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立法会PWSC61/98-99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
档号:CB1/F/2/2
立法会财务委员会辖下的工务小组委员会
第8次会议纪要
日 期 : | 1998年11月25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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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 上午10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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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 立法会会议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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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员 :
何世柱议员(主席)
何锺泰议员(副主席)
丁午寿议员
何承天议员
李永达议员
吴霭仪议员
涂谨申议员
张文光议员
陈婉娴议员
陈鉴林议员
程介南议员
单仲偕议员
黃容根议员
刘健仪议员
刘慧卿议员
郑家富议员
司徒华议员
谭耀宗议员
邓兆棠议员
缺席委员:
田北俊议员
何秀兰议员
何俊仁议员
李家祥议员
李华明议员
张永森议员
陆恭蕙议员
梁智鸿议员
刘江华议员
霍震霆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刘嫣华女士
- 库务局副局长(3)
- 刘励超先生
- 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
- 邝汉生先生
- 工务局局长
- 罗乐秉先生
- 环境保护署署长
- 许雅达先生
- 库务局首席助理局长(工务)
- 鲍绍雄先生
- 建筑署署长
- 蔡晓芬女士
- 教育统筹局首席助理局长(2)
- 卫国邦先生
- 教育署助理署长(学位分配及支援)
- 谭沛渲先生
- 房屋署工程策划总经理(3)
- 林满甜先生
- 土木工程署署长
- 梁国新先生
- 路政署署长
- 林雪丽女士
- 运输局首席助理局长(5)
- 郭谭玉英女士
- 运输署总交通工程师(九龙)
- 单国强先生
- 运输署总交通工程师(新界东)
- 李欣明先生
- 运输署总交通工程师(新界西)
列席秘书:- 杨少红小姐
- 总主任(1)3
列席职员:- 吴文华女士
- 助理秘书长1
- 薛凤鸣女士
- 高级主任(1)8
主席告知议员,吴清辉议员已由1998年11月23日起退出此小组委员会。
2.有关发出会议文件的事宜,主席要求政府当局在有关的小组委员会和财务委员会
会议举行前,预早向议员提供讨论文件和补充资料摘要,以方便议员审阅。库务局
副局长(3)察悉主席的意见,她并向议员保证,政府当局会竭尽所能,尽早提交有关
的文件及资料摘要。
工务计划
提升工程计划为甲级
总目703 -- 建筑物
PWSC(98-99)41 257EP 九龙宝琳道宝琳道房屋发展计划第1期的1所小学
3.就一位议员有关观塘区课室不足的问题,教育统筹局首席助理局长(2)在答覆时表
示, 152 个新课室是为满足该区到2002至2003年度为止的需求增加,而当局会再需
要86间课室,使半日制学校可转为全日制运作,以达到在该年度有 60%的官立及资
助学校小学生可接受全日制教育的政策目标。在观塘区新建的 3 间小学已提升为甲
级工程计划,以期在2000至2001年度落成。连同现行建议下的新学校,所短缺的课
室会减少114个至124个。她指出,该区有更多新学校正在规划之中,有关的拨款建
议会尽快提交此小组委员会。就该位议员有关建校计划可能出现延误的关注,教育
统筹局首席助理局长(2)在回应时表示,根据建造中及规划中的学校工程计划进度,
政府当局相信全日制小学的目标可如期达到。她并证实,在未来 3 个学年內须兴建
的新学校工程计划,大部分已提升为甲级。
4.一位议员从文件中得悉,办学团体为一所新建资助学校承担的家具及设备开支有
颇大的增幅,他询问,有关增幅是否由于需要提供作教学用途的电脑;若然,由于
