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98-99)28

财务委员会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讨论文件

1999年2月11日


总目40—教育署
分目001薪金


    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在教育署开设下述编外职位,为期两年,由1999
    年4月1日起生效 —

    1个首长级乙级政务官职位
    (首长级薪级第3点)(127,900元至135,550元)

问题

教育署署长需要增加首长级人手,在策略层面给予更多支援,以便策划和管理教育
署 (下称「教署」) 的改革工作,以及在教署完成改革前,更妥善地统筹各项重要政
策措施的推行。

建议

2.教育署署长建议开设一个首长级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3点),为期两
年,由1999年4月1日起生效。教育统筹局局长支持这项建议。

理由

改革计划


3.改革教署是《一九九八年施政报告》所公布在教育方面的重要措施之一。改革的
构思,源于1998年一项有关教署的检讨,当时教署人员和社会各界均普遍同意,要
促进优质教育的长远发展,就必须改革教署的组织架构,以及改变教署和学校的管
理文化,这样才能加强教署在教育界所担任的专业领导、规管和推动角色。

4. 改革计划的目的是 —

  1. 在教署建立以客为本的服务文化,加强內部沟通和该署跟其他与教育事务有
    关人士的沟通,以便能够因应教育界伙伴的需要,提供更具效率和效益的服
    务;

  2. 提高教署人员的专业能力;以及

  3. 把更多职权下放给学校,并由学校承担相应的责任,以助推行校本管理。

鉴于涉及的问题相当复杂和敏感,我们估计需要长达五年的时间才能完成整个改革
过程,以及在教署和学校确立新的管理文化。教署未来两年的改革计划大纲载于
件 1
。在为期两年的改革计划实行后,教署会视乎教育界的发展情况,检讨是否需
要实行进一步的改革措施。

需要开设一个首长级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

5.鉴于改革项目繁多,且影响深远,故当局决定设立一个督导委员会,由教育统筹
局局长担任主席,负责就改革的大方向提供指引,并监察改革的进度。至于教署方
面,则会由教育署副署长领导一个专责小组,负责拟定改革的详细建议、确定工作
的优先次序和制定推展各项改革的时间表。在整个改革过程中,专责小组须处理复
杂的组织和政策事宜;咨询与教育事务有关的人士,包括政府部门和外界机构;以
及因应教署人员对改革的期望和反应,作出妥善处理。专责小组会直接向教育署署
长负责,并定期向教育统筹局局长所领导的督导委员会提交进度报告。为完成这些
艰巨的工作,教育署署长需要增加一名职级属首长级乙级政务官(首长级薪级第3点)
的首长级人员,以便在行政和政策上向教育署副署长提供支援。

6.该名人员会出任专责小组副主管,就改革计划的策略性规划和整体管理工作向教
育署副署长负责。副主管主责拟定改革策略与对內和对外沟通的方案、订定明确的
改善目标,以及建议实施改革项目的优先次序,在整个过程中,他必须顾及教署和
学校是否有能力落实建议中的改革。因此,他必须统筹署內各科别的改革工作、联
络与教育事务有关的各方人士,以及回应公众的意见。

7.该名人员亦须协助教育署署长和副署长统筹各项重要政策措施的推行,例如语文
政策和师资培训。目前,上述工作是由署內数个科别共同负责。日后教署会改善组
织架构和分工情况,以及精简工作程序,但在此之前,仍有赖出任拟设职位的人员
,因应署方向有关科别所提出的组织和程序改革建议,致力统筹和密切监察各项重
要的政策措施,以确保这些措施得以顺利推行,并能与教署的改革互相配合。拟设
的首长级乙级政务官职位的职责说明,载于附件2

8.鉴于专责小组副主管须参与高层的策略制定工作,并须具备敏锐的政治触觉,同
时他亦会代表教署与各决策局/资源局和其他教育团体协商和联络,故我们认为需
由一名首长级乙级政务官出任此职。由于改革计划下的主要架构改变约需两年时间
才大致成形,所以我们建议由1999年4月1日起开设上述职位,为期两年。

