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
立法會CB(2)56/98-99號文件
檔號:CB2/DB/G
1998年7月24日內務委員會會議文件
立法會議員與臨時區議會議員擧行的會議及午餐聚會
目的
本文件旨在請議員考慮及通過與臨時區議會議員擧行定期會議及午餐聚會的擬議安排。
背景資料
2. 上述會議及午餐聚會由1980年代中期開始實行,目的是使立法會議員得以定期會見
區議會議員,就彼此關注的事宜交換意見。多年以來,此項安排已確定是促進立法機
關與區議會溝通的有效渠道,雙方可討論可能會影響全港性政策的當地問題,亦可商
議影響整體社會的立法及施政建議。
擬議的安排
3. 現建議在1998年11月至1999年12月期間擧行上述會議及午餐聚會。由於臨時區議會
議員的任期將會不遲於1999年12月31日屆滿,因此現已編定載於本文件
附錄的輪值表
,以便議員可在1999年12月初完成與全部18個臨時區議會擧行一輪會議。每次擧行會
議時,將於同一時間內在不同的會議室分別與兩個臨時區議會的議員擧行會議,隨後
並與該兩個臨時區議會的議員一併擧行午餐聚會。
4.議員將會分為若干組,每組有9或10名議員,按輪值表的安排出席與臨時區議會議員
擧行的會議。秘書處已將議員與同一地方選區內各個臨時區議會擧行的會議,安排在
不同日期擧行,以便由地方選區選出的議員可盡量會見其選區的各個臨時區議會的議
員。
諮詢政府當局及臨時區議會
5.由於民政事務局會參與協助臨時區議會為此等會議作準備,秘書處已請民政事務總
署署長諮詢18個臨時區議會的意見。政府當局及臨時區議會已確實表示同意上述的擬
議安排及載於
附錄的會議時間表。
諮詢意見
6.請議員通過上文第3及第4段所建議有關與臨時區議會議員擧行會議及午餐聚會的安
排。
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7月22日
附錄
立法會議員與臨時區議會議員
擧行會議及午餐聚會
日程
每次同時與兩個臨時區議會在不同地點擧行會議
其後共進午餐
臨時區議會 | 會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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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區 | 199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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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西區 | 199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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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西貢 | 199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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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九龍城 | 199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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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南區 | 199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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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屯門 | 199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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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大埔 | 199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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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油尖旺 | 199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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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深水埗 | 199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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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東區 | 199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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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荃灣 | 199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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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灣仔 | 199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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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觀塘 | 199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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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葵青 | 199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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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沙田 | 199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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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離島 | 199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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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黃大仙 | 199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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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元朗 | 199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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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會議將於星期四擧行。會議由上午10時45分開始,其後約在下午12時30分至2時期間擧行
午餐聚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