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立法会PWSC92/98-99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
档号:CB1/F/2/2
立法会财务委员会辖下的工务小组委员会
第12次会议纪要
日 期 : | 1999年2月3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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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 上午10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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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 立法会会议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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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员 :
何世柱议员(主席)
何锺泰议员(副主席)
丁午寿议员
田北俊议员
李永达议员
李华明议员
张文光议员
张永森议员
陈婉娴议员
陈鉴林议员
单仲偕议员
黃容根议员
谭耀宗议员
邓兆棠议员
缺席委员 :
何秀兰议员
何承天议员
何俊仁议员
李家祥议员
吴霭仪议员
涂谨申议员
陆恭蕙议员
梁智鸿议员
程介南议员
刘江华议员
刘健仪议员
刘慧卿议员
郑家富议员
司徒华议员
霍震霆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 刘嫣华女士
- 库务局副局长(3)
- 萧炯柱先生
- 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
- 邝汉生先生
- 工务局局长
- 许雅达先生
- 库务局首席助理局长(工务)
- 罗乐秉先生
- 环境保护署署长
- 李美嫦女士
- 教育统筹局首席助理局长(1)
- 陈积志先生
-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副秘书长(1)
- 高文辉先生
- 建筑署总技术顾问(资助工程)
- 陈郑蘊玉女士
- 教育统筹局首席助理局长(9)
- 卫国邦先生
- 教育署助理署长(学位分配及支援)
- 梁国新先生
- 路政署署长
- 林雪丽女士
- 运输局首席助理局长(5)
- 郭谭玉英女士
- 运输署总交通工程师(九龙)
- 李承仕先生
- 拓展署署长
列席秘书 :
- 杨少红小姐
- 总主任(1)3
列席职员 :
- 吴文华女士
- 助理秘书长1
- 薛凤鸣女士
- 高级主任(1)8
工务计划提升工程计划为甲级总目708 -- 非经常资助金及主要系统设备PWSC(98-99)65 | 18EH | 浸会大学道大学宿舍
第1期(1 000个宿位)及第2期(629个宿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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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明议员申报利益,表明他是香港浸会大学(下称"浸会大学")校董。
2.关于按一个百分率计算此项工程计划的顾问费,建筑署总技术顾问(资助工程)表示,
浸会大学已于1995年以按百分率计算费用的形式为此项工程计划聘用该顾问,因为工
程计划当时完全由浸会大学斥资建造,而无政府补助。1996年12月,政府公布一项有
关资助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下称"教资会")所资助的院校建造学生宿舍的新政策。根
据这项政策,若有关的拨款获得通过,政府会提供资助,以支付教资会资助院校的学
生宿舍工程计划75%的费用。鉴于浸会大学已就此项工程计划签订顾问合约,政府当
局认为较恰当的做法,是让浸会大学保留该合约,并继续进行工程规划工作。建筑署
总技术顾问(资助工程)向议员保证,就所有新的受资助工程计划而言,政府当局会要
求受资助机构透过投标方式批出顾问合约,以确保顾问费用的水平是透过竞投而订定。
3.关于当局为何沒有在较早的日期提交此项拨款建议,建筑署总技术顾问(资助工程)
表示,由于浸会大学预计在该政策公布后会获得政府资助,曾修订有关工程计划的范
