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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單仲偕議員辦事處用箋)
立法會
內務委員會主席
主席先生:
本人現撤回成立法案委員會研究《1999年銀行業(修訂)條例草案》的要求。有
關詳情,請與財經事務局副局長(財經事務)黎高穎怡女士聯絡。
立法會議員(資訊科技界) 單仲偕
1999年5月29日
M903/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