现有的资助小学均获免费提供电脑,由办学团体承担新建资助学校电脑费用会否不
公平。教育统筹局首席助理局长(2)在答覆时澄清,家具及设备费用的增幅,事实上
主要是由提供约40部电脑所致。根据既定的做法,一所新建资助学校的办学团体会
承担最初购置家具和设备项目的开支,包括电脑,而政府会负责维修及其后替換有
关的家具及设备项目。
5.一位议员询问当局如何计算工程预算费的通胀准备金,以及这个计算方法与一般
的"通胀"率,即甲类消费物价指数有何关系。库务局副局长(3)在答覆时表示,在订
定价格波动的准备金时,当局会采用一套价格调整因数,把固定价格预算费(现行工
务工程计划建议于1997年12月的价格)转化为按付款当日计算的价格。这些价格调整
因数是由政府经济顾问提供的工资和建造价格趋势统计得出来。价格调整因数通常
在每年的年初调整。不过,由于建造费用近期有比较急剧的波动,当局已于1998年
9 月/10月间检讨及调整价格调整因数。至于为何甲类消费物价指数已大幅下跌,
而价格调整因数却仍然偏高,库务局副局长(3)解释,价格调整因数反映建造材料及
建造业员工开支的趋向,而甲类消费物价指数则反映一般家庭在生活费方面的变化。
6. 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总目705 -- 土木工程
PWSC(98-99)44 441CL 沿鲤鱼门崇信街建造箱形暗渠
7.土木工程署署长指出,此项工程计划对鲤鱼门地盘的公屋发展计划至为重要。他
请议员注意文件所夹附的地图,并表示该屋村在2001年开始入伙后,屋村地盘所流
出的雨水可能会受到污染。目前,空置的屋村地盘的雨水会流往三家村避风塘。为
防止避风塘的水质进一步下降,当局有意在1999年 4 月着手建造一个新的箱形暗渠
,在2000年12月前落成,把在公屋发展计划及邻近地区所收集的雨水引入大海。
8.李永达议员表示,据他理解,雨水与污水截然不同,前者可以有助冲淡避风塘的
污水,故他质疑,拟议的工程可否达到预定的目标。环境保护署署长在回应时指出
,就香港的情况而言,雨水在流经已发展地区时,会从不同的来源,如小贩摊档、
食肆及车辆等带来污染物。此外,在香港一些地方,若干工厂及食肆非法把污水渠
接驳到雨水渠,令污染的问题更加严重。拟议的工程项目是一项预防措施,以防受
污染的海水令三家村避风塘的水质恶化。他补充说,排放雨水到大海所造成的环境
影响较对避风塘的影响会低许多,因为大海的浪潮和水流可以带走雨水中的污染物
,而由于避风塘的水流较为缓慢,污染物并不容易被带走。
9.关于三家村避风塘的污染问题,环保署署长表示,当局备有持续进行的计划,以
应付污染物流入避风塘的问题。他答允查证当局是否正提出任何具体措施,处理三
家村避风塘的污染物。
10.土木工程署署长在答覆一位议员的询问时表示,在施工期间,当局会在鲤鱼门径
提供临时的行人及车辆通道,将邻近停车场约50个停车位改为临时的行人通道。尽
管有这项安排,区內仍会有足够的停车位应付需求。至于行车通道,他证实崇信街
的车辆流量会维持畅通。由于工程计划地盘附近地区是一个旅游景点,该位议员要
求当局审慎规划有关的工程,并实施恰当的交通改道措施,以尽量减少施工期间所
带来的干扰。政府当局答允该位议员的要求。
11. 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总目706 -- 公路
PWSC(98-99)43 125TB 九龙公园径与北京道交界处的行人隧道
12.路政署署长在答覆一位议员时表示,力宝太阳广场的发展商已同意24小时开放连
接拟建行人隧道和力宝太阳广场空地之间的延展部分,而此段延展路段內通往地面
行人道的升降机每日会由上午7时至下午10时运作。
13.部分议员批评,在九龙公园径中央拟建的美化地区对于改善环境作用极微。他们
根据文件所夹附的地图指出,拟议的美化地区会令该路一部分的尾段收窄,可能对
交通流量以及车辆和行人的安全构成不良影响。鉴于议员的关注,主席要求当局检
讨是否需要提供该美化地区,以及若取消上述地区,对工程计划的成本有何影响。
政府当局答允上述要求。
14.何承天议员提及文件附件1所载列的顾问预算费。他指出,650万元的预算费占工
程建造费的 16%实在是高得不合比例。他质疑是否需要驻工地人员提供69个人工作
月数的服务,即在30个月的工程期內有2.3名驻工地人员的编制。他并询问合约管理
可否调配內部员工,而非委聘顾问进行。
15.路政署署长在回应时表示,当局会委聘同一顾问及一个地盘督导人员小组监督尖
沙咀的3项行人隧道工程计划,即126TB号工程计划"柯士甸道与广东道交界处的行人
隧道"、124TB号工程计划"九龙公园径与梳士巴利道交界处的行人隧道"及讨论中的工
