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
青年職前綜合培訓

引言

我們於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四日告知議員,政府計劃於今年九月推出一項嶄新,為期六個月的「青年職前綜合培訓」,以幫助提高青年離校生的就業競爭力。我們並諮詢議員對是項計劃的意見。本文件向議員滙報計劃的最新進展。

計劃內容

2. 社會各階層對這項計劃的反應相當令人鼓舞。我們已分別從香港賽馬會及政府內部申請得撥款資助計劃。培訓機構、非政府機構及政府部門的反應均非常積極,他們已答允提供約25,000 個培訓名額,以及為參予計劃的青少年提供輔導服務。為計劃提供培訓的機構及政府部門,以及它們所提供的培訓名額列於附件A的名單內。

輔導服務

3. 為確保學員在計劃期間能得到所需的支援,30間志願機構和青年團體會在計劃進行期間,派出專責青少年服務的社會工作者,為學員提供輔導服務。社會工作者會協助學員更加了解本身的需要,因應他們的教育背景、與趣及能力,釐定適合他們的職業發展計劃,鼓勵他們積極參與各項訓練課程和實習訓練,幫助他們應用透過這項計劃所學得的技能及知識。所有主要的青年團體都有參與提供輔導服務。這些團體載列於附件B的名單內。

實習訓練

4. 僱主亦積極支持是項計劃。截至九月中旬,我們共從420間機構取得約10,000個實習機會,我們預計這個數字將會進一步上升。

5. 政府會採取所有所需的措施,以確保實習訓練的安全及質素。我們會採取下列的特別措施:-

  1. 根據一套統一的準則審核所有機構提供的實習訓練;準則包括有關的實習訓練不能涉及危險的工作,工作時數不可超出每週35小時,有關機構須指派一名「導師」監督學員,工作不能涉及不道德的活動等﹔

  2. 勞工處會透過會議及派發指引將上述有關工作實習的要求廣泛告知參與的機構﹔

  3. 要求所有提供實習訓練的機構,為其所獲編配得的學員在正式開始實習前安排迎新的活動。機構及學員如覺得有所不合適,均可選擇退出有關安排﹔

  4. 鼓勵學員舉報濫用這項工作實習安排的機構;勞工處會設立一個電話熱線,以處理有關投訴。如有需要,勞工處可終止有關的實習安排;

  5. 透過編配在青年工作上有豐富經驗的社工為參加實習的學員在整個計劃的六個月期間提供年青人需要的支援及輔導服務。
6. 各機構提供的實習機會範圍甚廣,包括文職職務、銷售工作、以及與資訊科技有關的職務等等。這些實習機會亦來自不同行業,當中包括批發及零售業、服務業、飲食業、酒店業、運輸業、製造業、通訊業、社會及個人服務、金融業、保險業、建造業及政府職務等。提供實習機會機構載於附件C的名單內。

保險

7. 為提供更妥善的保障,我們將為學員購買人身意外保險及公共責任保險。

申請

8. 我們通過學校、社會福利機構、各區民政事務處、本地就業輔導中心、電子及印刷傳媒、單張及海報等,宣傳是項計劃。年青人對計劃反應相當熱烈,自計劃九月一日開始接受申請,我們現已接獲17,000個申請。申請人將會透過電腦選配程式,因應他們自己的選擇,獲編配課程。第一批開始的課程有59個,有1,488名學員參與,將於九月二十日展開。

9. 在計劃於二零零年三月完畢後,我們將進行檢討,研究如何最佳地為15-19歲的青少年在投入勞工市場前提供職前培訓。

教育統籌局
一九九九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