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

日 期:1999年3月3日(星期三)
时 间:上午10时45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1.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2. (上午10时45分至下午12时45分)

  3. 下次会议日期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