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第五次会议的续议事项
(上午8时30分至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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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会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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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当局为回应法案委员会委员在第五次会议席上提出的事宜提供的文件
| CB(1)443/99-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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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第六次会议的续议事项
(上午9时至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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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会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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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当局为回应法案委员会委员在第六次会议席上提出的事宜提供的文件
| CB(1)443/99-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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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题为"《电子交易条例草案》內适用于认可核证机关的条文"
| CB(1)443/99-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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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自第六次会议举行后进一步接获的意见书
(上午9时30分至9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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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会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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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工程师学会(资讯科技组)提交的第三份意见书
| CB(1)443/99-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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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逐项审议条例草案的条文
(上午9时35分至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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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条例草案第39条的文件 | 立法会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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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可核证机关业务守则拟稿的公众咨询
| CB(1)230/99-00(03) 于1999年11月1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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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当局就业务守则拟稿进行咨询期间接获的意见提供的文件
| CB(1)443/99-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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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讨论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上午11时30分至下午12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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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会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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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当局将会动议的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初稿)
| CB(1)443/99-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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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的摘要说明
| CB(1)443/99-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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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其他事项
(下午12时30分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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