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委员会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讨论文件
1998年10月14日

总目60-路政署
分目001薪金
    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开设下述常额职位-

    1个路政署署长职位
    (首长级薪级第6点)(162,650元)

    并删除下述常额职位,以作抵销-

    1个路政署署长职位
    (首长级薪级第5点)(154,150元)
问题

现有属首长级薪级第6点的路政署署长编外职位将于1999年4月1日到期撤销,该职
位是用以暂时填补属首长级薪级第5点的路政署署长常额职位。经检讨路政署所承
担的计划和工作后,我们认为有需要作出一项永久安排,把路政署署长常额职位
由首长级薪级第5点提升至首长级薪级第6点。

建议

2.我们建议开设一个路政署署长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6点),并删除一个路政署
署长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5点),以作抵销。出任人员负责领导路政署建设一个
全面的运输基建网络,以促进本港的经济增长、支援本港的土地使用和房屋发展,
以及应付本港与內地之间日益增加的跨界客货运流量。

理由
检讨路政署署长的职位

3.路政署署长负责就工务计划公路工程项目的设计和实施制定政策、工程计划和
资源管理计划;维持完善的道路网;以及推行和更新铁路发展策略。他须就运输
基础建设政策向运输局局长负责;并须就建造标准、品质管理、工地安全和合约
程序等政策向工务局局长负责。

4.经考虑全港运输基础建设的发展和未来工作的复杂程度,我们于1998年4月全面
检讨路政署署长职位的职责和职级。检讨结果显示,自1990年以来,路政署署长
的职务范围已大为增加,职责也越来越繁重。此外,检讨亦指出,踏入二十一世
纪后,路政署的工作会继续增加,且越趋复杂。

(a) 实施主要道路和铁路计划

5.我们须提供一个全面的基建网络,以应付日益增加的交通需求,并加强与內地
之间的道路和铁路联系,以应付不断增加的客货运流量。

6.为了推展这些计划,路政署会负责确保主要公路工程项目顺利实施,这些工程
的规模较机场核心计划项目还要庞大。现已承担进行的主要公路工程项目,估计
费用总额约为689亿元,而机场核心计划项目的费用则为340亿元(两者均按1997年
12月价格计算)。单是九号干线青衣至长沙湾段、十号干线(连接北大屿山与元朗
的路段)、十六号干线和中环至湾仔绕道,我们便须兴建合共约15公里的隧道、
13.8公里的高架道路/桥梁和6.4公里容车量高的地面道路。此外,这些工程计划
的复杂程度亦不下于机场核心计划项目,例如,我们计划兴建一条吊桥连接青龙
头和北大屿山,作为十号干线的一部分。我们并正研究可否竖设一条双程三线分
隔的斜拉桥,连接昂船洲与青衣岛南部,作为九号干线的一部分。路政署负责的
主要公路工程项目表列于附件1

7.此外,路政署须策划和监督三项优先铁路计划的实施,即西铁、地下铁路将军
澳支线、马鞍山至大围的铁路线及九广铁路红磡至尖沙咀的支线。这三项铁路计
划的估计费用总额逾1,130亿元(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路政署的工作包括规划和
更新铁路发展策略,以及协调铁路运作所需的相关基建工程。优先铁路计划的工
程费用和施工/完工日期表列于附件2。此外,路政署正积极参与西铁第二期的
规划工作,有关工程完成后将可提供本港与內地之间的跨界客货运服务。

(b) 道路管理和维修保养事宜

8.除了实施主要道路和铁路计划外,道路和公路的管理和维修保养事宜也是路政
署的主要工作。路政署负责维持完善的道路网,以及监察相关路旁斜坡是否稳固
,并特别着重这类斜坡的安全和是否需要修葺。在1990年(即路政署署长职位(首
长级薪级第5点)开设时),香港公用道路的总长度为1 469公里,到1997年已增至
1 831公里,共增加362公里。同期,每年维修保养和改善道路的开支亦增加 2亿
6,200万元,即由6亿100万元增至8亿6,300万元。

路政署署长职位的建议职级

9.鉴于路政署既有持续进行的工作,亦有新承担的职务,我们预计未来数年该部
门的职责范围将会继续扩大,而工作也会更形复杂。要使工程计划按财政预算准
时完成,部门的高层人员就必须具备卓越的领导才能及丰富的工程专业知识和经
验。在这情况下,部门主管便须承担更繁重的专业、财政、行政和管理职责。此
外,路政署署长的管辖范围在过往数年不断扩大,其辖下首长级人员的编制已由
1990年的18个职位增至1998年的34个职位(包括八个编外职位)。路政署署长需要
更加费心,专注指导、监督和管理大量的首长级人员。路政署在1990年和1998年
的组织图,分别载于附件3附件4

10. 随着多项主要公路和铁路计划进入详细设计和建造阶段,我们预期部门主管
须参与更多工作。路政署的部门主管必须能够统领其属下专业人员,并提供专业
及管理上的指导,以确保能准时且有效地完成工程。在较广泛的层面上,他须出
席局长与部门首长级别的定期和专责会议,协助制定有关香港未来发展的政策和
计划。鉴于上述职位的职务和职责,以及出任人员所需具备的素质和资历,我们
建议把路政署署长常额职位由首长级薪级第5点提升至首长级薪级第6点。

