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98-99)8

财务委员会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讨论文件 1998年10月14日

总目37 - 卫生署
总目90 - 劳工处
分目001薪金
    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由1998年11月1日起,更改卫生署和劳工处的
    编制,以便在这两个部门进行转拨职位安排,详情如下-

  1. 在劳工处开设下述常额职位-

    1个顾问医生职位
    (首长级薪级第4点/第3点/第2点)
    (145,150元至149,600元/127,900元至135,550元/116,650元至123,850元)
    (一般晋升比率为2:3:6)

    并在卫生署删除下述常额职位,以作抵销-

    1个顾问医生职位
    (首长级薪级第4点/第3点/第2点)
    (145,150元至149,600元/127,900元至135,550元/116,650元至123,850元)
    (一般晋升比率为2:3:6);

  2. 把劳工处1998-99年度常额编制內所有非首长级职位按薪级中点估计的
    年薪总值上限提高11,713,920元,即由643,475,000元增至655,188,920
    元;以及

  3. 把卫生署1998-99年度常额编制內所有非首长级职位按薪级中点估计的
    年薪总值上限减少11,713,920元,即由2,163,494,000元减至
    2,151,780,080元。
问题

劳工处辖下职业健康部的现有编制,未能准确反映劳工处和卫生署的管理架构,以
及这两个部门在执行其纲领的工作时各自所管理的资源。现有编制也未能使职业健
康部有效地调配和指挥员工。

建议

2.劳工处处长在征询卫生署署长的意见后,建议由1998年11月1日起,把27个职位
从卫生署转拨至劳工处职业健康部。教育统筹局局长和卫生福利局局长均支持这项
建议。

理由

3.目前,卫生署的编制內有27个常额职位的任职者是在劳工处职业健康部工作,
这些职位包括一个顾问医生和26个不同职级的医务和护理人员职位。这些职位开
设之时,任职者即已由卫生署借调往劳工处。虽然,借调安排最初只属试验性质
,但经过多年后,这些职位已成为职业健康部组织结构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有关
组织图载于附件。再者,在可预见的未来,该部仍需要这些人员协助劳工处履行
作为本港提供职业健康服务的主要部门的职责。因此,当局有需要审慎研究这项
借调安排,并考虑在劳工处开设这些常额职位,以便更准确地反映该部门的管理
架构。

4.此外,由于这27个职位全属卫生署的编制,获拨的资源也因而纳入卫生署的预
防疾病纲领下;但事实上,出任这些职位的人员是负责支援劳工处工作安全与健
康纲领下的工作,而与他们一起在职业健康部担任同类工作的,尚有11个最近于
劳工处编制內开设的其他职位的任职者。这样的安排未能准确反映当局拨给这两
个部门的资源,以执行有关纲领的工作。

5.目前,劳工处须长期管理由另一部门借调过来的人员,这项安排未能使该署有
效地调配和指挥员工。由于现行安排有欠理想,且沒有有力的理由或有利的因素
支持保留这项安排,因此,劳工处处长建议由1998年11月1日起,把有关的27个
职位从卫生署转拨至劳工处。

咨询

6. 较早时在1998年2月12日举行的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会议上,委员曾考虑在职
业健康部开设一个顾问医生职位的建议。我们在会上告知各委员,在确定运作方
面的各项详细安排后,我们便会呈请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批准把一个现有的顾问
医生职位转拨到劳工处。

7.我们已征询任职于劳工处的医务和护理人员的意见,他们均表示支持转拨职位
的建议。

对财政的影响

8. 由于这项建议只是转拨现有的常额职位,故此不会造成额外的财政负担。

9. 按薪级中点估计,拟转拨的27个职位所需的年薪开支如下-

职级按薪级中点
估计的年薪开支
(按1998-99年度预算
的价格水平计算)
(元)
职位数目
首长级人员
顾问医生1,499,6731
首长级人员的年薪开支总额1,499,6731
非首长级人员
高级医生929,2201
医生4,263,1206
护士长2,756,5206
注册护士3,765,06013
非首长级人员的年薪开支总额11,713,92026


10. 以目前价格水平计算,一个首长级顾问医生职位和26个非首长级医务和护理
人员职位的每年平均员工开支总额(包括薪金和员工间接费用)为24,090,552元。
我们沒有在1998-99年度预算內总目90「劳工处」项下预留款项,支付这项建议的
开支。如获委员批准,我们会运用获转授的权力,提供所需的追加拨款,并从总
目37「卫生署」项下删除一笔数额相同的款项,以作抵销。

背景资料

11. 自1979年起,前医务卫生署陆续增设一个顾问医生职位和26个非首长级医务
和护理人员职位,作为重组和改善职业健康服务的一项重要措施。其后,这些职
位纳入卫生署的编制內。这些职位自开设以来,出任人员一直是借调给劳工处。

12.本港所有涉及提供职业健康服务的事宜,主要是由劳工处负责。该处在1996
年成立职业健康部,以支援该处在这方面的工作。自那时起,劳工处开设了一个
顾问医生职位和十个其他非首长级职位,以应付在这范畴內增加的工作量。目前
,担任这些职位的人员和27个由卫生署借调过来的人员同属职业健康部,负责执
行同类的职务。

公务员事务局的意见

13. 公务员事务局支持这项把27个职位由卫生署转拨到劳工处的建议。

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和公务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的意见

14. 由于这项建议不涉及增设首长级常额职位或开设非首长级新职级或职系,所
以无须征询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和公务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
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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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统筹局
199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