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98-99)10

财务委员会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讨论文件
1998年11月4日

总目110-拓展署
分目001薪金


    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在拓展署开设下述常额职位-

      1个总工程师职位
      (首长级薪级第1点)(98,250元至104,250元)
问题

拓展署署长沒有足够的首长级人手支援,以执行房屋用地供应督导委员会所通
过的新措施,并监察建屋计划及与房屋有关的工程计划的进度。

建议

2.我们建议在拓展署总办事处开设一个总工程师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

理由

3.政府致力每年平均兴建50000个公营房屋单位,并会继续辟拓土地和兴建所需
的基础设施,以配合每年兴建约35000个私营房屋单位的长远需求。作为建屋方
面的一项长远承担,政府已采用一份载列超过1000幅建屋用地的资料目录,并将
进行更多研究,以物色这类用地。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预期会持续至2010年及
以后。成立房屋用地供应督导委员会的目的就是要协助达致上述建屋目标。督导
委员会现已全面检讨和精简填海和土地平整程序,藉以缩短规划和设计所需的时
间,并设立一套新的问责制度。在新的问责制度下,拓展署、房屋署和地政总署
成为三个统领部门,负责监察建屋计划由交付用地至单位落成为止各个阶段的工
作,以及协调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现时拓展署负责监督房屋工程资讯系统下一
项十三年向前推展、涉及68幅用地的建屋计划。这些建屋用地在未来数年合共提
供约141 000个私营和公营房屋单位,详情载于附件1。估计在1998-99年度至2002
-03年度期间,拓展署负责的建屋计划及与房屋有关的工程计划的开支总额约达275
亿元。

4. 拓展署各分区拓展处的房屋用地分区监察组,在处长(属首席政府工程师级别
(首长级薪级第3点))和副处长(属政府工程师级别(首长级薪级第2点))带领下工
作。他们的职责包括解决部门间的爭议,免得所定的建屋进度受到阻延。各处长
会尽可能解决地区层面的问题,但对于影响全港或涉及政策的问题,便须报请拓
展署总办事处采取适当行动处理。

5.现时拓展署总办事处并沒有首长级人员专责协调五个分区拓展处处长所转介的
个案。这项工作暂时由拓展署总办事处助理署长(拓展)(首长级薪级第2点)负责。
助理署长(拓展)的职务范围非常广泛,包括制定发展策略;监察有关主要策略性
规划研究的报告;加强工程管理以确保工程计划如期进行;提高业界对施工地盘
安全的意识;推行工地安全措施;以及为拓展署建立一套品质管理系统。由于该
名助理署长工作已非常繁忙,如需长期兼顾与建屋计划有关的职务,定会影响其
工作效率。鉴于有需要优先处理建屋计划及与房屋有关的工程计划,拓展署署长
已审慎检讨拓展署总办事处和五个分区拓展处的现有人手资源,所得的结论是有
需要增加拓展署总办事处的首长级人手支援。

6.为推行上文第3段所述的长远房屋策略,我们建议开设一个总工程师常额职位
(首长级薪级第1点),出任人员担任拓展署房屋工程资讯系统的统筹人。该名人
员的职衔定为总工程师(房屋),负责协助助理署长(拓展),就各分区拓展处在如
期交付建屋用地和提供与房屋有关的基础设施方面遇到的问题,迅速提供意见和
解决办法。他须综观本港的情况,从整体角度处理问题、向各分区拓展处处长提
供意见、向首长级高层人员提出建议,以及就影响全港和涉及政策的事宜制定策
略。如有需要,他会经拓展署署长把问题转介其他部门首长,或房屋局局长和规
划环境地政局局长共同领导的房屋工程行动小组,或规划及土地发展委员会处理
。总工程师(房屋)也协助就房屋事宜制定部门的综合意见,以及向总办事处其他
首长级人员提供意见。鉴于有关工作十分重要和复杂,出任人员须对工程管理和
政府办事程序有丰富经验。此外,他须熟悉部门的工作,且具备适当资历,以便
与其他政府部门的管理层和建屋机构建立联系。因此,我们认为该职位应定在总
工程师级别。

7.拓展署现行和建议的组织图分别载于 附件2附件3。建议开设的总工程师(房屋)
职位的职责说明载于附件4

对财政的影响

8.按薪级中点估计,实施这项建议所需增加的年薪开支为1,213,200元。实施建议
所需的每年平均员工开支总额(包括薪金和间接费用)为2,160,576元。我们已在19
98-99年度的预算內预留足够款项,支付这项建议的开支。

背景资料

9.行政长官在1997年的施政报告公布,政府的首要工作是从1999-2000年度起,每
年兴建不少于85000个房屋单位。当局在1997年7月成立房屋用地供应督导委员会,
致力提供更多土地作住宅发展之用,以满足市民的住屋需求。该督导委员会由财政
司司长担任主席,拓展署署长是委员会成员之一。

10.行政长官在1998年的施政报告公布,政府已就该项建屋目标的细节进行检讨。
政府继续承诺每年平均兴建50 000个公营单位,并会继续辟拓土地和兴建所需的
基础设施,以配合目前预计每年兴建约35 000个私营单位的长远需求。

