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议员在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一日举行的
《1998年道路交通(修订)条例草案》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问题
政府作出的回应
问题1
政府可否按年龄、性别、司机接受测试的时间、过错是否在于醉酒司机的交通
意外个案所占比例,以及因交通意外进行的测试所占比例等资料,提供(一九九
六至一九九八年间)曾接受呼气分析的司机的分项统计数字?
按年龄、性别和司机接受测试的时间分类,在一九九六至一九九八年间,曾接受呼
气分析的司机的统计数字载于
附件A。
过错在于醉酒司机的交通意外个案占75%。因造成交通意外而进行的测试占97%。
问题2
政府可否就一九九六至一九九八年间涉及酒后驾驶的致命交通意外,提供有关
车辆的分项数字?
现把议员要求得到的资料载列如下:
私家车 | 22
|
轻型货车 | 5
|
的士 | 1
|
电单车 | 7
|
公共小型巴士 | 2
|
单车 | 2
|
_______________
|
总计 | 39
|
---|
问题3
关于较早时政府在书面回应中提述的海外研究,政府会否考虑向我们提供这些
研究的全文?
关于较早时政府在书面回应中提述的研究,文本载于
附件B。
问题4
政府会否考虑评估司机因酒后不能驾车而须支付多少交通费和泊车费,以及会
否提供新服务,按这类司机的要求代为把车辆驶回指定的地方?
若以平均泊车12小时和每小时收费17元计算,估计泊车费约为 200 元。至于交通费
,则视乎所用交通工具的种类,以及喝酒地方与司机住所的距离而异,可以相差很
大。
政府沒有计划为喝酒的司机提供接送服务。如有此需求,相信会有商业机构提供这
项服务。
问题5
把学校私家小巴纳入客运营业证计划之前和之后,对政府与这类小巴的车主和
司机来说有何好处和责任,政府可否作一比较?
对政府与学校私家小巴的车主和司机来说,各种好处和责任的比较资料载于
附件C。
问题6
政府可否就学校私家小巴与其他受客运营业证计划规管的客运服务车辆,把两
者的权利和责任作一比较?
有关的比较资料载于
附件D。
问题7
关于两份协议,出现了私人营办商"保留"政府一般收入的情况,政府会否考虑
全部列出政府所签订而有类似情况的管理协议(包括隧道的管理协议)?
属于运输署管辖范围而有类似情况的管理协议,载列于
附件E。
附件C
政府与学校私家小巴车主及司机
在学校私家小巴被纳入客运营业证计划內
之前和之后的好处与责任比较
| 政府
| 学校私家小巴车主/司机
|
---|
好处与责任
| 被纳入客运营 业证计划之前 (a)
| 被纳入客运营 业证计划之后 (b)
| 被纳入客运营 业证计划之前 (c)
| 被纳入客运营 业证计划之后 (d)
|
营运商获批准 的方式
| 发出批准信。
|
根据《道路交通
条例》(第 374
章)第27条签发
客运营业证,与
授权营办公共巴
士及公共小巴服
务的做法一致。
客运营业证乃发
给营办商,而非
个别车辆。
|
每年为批准信续
期。
|
每两年为客运营
业证续期,因此
更为方便。
|
须缴付费用
| 免费。
|
客运营业证费用
:每年 396 元每
部车辆的客运营
业证证明书费用
:每年160元。
| 无须缴付费用。
|
按照(b)项缴付费
用。
|
是否有利执行
及划一实施实
施新订定或经
修订发牌条件
时(包括安全
措施)
|
需在个别车辆续
牌时修改发牌条
件。因此在车辆
续牌前,政府不
能该等引进任何
新安全规定或进
行规管。
|
可在进行咨询,
及给予客运营业
证持有人三个月
通知后,修订发
牌条件。而属于
同一客运营业证
內列明的所有车
辆,同时一并受
经修订的条件限
制。
|
须遵守发给个别
车辆的批准信內
所规定的发牌条
件。
|
须遵守客运营业
证所规定的发牌
条件。该等条件
与(c)项相同,直
至再行修订为止 。
|
保险费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保险费金额视乎所提供的座位数
目及服务而定。由于座位数目与
服务性质不会因实施客运营业证
制度而改变,预计保险费不会有
变更。
|
执法行动
|
根据下列法例,
当局可就任何不
符合发牌条件的
行为,提出检控
:
(i)《道路交通条
例》(第374章
)第52(9)及(10)
条;或
(ii)《定额罚款
(刑事诉讼)
条例》(第240
章)第3条。
|
除(a)项外,根据
《道路交通条例
》(第 374 章)
第30条,运输署
有权就任何不符
合客运营业证条
件的行为,召开
研讯,以决定应
否取消、暂时吊
销或更改客运营
业证。
|
如营办商违反有
关牌照的条件,
其车辆牌照可能
会被取消、暂时
吊销或更改。
|
如营办商违反有
关条件,其获发
的客运营业证可
能会被取消、暂
时吊销或更改。
|
附件D
纳入客运营业证计划內的学校私家小巴
相对于同一计划中其他客运服务车辆的权利与责任比较
权利与责任
| 学校私家小巴
| 其他客运服务车辆 (公共/私家巴士、公共小巴)
|
可提供的服务种类
| 只提供学校私家小巴服务。
| 公共巴士:
提供旅游服务、酒店服务、学生服务
、雇员服务、国际客运服务、居民巴
士服务、复式类型交通服务及合约方
式租用服务。
私家巴士:
提供学生服务、雇员服务及残疾人士
服务。
专线小巴:
提供公共小型巴士(专线)服务。
红色小巴:
提供公共小型巴士(非专线)服务。
|
客运营业证有效期
|
所批出的客运营业证通常为
期两年。
|
所批出的客运营业证通常为
期两年。
(专线小巴除外:客运营业
证为期三年)
|
须缴付费用
|
客运营业证费用:每年 396
元每部车辆的客运营业证证
明书费用:每年160元。
| 相同。
|
客运营业证条件
|
除所指定种类服务的经营条
件外,另加入特定条件以加
强保障学童安全:例如当有
学童在车上时,司机不得离
开驾驶座位等。
|
因应不同种类服务施加不同的条件。
|
车辆检验
| 沒有更改 -- 每年检验。
| 每年检验。
|
附件E
运输署管理合约一览表
更正管理合约的付款安排
《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
管理合约
| 现有承办商
| 现有合约年期
|
1. 管理、营办及维修保养停车
收费表合约
| 香港柏琦有限公司
| 20.9.1997-19.9.2001
|
2. 管理、营办及维修保养新九
龙湾验车中心合约
|
大昌行(汽车服务中心)
有限公司
| 1.6.1995-31.5.1999
|
《行车隧道(政府)条例》(第368章)
管理合约
| 现有承办商
| 现有合约年期
|
3. 管理、营办及维修保养香港
仔隧道合约
|
信佳(策划、管理)有限
公司
| 29.9.1998-28.9.2002
|
4. 管理、营办及维修保养机场
隧道及狮子山隧道合约
|
信佳(策划、管理)有限
公司
| 26.3.96-25.3.2000
|
5. 管理、营办及维修保养城门
隧道及将军澳隧道合约
|
中国道路管理有限公司
| 1.4.1996-31.3.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