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1999-2000)12

财务委员会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讨论文件
1999年5月19日

总目143 - 政府总部:公务员事务局
分目001薪金
    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在公务员事务局作出下列安排-

  1. 保留下列编外职位,为期18个月,由1999年 7月1日起生效-

    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位
    (首长级薪级第2点)(116,650元至123,850元);
    以及

  2. 开设下列编外职位,为期12个月,由1999年 7月1日起生效-

    1个首席行政主任
    (首长级薪级第1点)(98,250元至104,250元)

问题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需要首长级人员全力辅助,以处理公务员体制改革的工作。

建议

2.我们建议在公务员事务局分别保留一个首长级编外职位和开设一个首长级编外职位,
以协助推行公务员体制改革,详情如下-

  1. 保留一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位
    (首长级薪级第2点),为期18个月,由1999年7月1日起生效;以及

  2. 开设一个首席行政主任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为期12个月,由1999年
    7月1日起生效。
理由

3.公务员队伍必须彻底改革和顺应社会的发展,以便能与时并进、自我改善和提高效率
。因此,公务员管理体制的检讨和改革已成为一项须优先处理的工作。

A. 保留一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位

4.出任拟议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位的人员负责检讨公务员入职薪酬,以及研究与表现挂
钩的薪酬制度和相关的表现评核制度,并在公务员队伍中推行。除上述两项工作外,出
任拟议职位的首长级丙级政务官亦须处理1999年和2000年的公务员薪酬调整工作。

入职薪酬检讨

5.政府已委托公务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下称「薪常会」)进行入职薪酬检讨,
以便为入职者厘定各入职职级的适当薪酬水平。检讨的全部结果将于1999年年中公布
。由薪常会负责进行的检讨不久便会完成。政府须研究如何在整体公务员队伍中推展
和落实检讨结果,并在接获薪常会的有关建议后,决定是否需要作进一步的检讨。在
公务员体制改革下,我们已提出建议,订定新的入职条款,以取代现时的常额及可享
退休金聘用制(长俸永久聘用制)。构思之一是以合约制聘用基本职级的公务员。为配
合这个新聘任制度,必须设立一个新的入职薪酬制度,因此,我们需要一名职级为首
长级薪级第 2点的人员,全力就推行入职薪酬检讨的建议,提供政策上的意见,并策
导新入职薪酬制度的制定工作。

与表现挂钩的薪酬制度

6.现行公务员的按年增薪制度,与表现并无密切关连。在现行制度下,表现优秀的公
务员会透过比较快速的晋升而得到奖励。不过,这种按年增薪制度并不符合现代人力
资源管理的趋势。我们的目的是把一些奖励与表现挂钩的元素,逐步引进至公务员体
制。出任拟议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位的人员负责为公务员队伍制定、试行和推行与表
现挂钩的薪酬制度。这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并将是出任人员的主要职务。

7.本港和海外的私营与公营机构中,几乎所有私营机构和大部分公营机构均已实行不
同形式的与表现挂钩的薪酬制度。就本港的公务员体制而言,我们需要在实行与表现
挂钩的薪酬制度和维持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及和谐之间取得平衡。出任拟议职位的首长
级丙级政务官负责探讨本港和海外的私营与公营机构所采用的各种薪酬与表现挂钩模
式和表现评核制度,并制定最适合本港公务员的方案。

8.由于公务员人数众多,涉及的工作范围十分广泛,故在现阶段,我们并不认为一个
单一的薪酬与表现挂钩模式,可以应用于整体公务员队伍。

9.要推行与表现挂钩的薪酬制度,必须先订立一个公正、公开和透明度高的表现评核
制度。倘若缺乏一个可信、合理兼透明度高的表现评核制度,便无法成功推行任何薪
酬与表现挂钩的制度。出任拟议职位的首长级丙级政务官需研究如何修订现行的表现
评核制度,以配合与表现挂钩的薪酬制度的推行。我们正考虑多个构思,其中包括成
立一个评核委员会制度,以监察评核报告评分的分布和处理对表现评核的上诉,以及
订定评级分布比率。