11.如各委员批准开设一个路政署署长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6点),我们便会删
除一个路政署署长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5点)。据此,现有路政署署长编外职位
(首长级薪级第6点)亦会同时撤销,尽管其原定开设期要到1999年4月1日才届满。
该职位在提升级别后的主要职务和职责载于附件5

对财政的影响

12.按薪级中点估计,实施这项建议所需增加的年薪开支,以及开设建议职位所
需增加的每年平均员工开支总额(包括薪金和员工间接费用)如下-

按薪级中点
估计的年薪值
每年平均
员工开支总额 元
职位
数目
新设的路政署署长
常额职位(首长级
薪级第6点)
1,951,8003,596,3861
减去: 现有的路政署署长
常额职位(首长级薪
级第5点)
-1,849,800
---------------
-3,220,176
----------------
-1
---------
增加的开支:102,000
===========
376,210
===========
0
======

我们已在1998-99年度的预算內预留足够款项,支付这项建议的开支。这项建议对
人手和财政方面并无其他影响。

背景资料

13. 路政署署长常额职位自1990年起即定在首长级薪级第5点的级别。鉴于因实施
机场核心计划项目而令该职位的职责增加,财务委员会于1992年6月批准开设一个
路政署署长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6点),以暂时填补路政署署长常额职位 (首长级
薪级第5点)。财务委员会考虑到机场核心计划项目的进度,以及得悉路政署会在
1998年后继续进行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故于1997年3月批准保留路政署署长编外
职位(首长级薪级第6点),直至1999年3月31日为止。委员亦建议当局在机场核心计
划项目完成后,检讨部门未来的职责和工作量,以决定路政署署长常额职位的职级。

公务员事务局的意见

14.公务员事务局考虑出任上述建议职位的人员的管辖范围、所需具备的专业知识
和行政才能后,认为建议职位的职级和职系均属恰当。公务员事务局也支持把提
升级别后的职位开设为常额职位,以应付部门长远的工作承担。

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的意见

15.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表示,如开设上述职位,建议的职级是恰当的。

---------------

运输局
1998年9月

EC(98-99)9附件1

路政署
主要的公路工程项目(超过港币5亿元)

工程计划名称工程计划预算费
(亿元)
(按1997年12月
价格计算)
预定的施工/
完工日期
1998-99年度展开/进行中的建造工程
龙翔道和呈祥道改善工程111994/1998
红磡绕道及公主道连接路131996/1999
屯门公路改善计划101994/2000
旧政务司官邸附近道路交汇处与马料水道路
交汇处之间一段吐露港公路的扩阔工程
191998/2001
青衣北岸公路12
______
1999/2002
小计:65
1998-99年度展开/进行中的初步设计/详细设计工作
火炭路扩阔工程51999/2002
锦田公路改善工程91999/2005
荃湾第二区与嘉龙村之间的青山公路改善工程282000/2003
东区走廊-介乎北角与西湾河之间的一段92000/2003
中环至湾仔绕道和东区走廊连接路1082000/2010
十六号干线-西九龙至沙田段792001/2004
柯士甸道、漆咸道与畅运道交界的行车天桥和行人天
桥计划
62001/2005
九号干线-青衣至长沙湾段1352002/2006
大埔公路(沙田段)的扩阔和重建工程52002/2006
彩虹道扩阔工程52002/2006
十号干线-由北大屿山至元朗公路235
______
2002/2007
小计:624
总计:689

EC(98-99)9附件2

路政署
优先铁路计划

工程计划名称工程计划预算费
(亿元)
(按付款当日
价格计算)
预定的施工/
完工日期
西铁(第一期)6401998/2003
地下铁路将军澳支线3051998/2002
马鞍山至大围的铁路线和九广铁路红磡至
尖沙咀的支线
188
__________
2000/2004
总计:1,133
=============


EC(98-99)9附件5

路政署
路政署署长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6点)
建议职责说明

职位和职级:路政署署长(首长级薪级第6点)

主要职务和职责

路政署署长就运输政策和公路发展计划向运输局局长负责;并就工务计划(包括机
场核心计划的公路和铁路工程项目)的工程政策、建造标准、合约程序和协调事宜
,向工务局局长负责。主要职责包括 -
  1. 制定政策和计划方案,以规划和实施公路和铁路工程计划及维修公路网;

  2. 策导工务计划的公路和铁路工程计划的规划、设计和实施;并确保工程计划
    能按财政预算准时完成兼且达到高质素;

  3. 指引、协调、实施和监察公路网的维修工作及持续进行的改善工程;

  4. 与运输局、工务局、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保持有效的联系,以便实施政府就
    建造和保养公路和铁路网所制定的政策;

  5. 管理和尽量善用路政署现有的人力和财力资源;以及

  6. 参与下列委员会的工作 -
  • 工务小组委员会
  • 工务部门署长会议
  • 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
  • 交通事务首长级高层会议
  • 工务计划行政管理会议
  • 建造商委员会
  • 顾问工程师委员会
  • 建造业咨询委员会
  • 见习土木工程毕业生及助理工程师训练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