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
立法會CB(3)934/98-99號文件
檔號:CB(3)/SC/FG
1998年12月18日內務委員會會議文件
議會聯絡小組委員會報告
議會友好組織的活動建議
目的
本文件旨在請內務委員會通過議會聯絡小組委員會就未來與新加坡、歐洲議會及日
本的議會友好組織籌辦活動的安排,所提出的各項建議。
背景
2.在1998年11月13日內務委員會會議上,議員通過議會聯絡小組委員會的下列建議:
- 邀請新港國會友好委員會成員及歐洲議會-香港議會友好組織主席於1999年
首季訪問香港;及
- 派遣立法會議員代表團於1999年 2 月底訪問日本,藉以加強與日本-香港友
好議員連盟成員所建立的聯繫,以及取得有關日本經歷國內及亞洲金融風暴
的第一手資料。
新港國會友好委員會到訪
3.新港國會友好委員會已接受我們的邀請,並提議於1999年 1 月27日至30日期間訪
問香港。
歐洲議會-香港議會友好組織主席到訪
4.歐洲議會議員兼歐洲議會-香港議會友好組織主席何德利先生已接受我們的邀請
,並提議於1999年3月29日至4月1日期間訪問香港。
訪問日本
5. 小組委員會建議作出下列安排:
- 訪問日期
是次訪問由1999年2月23日(星期二)開始,並於1999年2月27日(星期六)結束。
- 代表團人數
代表團應由10名議員及 1 名秘書處職員組成。凡有興趣參加代表團的立法會
議員可於1998年12月21日(星期一)下午5時或之前表明其意。屆時如有多於10
名議員對是次訪問表示有興趣,小組委員會應獲授權在顧及有需要組成具代
表性的議員代表團後,選出10名議員參加該代表團。
- 訪問行程
香港駐日本經濟貿易辦事處已提出一個暫定行程,代表團一俟組成,即會擬
定行程安排。訪問行程擬包括會晤日本-香港友好議員連盟成員、日本政府
高級官員、工商企業行政人員,以及香港經濟貿易辦事處的香港特區政府官
員等。
- 訪問的預算開支
假設代表團由10名議員及1名秘書處職員組成,並會在日本逗留4晚,是次訪
問的初步預算開支大約為310,000元。
徵詢意見
6. 謹請議員通過上文第3至5段所載的建議。
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