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立法会PWSC70/98-99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

档号:CB1/F/2/2

立法会财务委员会辖下的工务小组委员会
第10次会议纪要

日  期 :1998年12月16日(星期三)
时  间 :上午10时45分
地  点 :立法会会议厅

出席委员 :

何世柱议员(主席)
何锺泰议员(副主席)
丁午寿议员
何承天议员
李华明议员
张文光议员
陈鉴林议员
梁智鸿议员
程介南议员
单仲偕议员
黃容根议员
刘江华议员
郑家富议员
司徒华议员
谭耀宗议员

缺席委员 :

田北俊议员
何秀兰议员
何俊仁议员
李永达议员
李家祥议员
吴霭仪议员
涂谨申议员
张永森议员
陆恭蕙议员
陈婉娴议员
刘健仪议员
刘慧卿议员
霍震霆议员
邓兆棠议员

列席议员 :

何敏嘉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刘嫣华女士
库务局副局长(3)

刘励超先生
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

邝汉生先生
工务局局长

许雅达先生
库务局首席助理局长(工务)

关柏林先生
建筑署署长

蔡晓芬女士
教育统筹局首席助理局长(2)

卫国邦先生
教育署助理署长(学位分配及支援)

黃展旦先生
房屋署总建筑师(2)

尤桂庄女士
卫生褔利局首席助理局长(卫生)(1)

陈汉仪医生
卫生署助埋署长(卫生行政及策划)

柏鼎言先生
地政总署助理署长(土地征用)

林满甜先生
土木工程署署长

梁国新先生
路政署署长

李承仕先生
拓展署署长

许文韶先生
水务署署长

曾梅芬女士
政府产业署副署长

锺国梁先生
渠务署副署长

罗乐秉先生
环境保护署署长

韦立善先生
民政事务总署助理署长(2)

陈积志先生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副秘书长(1)

李美嫦女士
教育统筹局首席助理局长(1)

李乐善先生
教育统筹局首席助理局长(5)

郑文耀先生
教育署助理署长(学校行政)

冯康医生
医院管理局副总监(医院规划及发展)

陈秀芳女士
卫生褔利局首席助理局长(卫生)(2)

狄麟先生
社会褔利署助理署长(规划)

萧如彬先生
资讯科技及广播局首席助理局长(C)

冯劲先生
资讯科技署助理署长(管理顾问事务)

田汉威先生
房屋局首席助理局长(工程计划管理)
列席秘书 :
杨少红小姐
总主任(1)3
列席职员 :
吴文华女士
助理秘书长1

薛凤鸣女士
高级主任(1)8
工务计划

提升工程计划为甲级

总目703 -- 建筑物

PWSC(98-99)51 -- 260EP -- 油塘村重建计划第2期的1所小学

关于观塘区课室不足的问题,教育统筹局首席助理局长(2)表示,该区短缺的课室总数达238间,其中152间须用作应付到2002至03年度学额需求的增加,其余86间会用作把现有的上下午校转为全日制学校,以达到官立及资助类别学校60%的学生在该年度可接受全日制教育的政策目标。财务委员会已通过3项建校的工程计划,若257EP号工程计划(已于1998年11月25日获此小组委员会通过)及此建议获财务委员会通过,可大致上补足由新需求所引致的学额短缺。

2. 关于拟建小学的施工时间会否配合油塘村的重建计划,房屋署总建筑师(2)表示,重建计划分5期进行,第1期定于2000年8月竣工,而余下数期最迟会在2001年年底完成。村內的商场会于2003年完工。拟建小学是第2期工程的一部分。关于此点,李华明议员关注到,在拟建小学开始运作的首数年,附近的建造工程会对该小学带来严重的尘埃和噪音滋扰。建筑署署长在回应时证实,该小学的所有课室、辅导教学室和6间特别室的其中5间特别室均设有隔音窗和空气调节设备。他并向议员保证,当局会严格监察附近建筑地盘的承建商在环境方面采取的缓解措施,使尘埃和噪音所带来的影响不会超出订明的规限。

