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秘書處譯本,只供議員參考用)


(政府總部用箋)


(傳真函件
傳真號碼:2877 9600)

本函檔號:SBCR 86/2/2091/92


香港中區 昃臣道8號
立法會秘書處
羅錦生先生


羅先生:


遭扣留在內地的香港居民


我們曾就上述事宜交談。現謹應閣下的要求,附上與陸鈺成先生及李清橋先生遭
扣留在內地的個案有關的剪報,該等個案近日已為傳媒廣泛報道。

在本人的監察名單中,尚有其他23宗未獲解決的個案,當中只有兩宗是當事人被
扣留以待偵查,其餘個案的當事人均正在服刑、等候審判/覆審或被監視居住。

由於我們未獲有關的資料當事人授權,本人不能向閣下提供該23宗個案的詳情。

閣下如欲就本函任何資料要求澄清,請隨時致電2810 3619與本人聯絡。


保安局局長


(趙偉佳代行)



連附件


1999年4月30日

C59/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