站;以及
- 沿青龍頭至擬建的污水處理廠的一段青山公路(青龍頭段)建造長約1.8公里
、直徑介乎225毫米至400毫米的污水渠和污水泵喉。
6.126DS號工程計劃保留為乙級工程的餘下部分,包括在深井和青龍頭地區設置污水泵
站、污水泵喉和污水渠。
理由
7. 汀九、深井和青龍頭的人口約有28 000,但區內現時仍未有污水設施。
8.1989年2月,環境保護署署長委聘顧問進行92DS號工程計劃「荃灣、葵涌、青衣污水
收集整體計劃研究-顧問費及勘測」下有關荃灣、葵涌和青衣(包括深井和汀九)等地區
的污水收集設施需求研究。該項研究提出多項建議,其中包括在深井設置中央污水處理
廠和海底排放管,以處理深井和汀九兩區的污水;以及提供一個東至近水灣,西至青龍
頭的綜合污水收集系統。
9.由於最近在上述三個地區進行房屋發展計劃,包括聯合碳化廠房和生力啤酒廠舊址的
發展計劃,我們預計區內人口到2003年會增至29 500,到2006年和2008年則分別增至
37 000和44 000,而到2011年更會增至約55 000。現時,這三區每天排出約8 000立方米
的污水。由於缺乏公營污水收集設施,約有2 300立方米的污水由私營污水處理設施處
理,另約有5 700立方米污水未經充分處理便排放入附近沿岸海域,造成嚴重的水污染
。我們估計,到2003年,每天排放的污水會增至約8 500立方米,到2006年和2008年則
分別增至約11 000立方米和13 000立方米,到2011年更增至約16 500立方米。為糾正這
個情況,我們建議建造一所每天可處理16 500立方米污水的污水處理廠、一條位於深井
的海底排放管,以及一個設備完善的污水收集網絡(包括污水渠和污水泵站),以收集這
三個地區的污水,包括現時由私營污水收集設施所處理的污水,並把污水輸送到擬建的
污水處理廠作適當的處理,然後排入大海。整項工程已納入52DS和126DS兩項工程計劃
內。
對財政的影響
10.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我們估計建議工程所需的建設費用為4億2,200萬元(見下文第
11段),分項數字如下-
| 百萬元
|
---|
| 52DS | 126DS
|
---|
(a) 污水渠 | | 26.9 | | 8.4
|
(b) 污水處理廠 | | - | | 213.0
|
|
按人工作月數估計的顧問費分項數字載於附件。
11. 如獲批准,我們會作出分期開支安排如下-
年度 | 百萬元
(按1998年12月價格計算) | 價格調整
因數 | 百萬元
(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
|
---|
| 52DS | 126DS | | 52DS | 126DS
|
---|
2000-2001 | 0.5 | 20.0 | 1.06217 | 0.5 | 21.2
|
2001-2002 | 3.0 | 58.0 | 1.09934 | 3.3 | 63.8
|
2002-2003 | 9.5 | 90.0 | 1.13782 | 10.8 | 102.4
|
2003-2004 | 9.5 | 70.0 | 1.17765 | 11.2 | 82.4
|
2004-2005 | 7.5 | 60.0 | 1.21886 | 9.1 | 73.1
|
2005-2006 | 3.0 | 32.0 | 1.26152 | 3.8 | 40.4
|
| ______ | ______ | | ______ | ______
|
| 33.0 | 330.0 | | 38.7 | 383.3
|
| ______ | ______ | | ______ | ______
|
12.我們按政府對2000至2006年期間工資和建造價格趨勢所作的最新預測,制定按付款
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
13.我們會以固定總價的設計和建築合約形式,為擬議的深井污水處理廠、海底排放管
和污水泵站工程進行招標,有關合約並會清楚定明工程的範圍。由於合約期超過 21個
月,我們會容許投標價格作出調整。
14.路政署署長計劃在2000年5月展開兩項沿青山公路進行的擬議道路工程計劃,分別為
365TH號工程計劃「荃灣第2區與深井之間一段青山公路改善工程」和 553TH 號工程計
劃「荃灣深井與嘉龍村之間一段青山公路改善工程」,以期在2004年2月完成工程。為
盡量減少污水渠工程對青山公路使用者造成的影響,我們會把沿青山公路的污水渠建
