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

立法會CB(1)58/98-99號文件

檔 號:CB1/PL/EA

立法會
環境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 :1998年7月14日(星期二)
時 間 :下午2時40分
地 點 :立法會大樓會議室B


出席委員:

陸恭蕙議員(主席)
許長青議員(副主席)
吳清輝議員
陳智思議員
陳榮燦議員
梁劉柔芬議員
黃容根議員
楊耀忠議員
劉江華議員
劉健儀議員
蔡素玉議員
羅致光議員

缺席委員:

何鍾泰議員
梁智鴻議員

非委員的議員:

夏佳理議員

列席秘書:

總主任(1)1
梁慶儀小姐

列席職員:

助理秘書長1
吳文華女士

高級主任(1)2
鄧曾藹琪女士

高級主任(1)3
余麗琼小姐


I. 選擧正副主席

楊耀忠議員在陳榮燦議員提名及黃容根議員附議下,獲選為主持選擧事務委員會主
席的程序的議員。

2.楊耀忠議員邀請議員提名事務委員會主席的人選。陳榮燦議員提名陸恭蕙議員,
並獲劉江華議員附議。是項提名亦獲得陸恭蕙議員接納。

3.由於別無其他提名,陸恭蕙議員當選事務委員會主席。

4. 陸恭蕙議員隨即接手主持會議。

5.陸恭蕙議員邀請議員提名事務委員會副主席的人選。楊耀忠議員提名許長青議員
,並獲梁劉柔芬議員附議。是項提名亦獲得許長青議員接納。

6.由於別無其他提名,許長青議員當選事務委員會副主席。

II. 1998-99年度會期的會議日期

7.議員同意事務委員會日後訂於每月第一個星期五上午10時45分擧行會議。

III. 下次會議的討論事項

8.經參閱在會議席上提交的待議事項一覽後,議員同意於1998年 7 月30日上午10時
45分擧行下次會議,聽取政府當局簡報其計劃委聘顧問公司研究《1996年工商業污
水附加費計劃檢討報告》所載建議一事的最新情況,以及討論赤鱲角新機場造成的
噪音滋擾問題。議員亦同意在 8 月份不會擧行會議,9月份的會議則訂於1998年9月
11日擧行。

9. 議員同意於1998年9月11日擧行的會議討論下列事項 --

  1. 策略性污水排放計劃第II期工程的第I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工作;

  2. 香港電燈公司在南丫島興建新電力站的建議;及

  3. 和鰂魚涌林邊的擬議公共房屋發展計劃有關的環境事宜。

10. 議員同意於1998年10月討論石油氣的士試驗計劃的進展。

11.主席告知議員,英國著名環境保護學家Sir Crispin TINKELL將於1998年9月訪問
中國,並會途經香港作短暫停留。她建議如議員有意與Sir TINKELL會晤,秘書處
可安排在1998年9月25日擧行正式或非正式會議,讓事務委員會委員與Sir TINKELL
會面,討論中國的環境保護問題。然而,部分議員認為雙方就事務委員會職權範
圍以內的事宜交換意見,是較為恰當的安排。主席答應提交Sir TINKELL的簡歷,
以便送交議員參考,然後才決定是否擧行上述會議。

IV. 其他事項

12. 議事完畢,會議於下午3時結束。



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