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98-99)6

财务委员会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讨论文件
1998年9月16日

总目146-政府总部:教育统筹局
分目108就特别委任而支付的酬金

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在总目 146「政府总部:教育统筹局」项下,以非按
公务员条款聘用方式,聘请一名语文研究专家作为合约人员,出任语文教育及研究
常务委员会办事处主任的职位(职级相等于首长级薪级第2点),由 1998年10月起生
效。

问题

语文教育及研究常务委员会(下称「语常会」)办事处继续需要一名语文教育专家(职
级相等于首长级薪级第2点)提供支援,以便为语常会的研究工作提供所需的指导,
以及向该会提供行政支援。

建议

2.我们建议以非按公务员条款聘用方式聘请一名人员,以便向语常会提供所需的专
业支援。任职者的职衔定为语常会办事处主任,并在总目146「政府总部:教育统
筹局」项下按合约条款聘用和支薪,其薪酬定在相等于公务员首长级薪级第2点的
水平,由1998年10月起生效。

理由

3.目前,语常会办事处是由一名按合约条款聘用的语文专家掌管,合约为期两年,
由1996年10月16日起生效。任职者的职衔定为语常会办事处主任,其职务载于
件1
。在现行合约于1998年10月届满后,我们继续需要一名语文专家执掌这些职务
。现时任职者的薪金是由语文基金(注)拨款支付,但为免不断耗用语文基金,我们
建议由政府一般收入拨款支付这项新聘用安排所需的费用。

4.我们建议以非按公务员条款聘用方式,聘请语常会办事处主任。这名人员是按合
约条款聘用,合约通常为期两年。由于任职者必须具备语文研究方面的最新专门知
识,才能跟上语文教育的最新趋势和发展,因此,采用这种聘用方式可令聘用和续
约安排更具灵活性。当《教育统筹委员会第六号报告书》(下称「教统会第六号报告
书」)倡议的较主要研究计划完成后,我们可能需要不同背景的人士执行该职位的工
作,故长远来说,这个职位的入职条件须保持灵活,以配合工作要求上的改变。鉴
于在聘用安排上需有这样的灵活性,加上该职位的要求特殊,我们认为不宜按公务
员条款聘用有关人员。

5.在决定该职位的职级时,我们曾参考公务员编制內的相类职位(如课程发展处总监)
,以及高等教育院校內的相类职位(如系主任)。我们考虑到语文教育的重要性、语常
会的地位、所涉工作的复杂程度、策导办事处工作所需的领导才能,以及统筹各类学
术和专科机构的活动和工作所需运用的影响力后,认为把语常会办事处主任的职级定
为相等于首长级薪级第2点的级别是恰当的。

6.根据这项非按公务员条款聘用方式聘请的雇员并不属于公务员编制的一分子,故
任职者不能在公务员制度下调任或晋升其他职位。除薪金外,他亦可领取附带福利
和约满酬金,这些福利和约满酬金跟对等职级的本地合约公务员所得的大致相若。
整体来说,该名任职者的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并不比对等职级的公务员优厚。

7.另外,以非按公务员条款聘用方式聘请的合约人员还有两名研究主任(薪酬相等于
总薪级第45至49点)和两名计划助理(薪酬相等于总薪级第28至33点)。他们在语常会
的工作上为语常会办事处主任提供专业支援。与拟议的语常会办事处主任支薪安排
一样,我们已在其中三名合约人员的先前合约届满后,由政府一般收入拨款支付聘
请这些合约人员所需的费用;并会在余下一名合约人员的现行合约届满后,作出同
样安排。语常会办事处的组织图载于附件2

对财政的影响

8.在1998-99年度,聘请语常会办事处主任所需增加的开支为1,002,415元。我们已在
1998-99年度的预算內预留足够款项,支付这项建议的开支。

背景资料

9.教育统筹委员会在1996年3月发表其第六号报告书。该份报告书建议一系列改善措
施,以提高学生的语文能力,其中包括成立语常会。语常会的主要职能计有-
  1. 就整体语文教育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见,特别是要定出各个教育阶段语文
    学习的大体目标;

  2. 建议每个教育阶段的具体学业目标;

  3. 确定适宜进行研究和发展的范畴;以及

  4. 协调有关机构进行与语文能力相关的研究和活动,并监察其进度和评估
    其成效。
10.语常会办事处于1996年10月成立,负责为语常会提供专业和行政支援,包括管
理语文基金。语常会自成立以来,在办事处的辅助下,已处理逾500份语文基金申
请书;策划共24项以处理《教统会第六号报告书》所提出重要事项为目的的优先研
究计划;以及审核共66份承办优先研究计划的投标书。

公务员事务局的意见

11.公务员事务局支持以非按公务员条款聘用方式聘请一名专业人士出任语常会办
事处主任的建议。该局考虑出任建议职位的人员须肩负的职务和职责后,认为该
职位的职级是恰当的。

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的意见

12.由于我们建议以非按公务员条款聘用方式聘请一名人士出任语常会办事处主任
职位,因此无须征询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的意见。

教育统筹局
1998年9月

EC(98-99)6 附件1

语文教育及研究常务委员会办事处主任
职责说明


主要职务和职责

就下述职务向教育统筹局副局长(2)负责-
  1. 监察和统筹所有与语文相关的事宜和政策;

  2. 就所有研究事宜向语文教育及研究常务委员会(下称「语常会」)提供专业
    意见,特别是物色合适的研究计划、监督由语常会进行的研究,以及监察
    和评估语常会委聘外界机构进行的研究计划;

  3. 担任语常会、其小组委员会和专责小组的秘书;

  4. 跟进《教育统筹委员会第六号报告书》所提出有关提高语文能力的事宜;

  5. 与有关机构和院校建立联络网,以确保有关语文教育和发展的工作能够互
    相协调,而拨作这些用途的资源亦得到充分利用;

  6. 推行一套有关语文教育和发展的公众教育和资讯策略;

  7. 统筹各项研究计划和评估研究的参考资料制作和印刷工作;以及

  8. 策导语常会办事处的工作,包括人手和财政资源的管理。


(注)语文基金于1994年成立,并获政府一次过注资3亿元,以便向旨在提高中英文水准并值得支
持的计划提供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