10.出任拟议职位的首长级丙级政务官直属公务员事务局副局长(2)。现时,公务员事务
局副局长(2)由三名属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级的首席助理局长辅助。该三名首席助理局
长分别负责制定房屋福利、假期和旅费、医疗和牙科福利、其他公务员附带福利和津
贴等政策,以及处理纪律部队的人事管理事宜。他们协助公务员事务局副局长(2)进行
公务员体制改革计划下有关各项附带福利和津贴的检讨,职务已十分繁重。除此之外
,他们亦负责合共52个政府部门/局的整体人事管理。鉴于公务员事务局副局长(2)属
下三名首席助理局长各自的职责已非常繁重,实无法兼顾拟议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位
的职务。

11.至于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属下其余两名副局长,她们各负责三个部别,而每个部别均
由一名首席助理局长或首席行政主任掌管。公务员事务局副局长(1)负责制定有关聘任
、退休金、首长级人员的人事管理、学历评审、政务主任职系管理等政策和处理公务
员事务局其他行政事宜。此外,她也负责公务员体制改革计划下有关入职与离职安排
的检讨。公务员事务局副局长(3)负责制定有关员工关系、人力资源管理与培训、营运
基金、部门私营化与公司化、行为与纪律等政策。此外,她也负责37个部门的人事管
理,以及公务员体制改革计划下有关纪律处分程序和培训的检讨。这两名副局长和属
下的首席助理局长均忙于应付本身的工作,故他们均无法分身承担拟议首长级丙级政
务官职位的职务。

12.鉴于政府急需推展各项改革,我们在1999年1月4日根据获转授的权力,开设首长级
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为期六个月。过去五个月,出任人员曾与20多间私营机构举行
会议,了解这些机构的薪酬与表现挂钩模式和表现评核制度。她并探讨海外公务员体
制的有关制度。在入职薪酬检讨方面,她正联同公务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秘
书处监察私营机构入职薪酬调查的进度,并审议各个推展方案。为把职位纳入编制,
我们必须呈请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批准保留这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为期18
个月。我们现正整理就各项公务员体制改革建议收集所得的意见和建议,并会制定具
体方案,以便在接着的18个月內进行更深入的咨询,然后按部就班地落实推行。首长
级丙级政务官职位的开设期正好配合公务员体制改革计划的推行时间。

B. 开设一个首席行政主任职位

13.政府必须确保公务员队伍有良好的操守。面对未来的挑战和公众对公务员的期望及
诉求,这项工作尤为重要。为保持公务员队伍廉洁守正,政府除了要求公务员恪守各
项守则和规例的规定外,更须在政府內部培养忠诚尽责的精神、向员工灌输廉洁守正
和诚实的信念,以及适时推行有效的制度以遏止滥用职权和调查不当的行为。公务员
体制改革其中一项工作,是确保规范公务员行为操守的守则和规例能顺应时势不断更
新。为此,我们正与廉政公署和各部门首长紧密合作,推广反贪污措施。公务员事务
局局长在其施政方针中承诺,在1999-2000年度与各部门联络,协助制定有关避免利益
冲突的部门指引,以及就培训公务员廉洁守正的工作,向各部门提供意见和辅助。这
项工作是公务员事务局与廉政公署合办的公务员廉洁守正计划其中一部分,并将由一
个以一名首席行政主任掌管的专责小组负责推展。公务员廉洁守正计划的目标如下-

  1. 检讨和更新有关公务员行为与纪律的中央指引;

  2. 协助各部门就其特定的运作制定有关避免利益冲突的补充指引;以及

  3. 向各部门提供协助,透过培训,向员工宣扬忠诚尽责的良好操守。
检讨和更新中央指引

14.有关规范公务员行为操守的守则和规例分别载于《公务员事务规例》、各份通告和
通函。这些文件是政府在过往20多年因应不同时期的特定需要和情况而制定的。时至
今日,有些文件已不合时宜,因此有需要进行检讨、更新和合并整理,以确保切合时
宜且清准确,可作为人事管理的中央指引。专责小组会与廉政公署联手进行检讨,
并以在1999-2000年度完成检讨和公布新修订的中央指引为目标。

