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規劃、地政及工務事務委員會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日舉行的會議

回應就議程項目第VII項 - 北區的排污設備工程所提出的問題:

問題一人口估算的根據年份。

在現有的設計內,我們的人口估算是在1997年根據當時最
新的分區計劃大綱圖和地區發展計劃而完成的。

問題二 鄭家富議員就收地問題的書面提問(問題副本夾附)。

根據我們現有的計劃,收回土地將不牽涉任何屋地,只會
收回農地以進行工程。根據地政署提供的資料,約有一千
六百個農地會受影響。補償金額將視乎農地所屬的地區,
現行的特惠補償率如下:
    甲區 - 每方呎331.2元
    乙區 - 每方呎207.0元
    丙區 - 每方呎138.0元
    丁區 - 每方呎82.8元


如政府在1999年4月1日後才收回有關土地,屆時將會根據新
修訂的特惠補償率計算,但新的補償率尚未釐定。

如有農作物、果樹、欄及閘等受到影響,將會另有特惠補償
給有關的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