造工程納入路政署的青山公路改善工程計劃內。這項安排亦可避免多名承造商在同一
地點施工時出現衝突。我們會把污水渠工程納入路政署的道路工程合約內,有關合約
會以重新計算工程數量的形式制定。我們計劃在2000年5月展開污水渠工程,在2004年
2月完成,以配合上述道路工程。
15.我們估計,擬議污水收集設施的運作和維修保養所需的每年經常開支為1,200萬元。
16.按污水收集設施現時在運作和維修保養方面的開支計算,擬議工程本身會令污水處
理服務的經常開支增加,實質增幅約為1.7%。我們在釐定排污費時會考慮這個增幅。
公眾諮詢
17.我們在1993年5月就污水處理廠的擬建地點諮詢荃灣區議會。區議會支持在深井填海
土地上建造污水處理廠。我們在1995年9月向區議會轄下的環境事務委員會簡介這項工
程計劃的環境評估報告。委員會支持進行這項工程計劃。我們在1998年5月再次徵詢荃
灣臨時區議會轄下的環境事務委員會的意見。委員會支持進行這項工程計劃。
18.我們在1999年6月11日就擬議的工程計劃諮詢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該委員會主要
提及可否提供一套污水處理設施,其中包括一個附有消毒裝置的二級處理廠,以取代現
建議附有消毒裝置的化學輔助一級處理廠。我們答允提供有關二級處理廠的建造費用預
算,以作比較。
對環境的影響
19.《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第9(2)(c)條規定,任何工程計劃,如在1998年4月《環境影響
評估條例》生效前已根據《前濱及海床(填海工程)條例》在憲報刊登公告,將可免受
《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的規限。當局在1996至1997年間在深井進行填海工程,以闢地
建造深井污水處理廠。由於汀九和深井污水收集系統工程在上述填海工程進行前,已
根據《前濱及海床(填海工程)條例》在憲報刋登公告,故這項工程計劃不受《 環境影
響評估條例》規限。儘管如此,我們已在 1995年8月完成環境影響評估研究,其中已
就污水收集系統工程在施工和運作階段對環境造成的影響進行評估。該環境影響評估
報告已存入《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登記冊內。
20.環境影響評估研究所得的結論是,該工程計劃對環境造成的影響,包括污水排放、
污泥處理和卸置,以及噪音和氣味等造成的影響,均可減低至符合既定標準和準則的
規限。工程計劃完成後,現時因未經處理污水排放入汀九、深井和青龍頭沿岸海域所
引致的污染問題,將可獲得紓緩。
21.我們會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研究所建議的紓減環境影響措施。至於施工期間的短期影
響,我們會把標準的污染控制措施納入合約內,以便控制工程所造成的影響,使影響
程度不會超出既定標準和準則的規限。我們估計實施紓減環境影響措施所需費用約為
930萬元;這筆費用已計算在整體工程計劃預算費內。
土地徵用
22.建議的汀九污水收集系統第1階段工程和深井污水收集系統第2階段第2期工程無須
徵用土地。
背景資料
23.我們在1988年7月把52DS號工程計劃「汀九發展計劃:污水系統及污水處理工程(包
括海底排放管)」列為甲乙級1。該項工程計劃的原來工程範圍是為汀九灣腹地的發展計
劃提供永久的污水收集和排放設施,包括海底排放管、泵站和污水處理廠。我們在
1990年8月修訂52DS號工程計劃的工程範圍,以提供一個污水收集系統,把汀九的污
水輸往深井的擬建污水處理設施。
24.我們在1991年11月把126DS號工程計劃「深井污水收集及污水處理和排放設施」提
升為乙級,以便為深井和青龍頭提供擬議的污水處理廠、海底排放管和污水收集系統
。同時,我們就填闢土地,供設置擬建的深井污水處理廠一事,徵詢城市規劃委員會
的意見。該委員會部分委員建議物色適當的岩洞供設置污水處理廠,以取代填海方法
。因此,我們進行了一項地質評估研究,並就進行填海工程和物色岩洞兩個方案作出
比較。我們已在1993年年初完成研究,確定進行填海工程較可取。城市規劃委員會隨
後在1993年年中通過研究的結果。其後我們就整項污水收集系統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
估研究,並在1995年5月委聘顧問在整體撥款分目4006DX「渠務工程計劃的顧問設計
