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草案》委员会

日 期:1999年2月23日(星期二)
时 间:上午10时45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1. 选举主席

  2. (上午10时45分至10时50分)

  3.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4. (上午10时50分后)

  5. 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