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1999-2000)5
财务委员会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讨论文件
1999年4月21日
总目91-地政总署
分目001薪金
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保留地政总署下述编外职位,为期五年,
由1999年6月10日起生效─
1个政府地政监督职位
(首长级薪级第2点)(116,650元至123,850元)
问题
现时的政府地政监督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将于1999年6月10日到期撤销。出任
人员负责掌管清理新界环境黑点专责组。地政总署署长需要首长级人员继续提供支援
,以处理因新界土地用途所引致的环境问题。
建议
2.我们建议保留这个政府地政监督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为期五年,由1999年
6月10日起生效。
理由
3.1994年6月10日,委员批准开设一个政府地政监督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出
任人员负责掌管地政总署清理环境专责组(下称「专责组」) [见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
EC(94-95)14号文件]。该政府地政监督编外职位获准开设,初步为期两年,其后获准
保留多三年,由1996年6月10日起计[见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EC(96-97)13号文件]。专
责组在1994年成立,是一个由多类专业职系人员组成的小组,成员包括专业人员和行
政人员,负责清理根据《城市规划条例》列作「现有用途」
1
的乡郊地区环境黑点(如
货柜存放场、露天存放废铁或机械的场地)。在清理新界黑点特别委员会(下称「特别
委员会」)
2的策导下,专责组在1996年制定一个为期十年的向前推展计划,以清理这
些黑点(见
附件1)。
工作进度
4.专责组在过去四年半以来,成功劝说在八乡试验行动区、厦村货柜行动区和北区(东)
行动区约250间属「现有用途」的经营机构的土地业权人或经营人自费进行原址环境改
善工程。专责组随后对那些按规定完成改善工程的场地签发短期豁免书,以规管私人
土地上的违例搭建物,以及在有需要时签发短期租约,以规管那些未经许可占用毗连
政府土地的情况。专责组至今已发出逾300份短期豁免书和短期租约。此外,专责组亦
已清理558个位于政府土地上的黑点。在专责组的努力下,目前已有约共109 公顷的私
人土地和政府土地得到改善。专责组的每年工作进度摘要载于
附件2。
5.专责组自1998年起肩负一项新职责,就是协调各部门处理全港非法倾卸废物的工作
,并防止有关问题发生。政府地政监督现担任管制随处倾卸废物跨部门工作小组主席
,以推展有关工作。小组成员包括环境保护署、规划署、市政总署和区域市政总署等
多个部门的代表。
日后的工作
6.未来五年,专责组会继续处理十年向前推展计划內11个露天存货区和七个货柜行动
区(见
附件1)。专责组会按照上述计划展开工作,确保18个确认行动区的环境改善工作
得以完成。这些工作包括清理约950个黑点,所涉及新界私人土地约100公顷,以及另
外发出750份短期豁免书和短期租约。
7.根据1996年制定的十年向前推展计划,专责组会在2006年完成乡郊地区主要道路两
旁(大部分黑点的所在地)的黑点清理工作。不过,要清理距离主要道路较远,约达60
公顷的腹地上的余下黑点,则估计多需三年时间。
8.与此同时,专责组须处理有关文件工作,就已发出的短期租约/短期豁免书征收租
金/费用,以及继续与规划署紧密合作,物色适合作港口后勤及与货柜有关用途的新
地点、进行有关招标工作和协调各部门控制非法倾卸废物的工作。
9.地政总署署长在检讨专责组的工作进度和日后的职责后,认为由于专责组只完成十
年向前推展计划一半的工作,故继续需要一名属政府地政监督级别的高级专业人员,
专责制定政策和策略,以减少因新界土地用途所引致的环境问题;策导长远的清理计
划;防止黑点重现;以及协调各政府部门处理非法倾卸废物的工作。鉴于现有政府地
政监督职位将于1999年6月10日到期撤销,我们建议保留该职位五年。我们会在2004
年年初,根据十年向前推展计划的进度,检讨是否需要保留该职位。
10.政府地政监督会继续与屯门、元朗和北区等主要行动区的临时区议会和乡事委员会
保持紧密联络,以期取得他们对清理行动的支持。他会就有关黑点清理工作制定宣传
策略,并监督有关工作的推行。政府地政监督并会与环保团体、货柜和露天存货行业
的商会保持紧密联络,以推广改善环境的意识和协助有关行业进行环境改善工程。此
外,他会协调各方面的工作,透过不断进行监察和保养,使已改善的黑点保持良好状
况。
11.我们会保留现有157个非首长级职位,为专责组提供专业和秘书支援。政府地政监