3. 有关拟建学校建造合约內的"价格调整准备金",建筑署署长解释,由于建校工程的合约期通常不超过21个月,工程计划合约一般会以固定总价合约的形式批出。不过,就此项工程而言,由于拟建小学的建造工程会委托予房屋委员会,并会纳入屋村重建计划第2期的工程合约內。由于合约期的整体期限超过21个月,因此有必要在合约內加入有关价格波动的条款。他证实,这项委托安排不会阻延学校工程计划,因为建校工程会在一个独立的地盘上进行,并且不受同一合约下其他建造工程的影响。

4. 何承天议员提到文件附件所载列的费用比较时询问,拟建学校的渠务和外部工程的估计费用为1,370万元,与一所设有30个课室的标准小学相同工程项目所需的800万元标准费用比较属偏高。建筑署署长解释,标准费用的计算方法,是假设用作兴建学校的地盘大致平坦,沒有复杂的土力问题,亦无须改移公用设施。以拟议的建校计划而言,除一所标准小学所须进行的正常渠务工程外,所须进行的工程亦包括重新铺设及更換现有的渠务装置,以及在学校地盘以外进行若干渠务接驳工程。至于政府和房屋委员会根据委托安排分担渠务和外部工程实际费用的计算方法,建筑署署长表示,有关费用会根据校舍的建筑楼面面积在这期屋村重建计划的整体建筑楼面面积中所占的比例计算。何承天议员质疑这项分担安排是否公平,他指出,住宅楼宇通常比学校需要更多的渠务装置。丁午寿议员亦有同样的关注。建筑署署长在回应时表示,委托进行的建校计划一直采用这项分担安排,而且要精确计算同一合约內校舍和其他建筑物各占的渠务工程费用,或会有困难。尽管如此,他答允在下次检讨委托安排时,向房屋委员会提出此事。

5. 司徒华议员建议政府当局应到设有30个课室的标准小学进行实地视察,以听取使用者的回应及征询学校管理人员对该项设计的意见。建筑署署长理解到使用者回应和第一手资料的重要性,他表示当局为此会在1999年1月中与各学校校长举行会议,以征询他们对标准小学最新设计的意见。

6. 司徒华议员认为,当局应尽可能在学年开始前提前完成建校工程,以便办学团体有充分时间进行开办学校所必需的行政和筹备工作。此外,屋村的入伙日期最好能配合学年开始,否则部分学生可能会选择在学年中期由现时就读的学校转到新学校,令前者面对困难。教育统筹局首席助理局长(2)察悉他的关注。

7. 单仲偕议员提到按1997年12月价格计算的固定价格预算费时询问,由于1997年12月和提交建议之间在时间上有一段距离,这个预算费是否可靠。库务局副局长(3)在答覆时表示,为方便作出比较及拟备财政预算,当局采用固定价格水平为同一财政年度提交的建议制定固定价格的预算费。在1998至99年度提交的建议均采用1997年12月的价格。同样地,下一个财政年度的固定价格预算费亦根据1998年12月的价格计算。她再解释,政府当局会就每一项工务计划的拨款建议,以固定价格预算费为基础,并应用一套价格调整因数,在建议的文件中载列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的预算费,以反映建造价格的最新趋势。她重申,价格调整因数过往每年调整一次,有鉴于建造费在1998年有较急剧的波动,调整因数在该年內已两度作出调整。

8. 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PWSC(98-99)52 -- 59MC --粉岭第11B区的粉岭基层健康服务中心

9. 关于区內居民对工程计划的反应,卫生署助埋署长(卫生行政及策划)表示,拟建的粉岭基层健康服务中心附近的居民主要关注性病及皮肤病的医疗服务可能带来的影响,以及气味的滋扰。为消除他们的疑虑,政府当局曾于1997年1月及4月与当地居民及该小学的代表举行两次会议。在会上,政府当局已详细解释,性病和皮肤病不会在日常生活的接触中传染。政府当局一再向当地居民保证,大楼的中央空气调节系统设计,可使基层健康服务中心对附近环境带来的气味滋扰减至最低。梁智鸿议员虽支持此项建议,他促请政府当局和有关地区组别的议员藉此机会,让公众对基层健康服务有正确的了解。

10. 至于工程计划可否加快完成,建筑署署长指出,考虑到招标、打桩、建造上层构筑物、装修及繁复的机电装置工程,将工程计划的完成日期订于2002年1月已属相当紧迫。至于基层健康服务中心各项服务的启用时间,卫生署助埋署长(卫生行政及策划)表示,在该基层健康服务中心移交卫生署后,会在约两至3个月开始提供各项服务。