协助各部门制定补充指引

15.中央指引旨在为全体公务员制定行为与纪律的标准。个别部门可就其特定的运作自
行制定补充指引,此举有助制定合宜的守则与规例,使员工易于理解,又能解决个别
部门独特的问题。这个专责小组会造访各部门、研究部门指引是否切合时宜,以及协
助个别部门制定补充指引,以应付运作所需。

16.这项计划的第一期工作会优先在约20个部门推展,这些部门与市民有许多接触机会
,其员工亦较多遇到利益冲突的情况。当局会在2000年年初评估这项计划的成效,以
决定会否在2000-2001年度在各部门全面推行。

加强员工对良好操守的认识

17.为了令员工更加认识到他们需要具备良好操守,当局会鼓励各部门在公布补充指引
的同时举办简介会/研讨会。专责小组会协助廉政公署,为新入职人员和各级在职公
务员,由高层管理人员以至前线员工,提供防贪培训。这些培训计划会按照各部门不
同的需要而设计。

18.出任拟设职位的首席行政主任会带领专责小组检讨中央指引,并协助各部门制定补
充指引和提供培训。鉴于公务员廉洁守正计划范围广泛,且需以由上而下的方式推动
,以显示部门实践计划的决心和承诺,因此,专责小组主管的职级需定在合适的级别
,以便出任人员能与部门的高层管理人员紧密合作,就制定整体部门策略提供所需辅
助和意见,以确保公务员队伍廉洁守正。把拟设职位定在首席行政主任的职级,反映
出出任人员须具备丰富的行政经验和广博的部门管理知识,并须具有推展公务员廉洁
守正计划的能力。

19.正如上文所解释,由于现有首长级人员均职务繁重,故不能以重新调配现有人员的
方式推行公务员廉洁守正计划。负责制定有关行为与纪律政策的首席助理局长正忙于
协助公务员事务局副局长(3)进行公务员体制改革计划下有关纪律处分机制的检讨,范
围包括简化纪律处分程序和处理纪律个案的行政安排。因此,她已无法兼顾这项为期
两年的公务员廉洁守正计划,所涉及的工作包括在决策局层面制定政策,以及联络所
有部门。唯一可行的方法是取得额外资源,以策划和推行这项计划,并监察计划的进
度。当局会根据计划第一期工作的成效,检讨在12个月的开设期届满后,是否需要保
留这个首席行政主任职位。

20.建议保留的首长级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和建议开设的首席行政主任编外职位的职责
说明,分别载于附件1附件2。载列上述职位的组织图载于附件3

对财政的影响

21.实施这项建议所需增加的年薪开支(按薪级中点估计)和每年平均员工开支总额(包括
薪金和员工附带福利开支)如下-

编外职位按薪级中点估计
的年薪开支
每年平均员工
开支总额
职位数目
首长级丙级政务官1,443,0002,502,2521
首席行政主任1,213,2001,994,556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计2,656,2004,496,808 2

22.我们已透过部门编制委员会的审理程序,开设两个非首长级职位(一个高级政务主任
职位和一个高级行政主任职位),以辅助该名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这两个职位的按薪级
中点估计的年薪开支总额和每年平均员工开支总额分别为1,707,540元和2,808,336 元。
我们正考虑开设一个一级私人秘书职位,以辅助上述三个职位。我们亦建议透过部门
编制委员会的审理程序,开设六个非首长级职位(包括一个总行政主任、两个高级行政
主任、一个一级行政主任、一个助理文书主任和一个二级私人秘书职位),以辅助该名
首席行政主任。上述七个非首长级职位的按薪级中点估计的年薪开支总额和每年平均
员工开支总额分别为3,594,360元和5,521,488元。

