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条例草案》委员会第4次会议

日 期:1999年4月13日(星期二)
时 间:上午8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修订议程

  1. 与代表团会晤

    意见书
    立法会文件编号
    (a)香港医务委员会执照医生协会 立法会CB(2)1608/98-99(03)号文件
    (b)香港医务委员会 立法会CB(2)1662/98-99(01)号文件
    (c)香港医学会 立法会CB(2)1675/98-99(03)号文件
    (随文附上)
    (d)徐文龙先生、游展邦先生及易洁贞
    小姐(执业中医)
    立法会CB(2)1418/98-99号文件附件(5)
    (e)方生先生(执业中医) 立法会CB(2)1543/98-99号文件附件(1)及
    立法会CB(2)1675/98-99(02)号文件
    (随文附上)
    (f)邓应潮先生(执业中医) 立法会CB(2)1543/98-99号文件附件(3)
    (g)叶礼霖先生(香港再生会中国气功
    顾问)
    立法会CB(2)1608/98-99(04)号文件
    (h)国际中医中药总会 立法会CB(2)1655/98-99(02)号文件
    (i)一国两制研究中心 立法会CB(2)1635/98-99(02)号文件
    (j)任忠邦博士天使软件有限公司 立法会CB(2)1655/98-99(03)号文件
    (k)中国整体手法国际(香港)学会 立法会CB(2)1655/98-99(04)、(05)
    及(06)号文件
    (l)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中医同学会 立法会CB(2)1655/98-99(07)号文件
    (m)香港药行商会 立法会CB(2)1671/98-99(02)号文件

  1. 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