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
立法會CB(1)227/98-99號文件
檔號:CB1/PL/G/1
1998年9月25日內務委員會會議文件
由一個事務委員會負責
與香港整體經濟發展有關的事項
目的
此文件的目的,是請議員考慮將現時其中一個負責處理與香港經濟體系事宜有關的
事務委員會的職責範圍擴大,使它負責監察與香港整體經濟發展有關的事項。
背景
2.在內務委員會1998年 9 月18日的會議席上,議員曾考慮可採用何種方式,監察與
香港整體經濟發展有關的政府政策及公眾關注的事項,並確保議員能掌握政府在宏
觀經濟事宜方面的政策。在研究各個方案後,議員原則上同意應擴大現時其中一個
與本港經濟體系事務有關的事務委員會的職責,由該事務委員會負責此項工作。議
員要求秘書處就這個方案擬訂有關的實施細節,以供考慮。此外,議員同意在重新
界定該個負責此項額外工作的事務委員會的職權範圍時,應盡可能使該事務委員會
的新職責不與其他事務委員會的重疊。
檢討現時與整體經濟事務有關的各個事務委員會的工作
3.現時 3 個與經濟體系事務有關的事務委員會所處理的政策範疇載列如下:
財經事務委員會 : |
銀行及金融事宜、證券及期貨買賣、職業退休計劃、保
險、金銀買賣、公司、無力償債事宜、破產、信託公司
、信託人投資、財經業務的交易、政府的投資及貸款組
合、營運基金、收入及稅務、收費政策、經濟分析及地
區財經發展對香港的影響。
|
經濟事務委員會 : |
能源、漁農業、航空服務、港口發展、郵政服務、電力
公司及煤氣公司的監管、旅遊業、氣象服務、貨運處理
設施、商船支援服務及海洋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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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及工業事務委員會 : |
多邊貿易事宜、貿易管制制度、工業發展、保障知識產
權、營商環境及發展、保障消費者及市場競爭、與貿易
有關的電子數據聯通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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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事務委員會在過往3年曾研究的事項大綱,載於
附錄I至III。
建議
4.香港整體經濟發展涉及的事項,包括關乎整體經濟基礎建設、復甦及振興經濟的
策略及措施、加強香港的經濟基礎因素及競爭力、金融危機管理、與區內整體發展
相關的香港經濟發展等事項。
5.經考慮該 3 個與經濟體系事務有關的事務委員會的工作,現建議將關乎香港整體
經濟發展的事項納入財經事務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內。日後該事務委員會應知會及邀
請全體議員出席就一般經濟事宜舉行的簡報會及進行的討論。在需要處理涉及其他
事務委員會工作範疇的事項時,亦可與有關事務委員會舉行聯席會議。
6.現建議將財經事務委員會易名為財經及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簡稱財經事務委員會)
,其修訂的職權範圍載於
附錄 IV。倘議員同意,內務委員會主席將於立法會1998年
10月14日的會議席上,根據《議事規則》第77條動議一項議案,以更改現時財經事
務委員會的名稱及職權範圍。現時並非財經事務委員會委員的議員其後會獲得邀請
,以便在1998年10月23日或該日前示明是否加入該個經改變的事務委員會。
徵詢意見
7. 謹請議員通過上文第6段所述的建議。
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9月24日
附錄I
財經事務委員會研究的事項
(由1995-96年度截至目前)
銀行及金融事宜
— 香港金融管理局的工作計劃
— 按揭證券公司
— 出售香港印鈔有限公司股權予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的影響
— 中央銀行雙邊回購協議
— 《銀行營運守則》
— 銀行客戶資料數據保密的問題
— 規管本地發行的信用卡的使用條款對消費者的保障
— 透過互聯網提供的銀行服務的監管事宜
— 近日發生亞洲貨幣危機後香港銀行的財政狀況及日後的監管工作
— 硬幣短缺的問題
證券及期貨事務
—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預算案及工作計劃
— 香港聯合交易所的市場發展計劃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會員資格的事宜
— 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的運作事宜
— 香港聯合交易所理事的利益衝突
— 槓桿式外匯公司註冊及監管事宜
— 日轉期匯及香港外匯市場日後的發展
— 槓桿式外匯買賣規管制度的檢討
— H股監管事宜
— 上市傳播機構的股價問題
— 《適用於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註冊人或持牌人的管理、監督及內
部監控指引》的諮詢文件
— 檢討近期股市下挫時採取的風險管理措施
— 合理化整理與證券及期貨有關的各條例事宜
— 股票經紀的監管事宜
— 二三線股股價波動及股票市場波動的事宜
— 投資者參與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的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的事宜