9. 教育署在专责小组成立后的组织架构载于附件3

对财政的影响

10.实施这项建议所需增加的按薪级中点估计年薪开支,以及每年平均员工开支总额
(包括薪金和员工间接费用)如下 —

职位 按薪级中点
估计的年薪开支
每年平均
员工开支总额
职位数目
首长级乙级政务官 1,580,400 2,752,488 1


我们已在1999-2000年度的预算草案內预留足够款项,支付这项建议的开支。

11.除上述首长级乙级政务官职位外,教育署署长亦会开设一个总训练主任职位(按薪
级中点估计的年薪开支为985,260元,而每年平均员工开支总额则为1,596,540元),并
会调派一名高级教育主任(行政)和两名一般职系人员往专责小组,以协助工作。为尽
快展开改革计划,教育署署长已根据获转授的权力开设一个首席行政主任编外职位
(首长级薪级第1点),为期六个月,开设期至1999年 5 月29日为止,以展开所需的预
备工作。

背景资料

12.1997年12月,教育统筹局委聘顾问检讨教署的组织和管理架构,以期该署在实践
优质教育目标方面能因应教育界人士的需要,以效率与效益兼备的方式履行使命。
有关最后报告已在1998年5月提交政府。该报告的公众咨询工作则在1998年7月开始
,至同年10月20日结束。

公务员事务局的意见

13.公务员事务局支持开设一个为期两年的首长级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的建议。出任
人员负责在策划和管理教署改革工作方面,为教育署署长提供适当的策略支援。该
局考虑出任建议职位的人员须肩负的职务和职责后,认为该职位的职级和职系均属
恰当。

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的意见


14.由于建议开设的职位属编外性质,如获准开设,当按照议定程序,向首长级薪俸
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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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统筹局
1999年1月



EC(98-99)28附件1


教育署改革计划大纲


I. 透过以下措施,重组教署并重新分配各项职能:

  1. 在教署总部进行大规模的架构重组,并重新分配各项职能,以加强教署与学
    校、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士的联系,并在该署与教育体系內其他成员之间建
    立策略性伙伴关系;

  2. 就教署人员所执行的各项职能进行程序重整;

  3. 简化决策程序,尽量减少教署的官僚作风;

  4. 加强教署各科别的协调和合作;

  5. 解除教署內与推动和规管学校教育无关的非核心职能;以及

  6. 审慎检讨教署各分区办事处的角色和职能,以协助教署与学校发展策略性伙
    伴关系。

II. 透过以下措施,重新界定教署与学校的关系:

  1. 赋予学校更大权力,并要求学校对本身的表现负责,但同时保留教署在监察
    学校表现、确保学校遵守法例规定和达到令人满意的质素水平等重要职能;

  2. 改善教署现时采用的质素保证措施,方法包括:

    1. 加强质素保证视学的工作,以及重组教署內各项视学职能;

    2. 透过重新界定教署与学校管理体系內其他成员的角色和关系,制定校
      本管理架构;以及

    3. 透过提供更多训练、定立校长的工作表现评核机制,以及简化罢免不
      称职校长的程序,逐步提高校长的质素和问责性。

III. 采取实质措施来提高教署人员的专业质素,包括:

  1. 开放教署的专业职位,安排教署和学校对调员工;

  2. 简化职系结构;

  3. 为教署人员提供更严格的训练;

  4. 赋予课程发展处更大的专业自主权;

  5. 缩减教署人员现时所执行的非专业职务;以及

  6. 加强官立学校所担当的角色,包括试行新措施和向其他学校全面推介理想模
    式。


EC(98-99)28附件2


教育署改革专责小组副主管
(首长级乙级政务官)(首长级薪级第3点)
职责说明


就教署改革计划的策略性规划和整体管理,以及其实施情况,向教育署副署长负责
。职责包括-

  1. 管理整个改革计划,并在统筹部门各科别的改革工作方面担任协调角色;

  2. 制定策略和沟通方案,并负责筹划及主持研讨会和工作坊,以增强教署跟其
    他与教育事务有关人士的伙伴关系;

  3. 研究和推行周详的工作计划,以期在教署建立以客为本和以成效为目标的服
    务文化;

  4. 协调署內各科别所推行的重要政策措施,确保有关政策与教署的改革计划互
    相配合;

  5. 督导特定的检讨计划和顾问研究工作,以期全面检讨服务质素,并改善管理
    制度和程序;

  6. 与有关决策局和资源局的高层人员商讨,确保在修改政策和程序方面得到所
    需的支持,并取得所需的资源,以进行改革;以及

  7. 定期向督导委员会汇报改革进展,并就改革所遇到的困难,提出建议解决方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