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CB(2)765/98-99(01)號文件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
經修訂的待議事項一覽
(截至1998年12月2日的情況)
A. 議員提出討論的事項
1. 為訪港旅客提供更方便的旅遊安排
由周梁淑怡議員於 1998年7月30日提出討論。事務委員會已要求政府當局預先提供
資料,說明當局採取何種措施,為訪港的外地旅客及台灣旅客提供更方便的旅遊安
排。政府當局已提供所需資料,有關文件已於1998年9月1日送交議員省覽(立法會
CB(2)202/98-99(02)號文件)。謹請議員決定是否需要跟進此事。
2. 為使用赤鱲角新機場的乘客提供救護服務
由主席於1998年8月24日提出討論。他擬備的函件載於附件I。
3. 為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提供免簽證入境的安排
由楊孝華議員於1998年7月30日提出討論。他建議要求政府當局於1999年年初向事
務委員會匯報向各國推介香港特區護照,為護照持有人爭取免簽證入境安排的工
作的最新情況。政府當局建議在1999年3月討論此事。
4. 有關邊界禁區及禁區許可證的政策
由鄭家富議員於1998年11月5日提出討論。立法會議員與北區臨時區議會議員曾在
一次會議上,討論有關邊界禁區及禁區許可證的現行政策。鑑於警方將於1998年12
月就簽發禁區許可證的程序徵詢有關方面的意見,議員同意在接獲諮詢工作的結果
後,才決定是否需要跟進該問題。
5. 為該等在內地遇上麻煩的香港居民提供的協助
由程介南議員於 1998年11月5日提出討論。對於在內地遇上麻煩的香港居民,例如
在內地觸犯罪行、涉及商業糾紛而被內地有關當局扣押、或被綁架的香港人,他建
議討論政府當局將會為其提供何種協助,以保障有關人士的權利。政府當局建議在
1999年5月左右討論此事。
6. 為該等在台灣遇上麻煩的香港居民提供的協助
由何俊仁議員於1998年11月5日提出討論。對於在台灣遇上麻煩的香港居民,例如
在台灣觸犯罪行、涉及商業糾紛而被台灣有關當局扣押、或被綁架的香港人,他建
議討論政府當局將會為其提供何種協助,以保障有關人士的權利。政府當局建議在
1999年5月左右討論此事。
7. 提高警隊的質素
由主席於1998年11月5日提出討論。事務委員會於1998年11月5日就"警隊服務文化
-- 改善警署的服務"此項議題進行討論時,主席對提高警隊質素一事表示關注。
8. 《危險藥物條例》 -- 含大麻成份的產品
由陸恭蕙議員於1998年11月16日提出討論。她擬備的函件載於附件II。事務委員
會已要求政府當局預先提供有關此事的資料。
B. 政府當局提出討論的事項 | 討論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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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8年的罪案情況 | 199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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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抽取體內樣本及非體內樣本
(事務委員會原定於1998年12月份的會議討論此事) | 199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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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卡拉OK場所的發牌事宜 | 199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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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議修訂《販毒(追討得益)條例》,加強當局打擊洗黑錢活動
的規例 | 1999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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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藥物治療及康復中心的擬議登記計劃 | 1999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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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