围;而其中一项主要修订是将宿位由约1 000个增加至现时建议的1 629个。因此,规
划过程需时较长。
4.李永达议员虽理解此项工程计划使用按百分率计算费用的理由,但他关注到,此个
案会否成为先例,使政府亦须资助在较早时亦以按百分率计算费用形式批出顾问合约
的其他学生宿舍工程计划。他要求政府当局提供更多资料,使议员可全面评估核准此
项建议的影响。建筑署总技术顾问(资助工程)在答覆时证实,政府当局现正研究另外
数项以按百分率计算费用形式计算顾问合约费的教资会资助院校工程计划。虽然政府
会选择以投标方式批出顾问合约,但他指出,业內人士亦认同按百分率计算顾问费用
的方式有其优点。他向议员保证,建筑署和教资会均会详细审核这些顾问合约的条款
,以确保有关的收费百分率属恰当和合理。建筑署总技术顾问(资助工程)并表示,就
讨论中的工程计划而言,顾问费用总额(不包括地盘监督工作的费用)占建造预算费约
10%,对这个规模的工程计划来说,收费水平属合理。
5.鉴于议员的关注,主席要求政府当局在财务委员会为审议此项目而安排的会议举行
前,提供补充资料文件,说明在政府当局正在审议的工程计划当中,有哪些学生宿舍
工程计划已按百分率计算费用形式批出顾问合约。有关资料应包括每项工程计划的工
程预算费和顾问预算费。政府当局答允此项要求。
6.关于此项工程计划每平方米9,506元的建筑费用单位价格,建筑署总技术顾问(资助
工程)证实,提供和安装冷气设施的费用已包括在屋宇装备费用內。当局会提供窗口
式冷气机,而不会提供中央冷气系统,因为前者所需的建设成本会低许多,并足以
应付学生宿舍的要求。至于此项工程计划与其他类似工程计划的建筑费用单位价格
的比较,他引述最近竣工的岭南学院学生宿舍工程计划为例,以1997年12月的价格
计算,其实际的建筑费用单位价格为每平方米约10,000元。他表示,相比之下,此
项工程计划的建筑费用单位价格属合理。建筑署总技术顾问(资助工程)补充,岭南
学院工程计划的建筑费用单位价格稍高,主要是由于其工程规模较小和地点位于屯
门。
7. 谭耀宗议员询问,浸会大学位于市中心,并有方便的公共交通工具直达,学生对
宿位是否有需求;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副秘书长(1)就此表示,他虽然不知道浸会大
学有否就有关需求进行正式的调查,但由于学生普遍热爱宿舍生活,他预计宿位需
求会非常殷切。教育统筹局首席助理局长(1)补充,当局估计宿位需求时所根据的前
提是:所有大学生均会有机会入住宿舍最少一年,而所有研究生、非本地生和交通
时间每天超过4小时的大学生,均会获编配宿位。至于向学生收取的宿费,大学教
育资助委员会副秘书长 (1)表示,由于宿舍仍未建成,浸会大学在现阶段并未就收
费水平作出决定。他为议员提供以下的参考资料:香港大学每个学生宿位现时的
收费为每年8,000元,而香港中文大学则为6,000元。他并证实,大部分拟建的宿舍
单位的设计均可供两名学生入住。
8.议员询问,政府当局所建议的工程计划预算费和浸会大学所建议者因何会有差异。
建筑署总技术顾问(资助工程)在答覆时证实,建筑署在审核浸会大学建议的预算费后
,业已作出调整。有关差异是由于对"建筑工程"及"家具和设备"等一类项目的费用作
出过高或过低的预算。建筑工程的费用调高1,063万元,是由于低估了內部建筑工程
方面的费用。张文光议员质疑,浸会大学建议的预算费不准确,是否反映工程顾问
不胜任有关工作。建筑署总技术顾问(资助工程)在答覆时表示,鉴于工程计划相当
复杂,若纯粹基于数个费用项目不准确而判断该顾问是否胜任,并不公平。考虑到
该顾问在其他方面的表现,以及顾问在制订工程计划预算时,有关的详细设计尚未
完成,他沒有证据证明该顾问不胜任此项工程计划的工作。
9. 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PWSC(98-99)66 -- 61EB -- 为港九潮州公学进行扩建及改建工程
10.鉴于有需要改善港九潮州公学的环境和设施,以应付现今的课程要求,李华明议
员对此项建议表示支持,但他询问当局是否设有制定拨款要求的机制,以便有系统
地为现有的官立及资助类别学校进行改善工程,而并非为个别学校提出要求。教育
署助理署长 (学位分配及支援)在答覆时表示,现时为官立及资助类别学校进行的改
善工程,多数是在学校改善计划下分期规划和推行。不过,由于港九潮州公学在
1995年已开始规划兴建礼堂大楼,而学校改善计划当时尚未提供此类设施,政府当
局才另行处理此项工程计划。
11.就主席及李华明议员有关学校改善计划的规划程序和拨款标准的询问,教育署助
理署长(学位分配及支援)在答覆时解释,学校改善计划是教育统筹委员会第五号报
告书的其中一项建议,现正分期推行。在该计划的每一期,当局会就特定数目的官
立及资助类别学校的设施进行全面的调查,鉴定各项设施在应付现今的课程要求方
面是否有不足之处。根据调查结果,并考虑到个别学校的实质限制,当局会为一组
学校制订一套改善工程计划,以提出拨款建议。