程计划。后两项工程计划会在一个建造合约下进行。现行建议的顾问预算费会是根
据该 3 项工程计划的顾问预算费总额按比例摊分出来的。他证实,由于路政署须承
担其他工程计划,故不可能为这些工程计划承担合约管理的职责。至于驻工地人员
的编制,路政署署长表示,当局会聘用4名专业人员(包括一名工程师和 3 名助理工
程师)和7名技术人员(包括3名管工、一名工程督察、一名助理工程督察、一名测量
员(工料)及一名测量员(工程))监督3项工程计划的地盘工程。他承认,在小规模的工
程计划而言,顾问费或会占工程费用一个较高的百分比,因为即使涉及的规模较小
,但仍须有最低限度的地盘人员编制,而且有关人员所须担当的地盘监督职责类别
,也与他们受聘于大规模工程项目中所担当者相若。举例来说,讨论中的 3 个工程
项目均涉及不同地点的交通繁忙道路。若要完成工程项目,除涉及实际的工程外,
还须进行有关公用设施改道及分期实施临时交通安排等工作。因此,在施工期间,
有关人员须与政府部门、公众和公用事业营办商密切联络。尽管路政署署长作出上
述解释,何承天议员仍对顾问费在工程计划总额中占大比例持保留态度。他指出,
顾问费并不包括工程计划的设计部分,因此远远高于市价。考虑到路政署內部人员
所承担的工程管理职责,他认为管理及监督方面的预算开支达 650 万元属不能接受
。丁午寿议员赞同何承天议员的意见。
16.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PWSC(98-99)45 | 720TH
| 旧政务司官邸附近道路交汇处与粉岭之间的吐露港公路
/粉岭公路扩阔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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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路政署署长在答覆一位议员时表示,一项大规模的公路工程计划通常包括 4 个
阶段,即工程计划初步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影响评估研究、详细设计,以
及最后阶段的投标和施工。现行建议涉及第二个阶段,即初步设计和影响评估研
究。
18.议员察悉,整项工程计划定于2005年完工,而文件中所提供的交通需求预测仅
到2011年为止。他们关注到,在拟议的道路扩阔工程竣工后,交通量可能很快会
超出已扩阔公路的容量。运输署总交通工程师 (新界东) 在回应时表示,有关公路
路段的预计交通量/容车量比率到2011年达0.96,表示在进行拟议的扩阔工程后
,后者仍有剩余容量足以应付2011年以后若干程度的交通增长。关于运输基础设
施工程计划的规划,运输局首席助理局长(5)表示,虽然政府当局会尽可能预早进
行规划,但必须考虑多项可能影响交通需求的变数。一般而言,现行运输基建工
程计划的规划,是为应付未来约15年的预测交通需求。现行建议中的交通需求预
测是根据在1993年完成的《第二次整体运输研究 (修订) 》的结果和规划署提供的
最新人口统计资料计算出来的。她补充说,当局会在进行《第三次整体运输研究
》时制定进一步的运输计划,以应付至2016年为止的交通需求;该项研究预计会
于1999年3月/4月间完成。《第三次整体运输研究》所考虑的事项中,包括制定
机制,以及时提出运输基建规划,以及提供道路预留土地,以便日后在有需要时
进行扩阔工程。议员关注到政府內部在土地用途及运输规划方面的协调工作,规
划环境地政局局长在回应时向议员保证,当局在制定主要的土地用途和发展计划
时,会征询运输局和相关的运输规划部门的意见。
19.刘慧卿议员回应政府当局的解释时指出,由于主要的道路工程计划由规划到竣
工需时甚长,因此进行规划时眼光应尽量放得长远,使完成的道路在超出其容量
之前有合理的使用年期。刘慧卿议员促请政府当局确保有关的决策局和部门加强
协调,提供用作规划运输基建的人口统计和其他相关资料。
20.陈鉴林议员指出,由于此工程项目性质复杂,并涉及庞大的财政承担,当局或
应审慎从事,根据进行中的《第三次整体运输研究》的结果,重新评估是否有需
要进行拟议的道路扩阔工程。运输局首席助理局长(5)在回应时重申,当局有必要
进行拟议的扩阔工程,以应付有关公路路段到2006年时在交通流量方面约40%的
庞大预测增幅。另一方面,《第三次整体运输研究》则会制定一些策略,以配合
至2016年为止的较长远交通需求。她并告知议员,该研究亦会探讨,假设此项讨
论中的道路扩阔工程会如期进行,当局是否需要建造一条新的主干公路连接新界
