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

立法會LS2/98-99號文件

1998年7月10日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會議文件

《1998年假期(修訂)條例草案》

法律事務部報告


條例草案目的

旨在修訂《假期條例》(第149章)(以下簡稱"該條例"),以便訂立由1999年開始實施的
新訂公眾假期附表,並把該條例的簡稱更改為"公眾假期條例"。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2.請參閱教育統籌局於1998年6月發出的臨時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編號為
EMB CR 1/876/80 IX號)。

首讀日期

3. 1998年7月8日。

意見

4.公眾假期是所有銀行、教育機構、公共機構辦事處和政府部門所遵守的假期,該
等假期載列於該條例附表。本修訂條例草案旨在修訂該附表,取消抗日戰爭勝利紀
念日(8月第三個星期一)及10月2日(國慶日翌日)該兩天公眾假期。而由1999年開始,
勞動節(5月1日)和佛誕(農曆四月八日)將成為公眾假期。根據該條例的規定,每年的
公眾假期上限仍為17天。

5.《1997年僱傭(修訂)(第 5 號)條例》(1997年第100號條例)業已把勞動節訂定為法定
假期,佛誕則並非法定假期。

6.條例草案亦順帶把 "public holiday"一詞更改為 "general holiday"(請參閱草案第2、3條
及附表),藉以明確界定該條例的涵蓋範圍。草案第3條訂明,如兩天公眾假期適逢
同一日,除非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指定由另一日取代,否則應把該日期的翌日定
為增補的公眾假期。

公眾諮詢

7.該份參考資料摘要指出,當局曾諮詢33個團體。主流意見傾向於取消抗日戰爭勝
利紀念日及10月2日該兩天公眾假期。

諮詢立法會事務委員會

8.當局曾於1998年 3 月23日就公眾假期的建議安排諮詢臨時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
。詳情請參閱隨附的會議紀要節錄。

結論

9.條例草案在法律和草擬方面均無問題。議員倘沒有其他意見,條例草案可恢復二
讀辯論。

連附件


立法會秘書處
助理法律顧問
何瑩珠
1998年7月6日



節錄

臨時立法會

臨立會CB(1)1279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

檔號:CB1/PL/MP

人力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1998年3月23日(星期一)
時 間:下午2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會議廳


II 檢討公眾假期的建議安排
(臨立會CB(1)1150(01)號文件)

4.當局最近諮詢有關團體的意見,考慮由1999年開始,取消兩天現時並非法定假日
的公眾假期,並以勞動節(5月1日)和佛誕(農曆四月初八)兩天新增的公眾假期取替。
教育統籌局副局長向議員簡述該次諮詢的結果。議員察悉,當局共聯絡了36個主要
的僱主和僱員團體、金融服務業代表機構,以及主要宗教團體的代表,其中28個團
體已作回覆。在這28個團體中, 3 個沒有意見,其餘25個團體大部分選擇取消抗日
戰爭勝利紀念日(佔該25個團體68%)及10月2日(佔該25個團體60%)的公眾假期。

5.議員要求當局就諮詢結果,特別是僱主和僱員的意見,提供更多資料。教育統籌
局副局長答允向事務委員會提供資料,說明曾作覆的僱主及僱員團體中,支持刪除
勝利紀念日及10月2日兩天公眾假期的團體數目/比例。

公眾假期的數目

6.由於並無壓倒性的多數意見支持取消哪兩天假期,陳婉嫻議員重申其意見,認為
政府只須將現有公眾假期增加兩天。教育統籌局副局長回應時重申,政府當局的政
策決定是將香港每年的公眾假期日數限定於現時17天的水平。此項政策已在事務委
員會會議席上及臨時立法會某次會議席上充分討論。他亦指出,由於香港較鄰近國
家及貿易夥伴所享有的公眾假期日數為多,因此也許不宜進一步增加此類假期的日
數,否則香港經濟的競爭力可能會受到影響。根據政府當局的估計,增加一天假期
,整體薪酬支出會提高0.2%,金額約達7億元。

決定刪除假期時須要考慮的因素

7.副主席認為,當局應顧及公眾對享有長周末假期或連續數天假期的喜好。因此,
她不屬意取消復活節星期一或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的假期。何世柱議員雖然贊同長
周末假期有其好處,但卻指出也許無必要一年訂立 3 個長周末假期。主席補充謂,
雖然一年有3個長周末假期可使公眾就休假計劃作出靈活安排,但他們不大可能在3
次假期皆出外旅遊。

8.至於其他考慮因素,議員沒有堅持要平均分布一年的假期,但部分議員特別指出
有需要減少對金融服務業的影響。

應刪除哪兩天公眾假期

9.主席邀請議員發表意見。何世柱議員建議取消勝利紀念日及復活節星期一這兩天
公眾假期。何議員表示,當局或可刪除前者,因為沒有必要訂定假期,供擧辦紀念
活動之用,該等活動大可在先前的星期日擧辦;後者則可由佛誕取替,因為兩者均
為宗教節日。另一方面,何世柱議員不支持刪除10月 2 日的公眾假期,因為內地亦
將此日列為假期。主席持相同的意見。田北俊議員及夏佳理議員表示支持刪除勝利
紀念日及10月 2 日兩天公眾假期,因為政府當局的諮詢結果顯示,大多數團體屬意
採取此做法。主席邀請議員就該兩名議員的建議置評,在場議員對此項建議並無異
議。

立法時間表

10.一名議員詢問立法時間表,教育統籌局副局長回覆時表示,由於有關公眾假期的
安排會影響商業計劃及決策,政府會致力在1998年 7 月向新一屆立法會提交所需的
立法建議。

11.主席總結討論時,促請政府當局作出決定前先仔細考慮議員的意見。他亦要求政
府當局,如取消勝利紀念日的公眾假期,則須籌辦活動紀念該日。教育統籌局副局
長回應時答允跟進聯絡仍未作覆的團體,如該等團體的取向有重大分歧,則會通知
事務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