23. 我们已在1999-2000年度的预算內预留足够款项,支付这项建议的开支。

背景资料

24.行政长官在1999年1月14日公布一项有关香港公务员管理体制的检讨,目的是促使
公务员队伍更加开放、提高效率和改善工作表现。公务员事务局现正推展有关检讨。
公务员体制改革的整体纲领和我们的初步构思载列于1999年3月8日发表的咨询文件。
公务员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以公务员队伍的优点为基础,进一步建立-

  1. 开放、灵活、公正和有系统的公务员架构;

  2. 吸引人才和激励公务员积极进取的环境;以及

  3. 积极、问责及承担的文化。
25. 改革会在下列政策范围进行-
  1. 入职与离职的安排;

  2. 薪酬及附带福利;

  3. 纪律处分程序;以及

  4. 表现评核制度、专业培训和个人发展。
咨询文件已在1999年3月8日发表。政府现正展开为期三个月的咨询工作,以收集员工
、其他有关团体和公众人士对这份文件的意见。

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的意见

26.由于建议保留的首长级职位和建议开设首长级职位均属编外性质,建议如获批准,
当按照议定程序,向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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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事务局
1999年5月

EC(1999-2000)12附件1

建议保留的公务员事务局首席助理局长(特别职务)职位
职责说明

职衔:公务员事务局首席助理局长(特别职务)
职级:首长级丙级政务官
直属上司:公务员事务局副局长(2)

主要职务和职责:

  1. 就公务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下称「薪常会」)所进行入职薪酬检
    讨的有关事宜,全面协调政府所参与的工作;

  2. 与决策局、部门、职系和其他有关团体联络;并制定政策,确保在草拟、
    制定和推行有关入职薪酬检讨的政策方面,所采用的方法是贯彻一致
    、合理且为人所接受;

  3. 在有需要时出席薪常会和其辖下入职薪酬检讨策导委员会会议;

  4. 就入职薪酬检讨可能建议进行的公务员薪酬检讨,制定有关政策建议;

  5. 制定有关1999年公务员薪酬调整的政策建议;

  6. 研究及探讨本港和海外的私营与公营机构所采用的各种与表现挂钩的薪酬制度;以及

  7. 制定政策建议,以订定一个或多个最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务员的薪酬
    与表现挂钩模式,并加以推行。

EC(1999-2000)12附件2

建议开设的首席行政主任(专责小组)职位
职责说明

职衔:首席行政主任(专责小组)
职级:首席行政主任
直属上司:公务员事务局副局长(3)

主要职务和职责:

  1. 出任专责小组的主管,负责监督有关公务员行为与纪律中央指引的检讨,以确保
    这些指引顺应时势不断更新;

  2. 造访各部门,向高层管理人员推介公务员廉洁守正计划;

  3. 协助各部门制定整体部门策略,以尽量避免利益冲突的情况;并保持廉洁守正的
    良好操守;以及

  4. 协助各部门就不同职系和职级的员工设计培训计划,并向部门提供意见。

公务员事务局组织图

附注

注1管理事务部负责一般行政和资源管理。

注2 聘任政策部主要负责制定聘任、学历评审和考试、划一聘用条款、退
休金、退休和退休后就业等政策。

注3政务职系部负责政务主任职系的管理。

注4 第一部门事务部主要负责制定房屋和宿舍编配等政策,并为11个部门
提供意见。

注5 第二部门事务部负责制定假期、旅费和交通费等政策,并为16个部门
提供意见。

注6 第三部门事务部主要负责制定教育/与工作有关的津贴、医疗和牙科
福利、服务条件等政策,并为25个部门提供意见。

注7 第四部门事务部主要负责制定操守、纪律和工业行动等政策,并为16
个部门提供意见。

注8 第五部门事务部主要负责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培训、部门私营化与公
司化和营运基金等政策,并为21个部门提供意见。

注9 员工关系部主要负责员工关系和福利、中央评议会和部门协商委员会
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