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交易条例草案》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

日 期:1999年11月12日(星期五)
时 间:上午8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会议厅

议程

I. 与6个团体的代表举行会议
(上午8时30分至9时45分)

II. 讨论政府当局对3份意见书作出的回应
(上午9时45分至10时15分)
III.逐项审议条例草案的条文
(上午10时15分至10时30分)

政府当局就条例草案第18条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文件编号
    由未经收讯者指定的资讯系统接收电子纪录的接收时间 CB(1)343/99-00(07)

IV.其他事项
(上午10时30分起)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