11. 至于基层健康服务中心可否应付新界东区到2002年的人口对基层健康服务的需求,卫生副利局首席助理局长(卫生)证实,在规划该中心所提供的服务时已顾及有关的人口增长。不过,并非所有服务均足以应付2002年以后会进一步增长的需求,因此当局须尽快规划额外的设施,以应付进一步的需求增长。卫生署助理署长(卫生行政及策划)在阐释该区的基层健康服务规划时指出,该区现时由石湖墟普通科门诊诊所提供的普通科门诊服务已饱和。为舒缓周日的诊症量,普通科诊疗所亦提供晚间及假日的门诊服务。拟建的基层健康服务中心內的新普通科门诊诊所会额外提供4间诊症室。连同迁至拟建大楼的中大社区及家庭医学系训练设施,新界东区在粉岭和上水的人口会有足够的门诊服务。至于学童牙科诊所,卫生署助埋署长(卫生行政及策划)表示,在拟建的基层健康服务中心增设一所学童牙科诊所,可使参加新界东区学童牙科保健计划每名学生的预约诊症服务,由目前的每学年1.2次增加至两次。她补充说,现有的母婴健康院迁至拟建的基层健康服务中心后,该项有所改善的服务可应付新界东区预计到2006年的人口需求。

12. 就谭耀宗议员有关为新界东区老人提供的医疗服务,卫生署助理署长(卫生行政及策划)表示,石湖墟马会诊疗所已在今年6月开办了一间新的老人健康中心。拟建的基层健康服务中心虽然不会开设额外的老人健康中心,粉岭区需要医疗护理服务的年老居民或可选择使用拟建基层健康服务中心的普通科门诊诊所服务。谭耀宗议员建议,粉岭母婴健康院搬迁至基层健康服务中心后腾出的诊症室,或可改建为粉岭的一所老人健康中心。卫生署助理署长(卫生行政及策划)解释,老人健康中心是一项新服务,当局正监察此服务的使用情况。她答允在为新界区规划兴建更多的老人健康中心时考虑此项建议。

13. 至于此工程计划能否善用该土地的发展潜力,建筑署署长表示,该土地的最大地积比率为4.5,而拟建的基层健康服务中心的地积比率达4.45。此外,鉴于该大楼已达楼高9层的最大高度限制,他认为该土地的发展潜力已获得充分善用。

14. 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整体拨款

PWSC(98-99)53 -- 新项目 -- 基本工程储备基金项下总目701至711的整体拨款

15. 议员察悉,当局曾就此建议向规划、土地及工程事务委员会及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进行简介。

16. 有关总目703分目3101GX项下回归祖国纪念碑设计的公开比赛,建筑署署长表示,比赛会在1998年12月底有结果,而纪念碑的建造工程预计在明年初展开,最迟在1999年6月底完工。该纪念碑会树立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以西的空地。至于工程计划达1,500万元的预算费,建筑署署长表示,比赛的参加者已获告知纪念碑的建造费上限为1,500万元。

17. 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修订甲级工程计划的范围/核准预算费

总目703 -- 建筑物

PWSC(98-99)54 -- 206ES -- 粉岭第40区的1所中学

18. 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PWSC(98-99)55 -- 238EP -- 沙田第77区的1所小学

19. 在察悉工程计划预计于2000年8月完工时,司徒华议员促请政府当局把完工日期提前数月,以便在学年开始前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开办学校所必需的行政和筹备工作。建筑署署长在回应时证实,政府当局会尽快进行有关工程计划,并会密切监察工程的进度。有关为工程延误向承建商施以罚款的问题,建筑署署长表示,工程合约內会有一项罚则,但若罚款的水平不合理,或会阻碍工程计划及早完成,因为承建商若不能如期完成工程,可能会结束业务或破产。

20. 教育统筹局首席助理局长(2)提到拟建学校的设计时证实,政府当局会建议提升238EP号工程计划,以采用设有30间课室的标准小学的最新设计和设备规格。采用这个新设计的学校会共有4间辅导教室和30间面积扩大至67平方米的较大课室。她补充说,项目PWSC(98-99)51下的260EP号学校工程计划亦会采用此设计。

21. 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22. 小组委员会于下午11时45分结束。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