費及主要內部勘測」下為汀九和深井污水收集系統工程進行工地勘測和設計工作。
25.1996年2月2日,財務委員會批准把126DS號工程計劃的一部分提升為甲級,編定為
279DS號工程計劃,稱為「深井污水收集系統第1階段-深井填海工程」;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核准工程計劃預算費為1億7,600萬元。該項填海工程在1996年2月展開,並
在1997年6月竣工。填海土地將用作設置126DS號工程計劃下的擬建污水處理廠,同時
亦會供作其他土地用途。
26.1998年10月30日,財務委員會批准把126DS號工程計劃另一部分提升為甲級,編定
為218DS號工程計劃,稱為「深井污水收集系統第2階段第1期工程」;按付款當日價
格計算,核准工程計劃預算費為1億5,820萬元,用以進行深井污水收集系統的前期工
程。我們計劃在1999年7月展開工程,在2001年8月完成工程。
27.我們計劃在2000年4月開始進行設計和建造合約下擬建泵站、污水處理廠和海底排
放管的工程,在 2003年4月完成工程。當工程完成後,這些污水收集設施會開始收集
污水。我們須進行為期12個月的試驗,在試驗期內,我們會為這些設施進行所需的測
試,並收集充足的數據,確保污水處理廠的運作能符合所定的設計標準。
28.我們會在「汀九污水收集系統第2階段工程」和「深井污水收集系統第3階段工程」
下進行汀九、深井和青龍頭地區污水收集系統工程計劃餘下部分。整個污水收集系統
計劃在 2004年3月完成後,汀九、深井和青龍頭污水收集系統的污水處理量可達每天
16 500立方米,可應付直至2011年的污水處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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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環境地政局
1999年6月
PWSC(1999-2000)54附件
52DS-汀九發展計劃:污水收集系統及污水處理廠
(包括海底排放管)
估計顧問費的分項數字
顧問的員工開支 | | 預計的人
工作月數 | 總薪級
平均薪點 | 倍數 | 估計費用
(百萬元)
|
---|
(a) 施工階段的顧問費 | 專業人員 | 0.5 | 40 | 2.4 | 0.08
|
| 技術人員 | 1 | 16 | 2.4 | 0.05
|
(b)由顧問委聘的駐工地人員
進行工地監督工作 |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 12
23 | 40
16 | 1.7
1.7 | 1.28
0.82
______
|
顧問的員工開支總額 | 2.23
______
|
126DS-深井污水收集系統和污水處理及排放設施
估計顧問費的分項數字
顧問的員工開支 | | 預計的人
工作月數 | 總薪級
平均薪點 | 倍數 | 估計費用
(百萬元)
|
---|
(a) 施工階段的顧問費 | 專業人員 | 9 | 40 | 2.4 | 1.36
|
| 技術人員 | 12 | 16 | 2.4 | 0.61
|
(b)由顧問委聘的駐工地人員
進行工地監督工作 |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 120
670 | 40
16 | 1.7
1.7 | 12.81
23.93
______
|
顧問的員工開支總額 | 38.71
______
|
註
1.採用倍數2.4乘以總薪級平均薪點,以計算員工開支總額(包括顧問間接費用和利潤),
是因為有關人員會受聘在顧問的辦事處工作。如工地人員由顧問提供,則採用倍數1.7。
(在1998年4月1日,總薪級第40點的月薪為62,780元,總薪級第16點的月薪為21,010元。)
2.施工階段的顧問費是根據總價費用計算得出,而這項總價費用則是按渠務署署長與顧
問就工程計劃的設計工作和建造工程所定的顧問協議計算。駐工地人員方面的員工開支
是根據渠務署署長擬定的預算計算得出。我們須待建造工程完成後,才能知道實際的人
工作月數和實際所需的費用。
1.政府在1990年8月修改工務計劃的制度。舊制度下屬甲乙級的工程計劃已在新制度下
劃為乙級
工程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