公务员事务局的意见

11.公务员事务局考虑出任建议职位的人员所须肩负的职责和所需参与的专业工作
后,认为该职位的职级和职系均属恰当。

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的意见

12.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表示,如开设上述职位,建议的职级是恰当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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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
1998年10月

EC(98-99)10附件1

建屋用地清单

地点预计单位数目预计落成日期
(年-月)
薄扶林钢线湾四幅土地25902004-06
东涌第22区4002003-08
东涌第25区14302004-08
大蚝第10区(部分)地下铁路车厂29042005-09
大蚝第10区(用作发展居屋的部分)29002007-09
东涌第34区55002006-10
东涌第37区60002006-10
坪洲/坪洲北部/304542006-03
九龙东南发展计划第2E区13652005-03
九龙东南发展计划第1F区28542004-03
九龙东南发展计划第2F区23052005-03
九龙东南发展计划第2G区28542005-03
九龙东南发展计划第2J区17062005-03
九龙东南发展计划第2K区25422005-03
九龙东南发展计划第2L区23802005-03
九龙东南发展计划第1B区26542005-03
九龙东南发展计划第1D区37312004-03
九龙东南发展计划第1A区31932003-03
九龙东南发展计划第2D区15702004-03
九龙东南发展计划第2B区43262004-12
九龙东南发展计划第2C区28212006-03
九龙东南发展计划第1C区26282005-03
西九龙北部-第3号地盘26422005-04
西九龙北部-第1号地盘37002005-04
西九龙北部-第5号地盘15502004-03
西九龙北部-第6号地盘36002003-02
西九龙填海区第11.13号地盘8002009-03
西九龙填海区第11.18号地盘8002006-03
粉岭第36区(部分)第3期16002003-11
粉岭第36区第1期1972002-08
粉岭保健路第36区(西)9202004-10
粉岭第36区第2期23972002-08
粉岭第36区(部分)第4期12802003-11
粉岭第36区(部分)第5期6402003-11
将军澳第65c区12002002-11
马鞍山第86B区(第21和22号地盘)17002002-06
马鞍山第77区(第15号地盘)11902005-02
沙田第11区,石门南部A号地盘27302003-02
沙田第4C/38A区第1期23972003-01
马鞍山第77区(第9号地盘)-(第1部分)8002004-06
沙田第56A区(九肚)6402002-04
马鞍山第77区(第10号地盘)9002005-11
沙田第34区水泉澳5182006-02
沙田第52区水泉澳25002004-03
沙田第4C/38A区第2期6402004-12
沙田第4C/38A区第3期17502004-07
马鞍山第77区第9号地盘(第2部分)5002005-02
沙田第11区石门南部B号地盘15002002-08
马鞍山第77区第12号地盘6002005-11
香粉寮街第4C区9002006-04
城门谷25002008-01
白石(沙田市地段第501号)第1期23522006-05
白石(沙田市地段第501号)第2期23522006-04
屯门第54区第1号地盘12502006-03
屯门第54区第2、3、4号地盘96002007-03
白石角发展区28402005-04
白石角发展区第2期14602006-04
深井填海区(第390约第264号地段)18182007-03
天水围第104A区21112004-12
洪水桥第13区(住宅发售计划部分)20002003-08
洪水桥第13区(租住房屋部分)13002003-08
元朗第13区78002005-01
天水围预留区第112区13302006-06
天水围预留区第115区10002006-06
天水围预留区第104B区21002004-03


EC(98-99)10附件4

拓展署
拓展署总办事处总工程师(房屋)的建议职责说明

    职级:总工程师
职责和职务

总工程师的直属上司是助理署长(拓展)。他负责在部门层面全面协调和监察新
市镇、策略性发展区和主要发展地区各项建屋计划及与房屋有关的工程计划的
填海、土地平整与基建工程,确保有关工程如期竣工,并能达到建屋目标。其
职务包括:

1.就房屋用地供应督导委员会,以及其他建屋及与房屋有关的委员会的会议工
作,提供/协助提供专业支援予署长;

2.集中协调所有与房屋用地供应督导委员会有关的事宜、监督各项建屋计划及
与房屋有关的工程计划(包括五个房屋用地分区监察组的工作),以及监察这些
工程计划的进度,确保工程如期完成,并能达到建屋目标;

3.就依期完成建屋计划及与房屋有关的工程计划方面所遇到的问题,迅速提供
/协助提供意见和解决方法;

4.担任该署房屋工程资讯系统的统筹人,并作为策略性房屋政策目标的负责人
,确保如期推行建屋计划及与房屋有关的工程计划,以及达到计划所定的工作
目标;

5.出席部门委员会会议、全港性及地区性发展研究的督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会议
,以及其他涉及建屋计划及与房屋有关的工程计划的会议,以协助编排和推展
各项工程,使工程进展顺利,并能达到建屋目标;

6. 监督工程师(房屋)的工作;以及

7. 执行署长、副署长及/或助理署长(拓展)所指派的其他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