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秘書處譯本,只供議員參考用)
(政府總部用箋)
(傳真函件
傳真號碼:2877 9600)
本函檔號:SBCR 86/2/2091/92
香港中區
昃臣道8號
立法會秘書處
羅錦生先生
羅先生:
遭扣留在內地的香港居民
我們曾就上述事宜交談。現謹應閣下的要求,附上與陸鈺成先生及李清橋先生遭
扣留在內地的個案有關的剪報,該等個案近日已為傳媒廣泛報道。
在本人的監察名單中,尚有其他23宗未獲解決的個案,當中只有兩宗是當事人被
扣留以待偵查,其餘個案的當事人均正在服刑、等候審判/覆審或被監視居住。
由於我們未獲有關的資料當事人授權,本人不能向閣下提供該23宗個案的詳情。
閣下如欲就本函任何資料要求澄清,請隨時致電2810 3619與本人聯絡。
保安局局長
(趙偉佳代行)
連附件
1999年4月30日
C59/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