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98-99)3

财务委员会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讨论文件

1998年9月16日

总目152-政府总部:工商局
分目003可收回的薪金及津贴(一般)


    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在工商局开设下述编外职位,直至2001年 3 月
    31日为止,以便借调一名合适的公务员到香港工业村公司,担任总裁一 职-

    1个首长级乙一级政务官职位
    (首长级薪级第4点)(145,150元至149,600元)

问题

政府将会就本港的工业与科技支援计划和机构的架构体制进行整体检讨,其中包括
一项有关香港工业村公司角色和职能的检讨。在整体检讨完成前,香港工业村公司
需要一名有足够经验及见识的高级公务员,担任总裁一职。

建议

2.我们建议在工商局开设一个首长级乙一级政务官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4点),开
设期至2001年3月31日为止,以便借调一名公务员到香港工业村公司出任总裁一职。

理由

3.香港工业村公司总裁负责该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该公司现时管理三个分别位于
大埔、元朗和将军澳的工业村。这项工作需要由一名能干兼具魄力的行政人员来承
担。为反映公司总裁的职责重大,多年以来我们一直参照政府首长级薪级第 4 点级
别人员的薪酬福利条件来厘定其整套薪酬福利条件。

4.现任公司总裁将于1998年10月退休。成员大部分为公众人士的香港工业村公司管
理局 (下称「公司管理局」) 曾于本年较早时间展开招聘工作,以期物色一位合适的
继任人。然而,是次招聘未能从私营机构中招揽到合适的人选。

5.与此同时,政府计划检讨本港工业与科技支援计划和机构的整体架构体制。我们
已于1998年 3 月成立行政长官特设创新科技委员会,负责研究多个事项,其中包括
使香港发展成为华南以至整个东亚地区的产品创新中心所需的架构安排。我们预料
委员会将于本年10月前向行政长官提交第一份报告,并在随后的12个月內完成所有
工作。我们亦预计,委员会的研究结果和建议会对我们的工业架构体制 ( 香港工业
村公司属其中一环)检讨有重大影响。

6.在筹备整体检讨的同时,我们拟在咨询公司管理局后,就香港工业村公司的角色
和职能进行检讨。检讨旨在研究该公司和辖下工业村如何可更有效地推展和促进本
港的经济发展。具体而言,该项检讨是要确保该公司在急剧转变的国际和本地环境
中,所承担的社会使命继续切合时宜;推行的政策和营运方针继续具竞爭力和成效
,而商业效益亦得以维持。检讨的研究范围包括多项事宜,例如该公司的价格竞爭
力、运作方法,以及其在不断演变的工业基础设施发展中的位置。

7.在这情况下,我们认为在检讨完成之前,应暂时搁置新总裁的公开招聘工作,而
公司管理局亦同意这个安排。为审慎起见,当局会采取临时措施,借调一名合适的
公务员出任该公司的行政主管。这位公司总裁会在协助公司管理局和政府进行检讨
方面,担当重要角色。借调一名具备丰富行政经验且熟悉政府运作的人员到该公司
的安排,将有助检讨的进行。这项借调安排亦可促进政府与该公司之间在知识和经
验方面的交流,从而达致互相得益。此外,这项安排亦具灵活性,因为在过渡期间
检讨所提出属行政主管级的新措施一经决定后,便可推行。

8.我们认为出任建议借调职位的公务员,必须具有在政府多个局/部门工作的广博
经验、熟悉高层管理事宜,并且具备卓越的领导才能。因此,我们建议把这个借调
职位定在首长级乙一级政务官(首长级薪级第4点)的级别。为确保该公司管理高层的
工作得以连续无间,以及预留充足时间完成架构安排的整体检讨和实施各项有关建
议,我们提议这项临时安排为期约两年半,即直至2001年 3 月31日为止。然而,这
项借调安排有可能因应检讨的进度而提早终止。

9. 香港工业村公司总裁职位的职责表载于附件

对财政的影响

10. 按薪级中点估计,实施这项建议所需增加的年薪开支如下-


职位数目
首长级乙一级政务官编外职位1,795,2001

11.实施上述建议所需增加的每年平均员工开支总额(包括薪金和员工间接费用)为
3,097,164元。我们会向该公司收回有关这项建议的全部开支,包括员工间接费用。

背景资料

12.香港工业村公司于1977年成立,为一法定机构,负责建造和管理工业村,以便
扩阔本港的工业基地和提高工业科技。为达致这目标,该公司通常会以成本价,
向合资格的经营机构提供辖下工业村的已发展用地。该公司目前管理三个分别位
于大埔、元朗和将军澳的工业村,并正研究是否需要建造第四个工业村。香港工
业村公司的现任总裁将于1998年10月退休。公司管理局已同意在政府完成工业与
科技支援机构 (包括香港工业村公司) 的整体检讨前,作出这项借调公务员的临时
安排。

公务员事务局的意见

13.公务员事务局考虑出任上述首长级乙一级政务官职位的人员所负责工作的性质
和所肩负的职责后,认为开设该个编外职位是恰当的。

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的意见

14.由于建议开设的首长级乙一级政务官职位属编外性质,如获准开设,当按照议
定程序,向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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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
1998年9月


EC(98-99)3附件

香港工业村公司总裁
职务和职责


  1. 整体职责


  2. 香港工业村公司总裁是公司的主管。他会根据公司管理局的意见,监督和监
    管该公司在行使《香港工业村公司条例》(第209章)所定权力和职能方面的工
    作,并在适当时和有充分理据支持下,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出任何有关
    该公司权力和职能的修订,以配合该公司在业务和行政上的需要。

  3. 具体职责(对內)


  4. (1) 按照既定政策,发展和管理公司的业务;

    (2) 确定和监管公司的财政结构;

    (3) 为公司管理局提供服务,并就有关公司的业务运作事宜,征询管理局的
    意见;以及

    (4) 监督公司的整体行政工作,包括员工事宜。

  5. 具体职责(对外)


  6. (1) 向本地和海外投资者推介公司的设施和服务;

    (2) 就有关公司的权力、职能和业务,联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各部门,以
    及向这些部门负责,并按情况所需,征求其意见或批准;

    (3) 就公司业务方面的财务交易,与本港的财务机构/商业机构联络,并代
    表公司订立有关协议;

    (4) 与海外的工业村机构联络或保持联系,并密切注视海外国家在工业村方
    面的发展;以及

    (5) 与本地公营和私营工业支援机构联络和合作,以促进香港工业和科技的
    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