— 香港聯合交易所交易系統的電腦資料失誤的問題
— 操控市場的情況
— 紅籌股票買賣的監管事宜
— 中介人的監管事宜
— 股票買賣停牌問題及所引致的後果
— 紅籌期指買賣的前景及投資者的保障
— 1987年股災後設立的"救市貸款"現時狀況的報告
— 正達證券倒閉事件及證券經紀業的狀況
— 檢討恒生指數成分股
— 期貨交易所的擬議自動化交易系統
— 上市公司進行私有化時如何保障小股東利益的問題
— 上市公司董事披露其刑事犯罪紀錄的事宜
— 新股發售機制及廣安銀行事件
— 公平處理公開發售股份的認購申請
— 監管基金管理業的事宜
— 《基金經理操守準則》
金銀買賣事宜
— 金銀買賣事宜
— 對本地倫敦金市場的監管
退休計劃/保險事宜
— 強制性公積金制度
— 健康保險業的監管事宜
— 保險業的檢討
稅務
— 實地審核及稅務調查
— 防止避稅措施
— 稅務局向市民提供的服務
— 稅務局的工作計劃
— 儲稅券的利息問題
公司事宜
— 對核數師的法定保障事宜
— 就與物業有關的欺詐行為核實董事名單的事宜
— 檢討香港的《公司條例》
— 檢控未有提交周年申報表的董事
政府財務事宜
— 釐訂政府服務收費水平的原則
— 預算案專家會談(就過渡期的預算案及有關事宜諮詢中方的意見)
— 機電工程署營運基金
— 政府儲備的管理事宜
— 檢討營運基金的經營情況
— 注資九廣鐵路公司興建西鐵事宜
亞洲金融危機
— 現時圍繞港元及香港股市的金融危機
— 檢討財政司司長運用外匯基金的權力
— 亞洲金融市場的發展
— 政府在外匯市場、證券及期貨市場採取的行動
附錄II
經濟事務委員會研究的事項
(由1995-96年度截至目前)
漁農業
— 獸醫註冊事宜
— 為狗隻植入微型晶片
— 管制危險狗隻
— 向受發展計劃影響的漁民發放特惠津貼的事宜
— 漁業發展
— 發展漁農業的政策
— 內地過港漁工計劃
— 油麻地果欄的運作引起的問題
— 將興建元朗永久批發市場的工程提升為工務計劃項目內的甲級工程
— 對屠宰雞隻作出的補償
— 恢復進口活家禽的事宜
港口服務
— 9、10及11號貨櫃碼頭發展計劃的進度
— 10號及11號貨櫃碼頭的選址及發展
— 正在進行的填海工程及青洲卸泥區計劃對香港海上航道安全造成影響的問題
— 公共貨物裝卸區的管理事宜
— 港口貨運預測
— 港口服務的最新情況
— 大嶼山北岸的發展研究
航空服務
— 解決農曆新年期間啟德機場航空交通繁忙及擠塞的措施
— 機場管理局的成立事宜
— 赤鱲角新機場是否需要興建第2條跑道的問題
— 管理及出租新機場零售店舖的事宜
— 香港航空公司擁有權的更改對該行業及經濟的影響
— 赤鱲角機場的機場收費
— 《機場管理局附例》的簡介
— 赤鱲角新機場延遲啟用的問題
— 新香港國際機場的運作情況
郵政服務
能源及公用事業
— 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管制計劃
— 家用熱水及煮食燃料市場
— 在香港使用共同輸送系統供應氣體的可行性
— 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調整收費事宜
— 石油氣運送事宜
— 中華電力公司:電費調整
— 香港電燈有限公司調整電費事宜
— 香港電燈有限公司發展發電設施的建議
— 香港未來的用電需求和用電需求管理
— 中華電力有限公司業務改組的影響
— 家用電器產品的安全標準
旅遊業
— 香港旅遊協會:旅客及旅遊業研究發展策略報告
— 政府推廣旅遊業的政策
註:以上沒有列出事務委員會曾討論與電訊有關的事宜。
附錄III
貿易及工業事務委員會研究的事項
(由1995-96年度截至目前)
國際貿易
— 在大阪舉行的亞太經濟合作組織會議
— 在新加坡舉行的世界貿易組織部長級會議
— 中國規定來料加工的貨物須繳付保證金的事宜
— 人民幣的兌換情況日趨普遍的問題
— 出售紡織品配額
— 香港被列入301法案的監察名單
— 中美貿易關係及其對香港的影響
— 美國對進口紡織及製衣產品所採取的措施
— 貿易保護主義
— 美國延續中國的最惠國待遇的問題
— 駐華盛頓經濟貿易專員就最惠國待遇游說工作的進展報告
— 有關延續中國最惠國地位及知識產權糾紛的最新情況
— 美國延續中國最惠國待遇事宜的最新情況
營商環境及發展
— 貿易通
— 貿易通的業務計劃
— 公共電子貿易服務
— 公共電子貿易服務及貿易報關表
— 在貿易署進行部門事務研究
— 協助營商計劃
— 街市檔位的租金釐定政策
— 推廣商業及服務業
— 給予企業家的援助
— 向中小型企業提供的特別資助計劃
— 信貸保證計劃
保障消費者及業務競爭
— 擬議的外遊人士緊急援助基金計劃
— 博覽旅行社停業事件
— 規管旅遊業
— 檢討對外遊旅遊業的規管機制
— 旅遊業賠償基金所支付的補償
— 食米管制方案
— 有關公平競爭的政策
— 公平競爭政策:香港經濟繁榮的關鍵
— 公平競爭政策
— 有關預付貨品及服務費用的事宜
保障知識產權
— 香港保障知識產權及香港可能被列入根據美國特別301法案訂定的名單
— 香港的新專利註冊制度
— 有關《版權條例草案》及抗衡水貨事宜的簡報
— 《註冊外觀設計條例草案》的簡介
— 對付翻版活動的執法行動
工業發展
— 協助工業發展
— 允許服務行業在工業邨營運
— 擬設的科學園
— 科學園
— 有關香港軟件業的顧問研究報告
— 檢討應用研究發展計劃及合作應用研究發展計劃
附錄IV
立法會
財經及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
(簡稱財經事務委員會)
擬議的職權範圍
- 監察及研究與香港整體經濟發展、財政及財經事宜有關的政府政策及公眾關
注的事項。
- 就有關的政策事宜交換及發表意見。
- 在各有關政策範圍內的重要立法和財政建議正式提交立法會或財務委員會前
,先行聽取對該等建議作出的簡介,並提供意見。
- 就由立法會或內務委員會轉交,或由事務委員會本身提出的,在各有關政策
範圍內廣受公眾關注的重大事項,進行研究及提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