12.教育署助理署长(学位分配及支援)在答覆张文光议员时证实,拟建的礼堂大楼会
在港九潮州公学的现有范围內兴建,而拟采用的设计已尽量善用该片土地的使用机
会。张文光议员担忧,在兴建大楼后,学校是否有足够的露天用地供学生进行活动
。教育署助理署长(学位分配及支援)在回应时指出,港九潮州公学现时占地约4800
平方米。在兴建占地约1 100平方米的大楼后,该校仍会有一个面积约1000平方米,
设有两个篮球场的露天操场。此外,大楼的天台可提供学生举行活动的露天用地,
而该校亦会保留410平方米的园景美化地方。教育署助理署长(学位分配及支援)并证
实,虽然该校占地较一所标准的中学略少,但将会提供的设施及供学生进行活动的
空间均属足够。
13.察悉该校的土地限制,张文光议员提到审计署署长较早时提出的意见,即水务署
现时位于旺角洗衣街的九龙西及新界办事处所占用的毗邻土地,并未尽量发挥其发
展潜力。他就此询问,当局是否可把这块土地的一部分分配予该校,为该校提供更
多露天用地。教育署助理署长(学位分配及支援)在回应时向议员保证,在建议的改
善工程完工后,港九潮州公学提供的设施会与官立及资助类别学校现时的标准设计
相若,而与市区內其他官立及资助类别学校比较,其空间亦不算特别少。
14. 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总目706 -- 公路PWSC(98-99)64 -- 124TB -- 九龙公园径与梳士巴利道交界处的行人隧道
15.丁午寿议员表示支持该项建议。他察悉这项工程计划在"升降机、自动梯和相关的
机电工程"项目的600万元预算费,与125TB号工程计划"九龙公园径与北京道交界处的
行人隧道"(财务委员会在1999年1月15日通过此项工程计划)在"隧道机电工程,包括设
置一部升降机"的类似项目所需的500万元预算费比较,似乎较低。应他的要求,路政
署署长答允尽快提供资料,说明前述两个项目的最后标价,以及升降机和自动梯价格
在两项工程计划下的分项数字。
16.张永森议员询问,特别是就梳士巴利道日后的交通流量而言,此项工程计划与现
时为乙级工程项目,并正在详细设计阶段的589TH号工程计划"梳士巴利道隧道及包
括中间道交通通行系统的相关道路改善工程"的关系。运输署总交通工程师(九龙)在
答覆时表示,589TH号工程计划和在弥敦道与梳士巴利道交界处兴建行人隧道的另
一项工程计划,均属改善梳士巴利道交通安全和交通容量的一套措施。此项工程计
划在2002年完竣后,梳士巴利道与九龙公园径交界处会有17%的剩余通车量。预计
于2003年完工的589TH号工程计划,可能会带来较高速度的交通流量,并可能会使
此交界处的剩余通车量稍为减低。
17.陈婉娴议员认为此项工程计划并不复杂,她询问是否有需要聘用驻工地人员。路
政署署长在回应时表示,所有土木工程计划均须聘用驻工地人员,以进行工地监督
的工作。但所需的工地专业及技术意见的水平和数量会视乎有关工程计划的复杂程
度而定。他指出,此项工程计划其实相当复杂,因为其涉及的地下工程将会在地面
交通繁忙并有大量地下公用设施装置的市区进行。由于该等工程须进行挖掘,并在
路面以下10米兴建隧道结构,而该结构须确保附近的构筑物及行车道保持完整,因
此需要相当复杂的土木工程技术。当局并须进行大量联络和统筹工作,以处理该等
工程与现有地下装置的衔接问题,并为车辆及行人实施分期的交通改道措施。路政
署署长在答覆陈婉娴议员时证实,在地面交通繁忙的地点进行涉及大量地下工程的
工程计划,通常被视为复杂的工程计划。
18. 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总目707 -- 新市镇及市区发展PWSC(98-99)63 -- 81CD -- 新界西北部发展计划 -- 元朗及锦田的主要排水道 余下工程
19.就陈鉴林议员有关本港河道改善工程的整体计划和进展的询问,拓展署署长表示
,在元朗(主要是在牛潭尾和锦田)和北区(主要是双鱼河和梧桐河)的上游河段进行随
后的改善工程以前,河道改善工程主要涉及下游河段的改善工程。关于此项工程计
划,他请议员参阅讨论文件夹附的地图时表示,在锦田和牛潭尾所须进行的大部分
河道治理工程已接近完成。除现行建议下的工程外,仍未提升至甲级的余下工程在
随附于讨论文件的地图上以"绿色"显示。
20.察悉讨论文件中所指的两项防洪策略研究分别于1983及1993年进行,田北俊议员
关注拟议的河道改善工程的设计是否已考虑到近年发生的特大暴雨。拓展署署长在
答覆时报告谓,经改善后的河道,将能应付50年一遇的暴雨。他证实,当局最近就
拟议工程完成的详细设计,已计及直至1998年为止过去50年来的雨量数据。
21. 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22.小组委员会会议于上午11时30分结束。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