东北部和九龙。
21.一位议员询问,建造一条隧道连接林锦公路交汇处及和合石交汇处是否可行。
路政署署长表示,以工程计划的总成本比对其寿命来说,建造隧道的成本通常会
较建造地面或高架的道路结构昂贵。除建造隧道的费用外,还需要为维修、通风
及照明等寻求经常拨款。此外,若在此阶段探讨建造隧道的方案,规划过程就要
重新开展,以致整项工程计划可能需要更长时间才能完成。
22.在察悉吐露港公路和粉岭公路有关路段交汇处的结构仅为双程双线的分隔行车
道,一位议员关注到这些交汇处在拟议的道路工程施工期间及之后,可能会出现
樽颈的问题。路政署署长在回应时向议员保证,此关注事项会在拟进行的顾问研
究所包括的交通影响评估中研究。
23.郑家富议员转达大埔运头塘村居民对拟议扩阔工程进行期间及之后的噪音影响
所表达的关注。他促请政府当局尽早展开公众咨询,以便在勘测和设计的过程中
顾及受影响居民的关注。路政署署长在回应时表示,在拟议的初步设计和研究完
成后,当局才会有充分的资料与有关的临时区议会和大埔乡事委员会进行有实质
意义的咨询。他并答覆,当局会在拟议的环境影响评估研究中考虑可否提供隔音
屏障和其他噪音消减措施。当局会在日后此工程计划详细设计的建议中载列所需
噪音消减措施的详情。
24.部分议员询问,拟议的顾问研究会否包括有关自然护理和环境美化的研究。路
政署署长证实,这些方面的考虑已纳入工程范围之內,顾问的工作亦会包括进行
一项环境影响评估。他补充,有关细节载述于第 3(e) 段、第15段和文件的附件。
有关环境影响评估和美化环境工程的规格已载列于供顾问参考的须知事项內。一
位议员询问,讨论文件所夹附地图的分区图则中并无种植地带。路政署署长在答
覆时表示,草图纯粹以图显示双程三线及双程四线分隔车道的阔度。当局会在拟
议的顾问研究中考虑是否提供种植地带。若当局认为有必要提供种植地带,该等
地带会在初步设计的图则內显示。他补充说,大部分新建道路和道路改善工程的
工程计划均会提供种植地带,但当局必须在提供美化环境设施和收回土地的需要
之间取得平衡。议员察悉路政署署长的意见后,促请政府当局在进行运输基建的
规划时,更为重视环境护理和美化景观等方面,即使有需要收回土地,仍应考虑
提供种植地带。鉴于议员所提出的关注,主席要求当局提供资料,说明拟议顾问
研究所包括的环境护理和美化景观方面的事项;路政署署长答允提供有关资料。
25. 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PWSC(98-99)46 560TH 锦田公路改善工程第1阶段
26.在察悉凹头回旋处与锦田之间一段锦田公路现时的交通量/容车量比率在早上
的繁忙时间已达到 1.28 ,刘慧卿议员极为关注该路段在拟议的改善工程于2001年
10月完成前的交通挤塞问题。运输署总交通工程师(新界西)在回应时指出,拟议的
道路扩阔工程正是解决此交通挤塞问题的根本方法。为了在过渡期间舒缓交通挤
塞的问题,当局会更改此路段的交通灯号时间,以应付较大的交通量。路政署署
长补充说,现行的交通安排,即每个方向一条行车线的安排,会在施工期间一直
维持。运输署总交通工程师 (新界西) 在答覆刘慧卿议员的进一步询问时表示,根
据现有交通灯号模式计算,预计交通量/容车量比率在2001年为1.5。刘慧卿议员
对所需道路改善工程的规划表示不满,因为工程项目延迟竣工,会令道路使用者
在不合理的长时间內忍受塞车之苦。
27.一位议员问及道路工程计划在刊宪后所收到的反对意见。运输局首席助理局长
(5)在回应时证实,当局总共收到12份反对书,全部均由个别人士提交。12名反对
人士当中,7名已撤回反对书。在余下的5名反对人士当中,两名反对者同意在作
出文件所载拟议修订的情况下,撤回反对书。第三名反对者担心当局收回其部分
土地后,会令他所拥有的余下部分土地失去出入通道。运输局首席助理局长(5)补
充说,当局虽建议辟设一条通道通往反对者未被收回的土地,但该反对者却对将
会得到的赔偿数额表示关注。第四名反对者要求政府收回其所拥有的全部土地,
而非部分土地。由于这项工程计划无需使用该部分土地,当局不可能答应其要求
。第五名反对者要求准许车辆直接右转入和右转出该车辆出入通道,但由于交通
流量和安全方面的考虑,当局不能接纳他的要求。此外,有关路段会建造一个中
央分隔栏,因此当局不可能答应该项要求。上述3位反对者已拒绝撤回其反对书。
28. 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29. 小组委员会会议于下午12时40分结束。
立法会秘书处
199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