督(在地政总署的职衔定为助理署长(清理环境专责组))的职责说明,以及专责组的组
织图分别载于
附件3和
附件4。
12.我们已全面考虑其他可行方法,包括重行调配,以填补专责组主管的空缺,所得的
结论是,不可能调配另一名属首长级薪级第2点的人员处理有关工作。专责组的工作已
渐见成效,并须继续推展。助理署长(清理环境专责组)的职责繁重,需要由一名属首长
级薪级第2点的人员提供专业意见和监督有关工作,确保专责组全面发挥其职能。地总
署所有其他助理署长现时均职务繁忙,所涉及工作的性质与助理署长(清理环境专责组)
的大有分别。此外,专责组更独立设于另一个地点(其办事处设于上水)。
对财政的影响
13.按薪级中点估计,实施这项建议所需的年薪开支为1,443,000元。开设这个职位所
需的每年平均员工开支总额(包括薪金和员工附带福利开支)为2,639,712元。
14.我们已在1999-2000年度的预算內预留足够款项,支付这项建议的开支。
背景资料
15.1994年4月29日,财务委员会批准地政总署和规划署成立一个由多类专业人员组成
的清理环境专责组,初步为期五年,并批准为地政总署开立一项非经常帐整体拨款,
用以清理新界的环境黑点。
16.清理新界黑点特别委员会(下称「特别委员会」)负责监察专责组的整体规划、运作
和工作进度。1996年,特别委员会通过为期十年的向前推展计划,主要目的是清理新
界北部和西北部主要道路两旁的黑点。特别委员会肯定专责组所取得的中期成果,并
向当局建议让专责组在1999年3月31日后继续运作,以便专责组完成其工作计划,包括
清理黑点、协调有关政府部门处理非法倾卸废物的工作,以及防止黑点重现。鉴于有
必要继续清理环境黑点,政府决定延长专责组的运作期五年,至2004年3月31日为止。
17.我们先后在1997年10月24日和1998年12月10日,向立法会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
会汇报有关清理工作的进度。委员对有关工作进度表示满意,但就新界是否有足够的
合适规划用地,供有关货柜行业和露天存货经营机构使用,则表示关注。我们也曾在
1999年3月 23日,向上述事务委员会发出一份有关这项建议的资料文件。
公务员事务局的意见
18.公务员事务局支持保留该职位,由1999年6月10日起计,为期五年。当局会在2004
年,根据十年向前推展计划的进度,检讨是否需要保留该职位。
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的意见
19.由于我们建议以编外形式保留这个政府地政监督职位,如获准作出这项安排,当按
照议定程序,向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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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环境地政局
1999年4月
EC(1999-2000)5附件3
地政总署
助理署长(清理环境专责组)
职责说明
职级:政府地政监督(首长级薪级第2点)
整体职务和目标 -
助理署长(清理环境专责组)身为清理环境专责组的主管,须就其工作向副署长(专业事
务)负责。他的职责包括制定和推行计划,以及与有关部门联络,协调该组的工作,以
解决因新界乡郊地区的土地用途而引致的环境问题。
主要职责
(1)与地政总署辖下其他办事处和其他政府部门协商,以找出因土地用途而引致环境问
题的地点、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并为各个行动区订定采取行动的先后次序。
(2)制定和检讨策略、政策(包括补偿政策)和方法,以减少因新界土地用途而引致的环
境问题所造成的影响。
(3)检讨有关条例,以考虑是否需要修订现行条例或制定新条例,俾能赋予专责组所需
的法定权力,以执行职务。
(4)就解决新界土地用途引致环境问题的策略、政策和方法,与清理新界黑点特别委员
会、地域组织、咨询委员会、商会和环保团体联络,以确保这些组织能通力合作,务
求达致目标。
(5)与其他政府部门联络,以监察和检讨由多类专业人员组成的专责组所需的人手和成
员组合,以效率和效益兼备的方式,充分发挥其解决问题的能力,俾配合不断转变的
运作需要。
(6)出任管制随处倾卸废物跨部门工作小组的主席,致力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工作,以更
有计划和更具效率的方法,解决全港非法倾卸废物的问题。
]
1
「现有用途」是指在根据《城市规划条例》于宪报刊登发展审批地区草图公告前已存在的建筑物
或土地用途。1993年,我们估计有约400公顷的土地列为「现有用途」的土地。根据最
新估计,
现时列为「现有用途」的土地约有245公顷。
2
特别委员会由一名非官方人士出任主席,另有十名非官方委员和六名代表规划环境地政局和相关
政府部门的官方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