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98-99)65
财务委员会
工务小组委员会讨论文件
1999年2月3日
总目708-非经常资助金及主要系统设备
大学
香港浸会大学
18EH-浸会大学道大学宿舍-第1期(1 000个宿位)及第2期(629 个宿位)
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批准开立为数3亿4,574万元的新承担额
(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以便进行香港浸会大学第1期和第2期学生宿
舍工程计划。
问题
香港浸会大学须设置宿舍,以应付学生的需求。
建议
2.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秘书长(下称「教资会秘书长」)按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下称
「教资会」)和作为教资会技术顾问的建筑署署长的意见,以及在教育统筹局局长
的支持下,建议开立估计为数共3亿4,574万元的新承担额(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
以便建造香港浸会大学第1期和第2期学生宿舍,分别提供1 000个和629个宿位。
调整建议的工程计划预算费
3.教资会秘书长经研究香港浸会大学的建议,并就有关建议与建筑署署长磋商后,
调整香港浸会大学建议的工程计划预算费。经调整后的预算费载于上文第2段,而
香港浸会大学建议的工程计划预算费与教资会建议的预算费的比较,则载于附件。
工程计划的范围和性质
4.这项工程计划是在浸会大学道的选址进行香港浸会大学第1期和第2期学生宿舍工
程计划的建造工程,合共提供1 629个宿位。
理由
5.1996年12月,政府公布一项有关资助教资会资助院校建造学生宿舍的新政策。这
显示政府致力透过鼓励学生投入宿舍生活,训练学生的沟通技巧,培养领导才能,
鼓励独立思考和推动他们参与社区事务,从而提高大学教育的质素。根据这项政策
,所有大学生都会有机会入住宿舍至少一年,而所有研究生、非本地学生和每天所
需的交通时间超过四小时的大学生均会获编配宿位。
6.香港浸会大学现时并沒有学生宿舍。为配合上文第5段所述的政策,我们同意动用
公帑为香港浸会大学提供1 629个宿位。这些宿位会分两期提供 - 第1期1 000个,第
2期629个。
7.香港浸会大学已完成这项工程计划大部分的招标前顾问工作和地盘勘测工作,现
正进行最后阶段的合约文件拟备工作,所需费用分别在基本工程储备基金整体拨款
分目8100EX项下和由私人筹集的资金拨出1,500万元和500万元支付。香港浸会大学
现建议着手进行建造工程。
对财政的影响
8.教资会秘书长按建筑署署长的意见,建议批准以3亿4,574万元的费用(按付款当日
价格计算),进行这项工程计划。有关费用的分项数字如下-
| | 百万元
|
---|
(a) 地盘和地区开拓工程 | | 18.15
|
(b) 建筑工程 | | 209.49
|
(c) 屋宇装备 | | 72.34
|
(d) 顾问费 | | 36.001
|
|
9.这项工程计划的建筑面积为29650平方米。按1997年12月价格计算,建筑费用的
单位价格(以建筑工程和屋宇装备两项费用计算)为每平方米9,505元。我们把这项
工程计划与其他教资会资助院校的类似学生宿舍工程计划比较后,认为上述建筑
费用的单位价格合理。
10.这项工程计划对学费并无影响。香港浸会大学会按照教资会资助院校的一贯做
法,透过向宿生收取住宿费,以财政自给的运作形式为学生提供宿舍服务。
11. 如获委员批准,香港浸会大学会就这项工程计划作出分期开支安排如下-
年度 | 百万元
(按1997年12月
价格计算) | 价格调整
因数 | 百万元
(按付款当日
价格计算)
|
---|
1999-2000 | 67.78 | 1.12890 | 76.52
|
2000-01 | 308.15 | 1.19663 | 368.74
|
2001-02 | 12.40 | 1.26843 | 15.73
|
| _______ | | _______
|
| 388.3322 | | 460.9922
|
| _______ | | _______
|
12.我们按政府对1999至2002年期间工资和建造价格趋势所作的最新预测,制定按
付款当日价格计算的预算。如获委员批准,香港浸会大学会以固定总价合约形式
,为工程招标。香港浸会大学采用这种形式的合约,是因为工程范围已清楚界定
,出现不明确情况的机会甚微。
公众咨询
13.由于这项工程计划符合既定政策,而且建造工程会在香港浸会大学校园內进行
,故我们认为无须咨询公众。
对环境的影响
14.我们在1998年4月完成这项工程计划的初步环境检讨。检讨所得的结论是,拟建
的学生宿舍不会对环境造成长远影响,环境保护署署长对此表示赞同。这项工程计
划因而无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研究。
15. 至于施工期间的短期影响,香港浸会大学会实施有关合约订定的适当纾减环境
影响措施,控制噪音、尘埃和地盘流出的水所造成的滋扰,以符合既定的标准和准
则。
土地征用
16. 这项工程计划无须征用土地。
背景资料
17.拨款申请获批准后,香港浸会大学计划尽快展开建造工程。无论如何,有关工
程最迟会在1999年5月展开。工程由动工至竣工大概需时24个月。我们计划最迟在
2001年4月完成建造工程。
18.根据现行程序,教资会资助院校每年均会向教资会提出有关基本工程的建议。
教资会会征询作为其技术顾问的建筑署署长的专业意见,审慎研究这些建议,然后
把其支持的建议呈交政府,呈请支持拨款申请。
---------------------------------
教育统筹局
1999年1月
PWSC(98-99)65 附件
香港浸会大学要求的工程计划预算费与
教资会建议的预算费的比较
工程计划 | 香港浸会大学
建议的数额
(按1997年12月
价格计算)
(百万元) | 教资会
建议的数额
(按1997年12月
价格计算)
(百万元)
| 减少的数额
(百万元)
|
---|
香港浸会大学-
浸会大学道大学宿舍
-第1期(1 000个宿位)
及第2期(629个宿位) | 413.85 | 408.33 | 5.52
|
注-
预算费净减552万元,是由于作出下述调整所致-
- 调高建筑工程的预留款项(增加1,063万元);
- 在建筑工程的预留款项中删减为家具项目预留的款项(819万元);
- 调低屋宇装备装置的预留款项(648万元);
- 调低顾问费(48万元);
- 调低家具和设备的预留款项(50万元);以及
- 调低应急费用(50万元)。
1
这项工程计划的3,600万元顾问合约费用,是根据工程计
划现时的预算费,按一个百分率计算
得出。按工作类别胪列的分项数字是根据香港浸会大学
评估,并经建筑署署长审核的预算开
支计算得出。第(i)项、(ii)项和(iii)项为招标前顾问工
作和地盘勘测工作的预算开支。这些费用,
一如上文第7段所述,分别在整体拨款分目8100EX项下
和由香港浸会大学私人筹集的资金拨出
1,500万元和500万元支付。我们把这些数额计算在內,
目的是完整地显示整项工程计划所需的
顾问费,并准确厘定香港浸会大学应支付的款项(见第8段(h)项)。我们须待工程帐
目结算后,
才能知道这项工程计划实际所需的顾问费。
2
在计算有关数额时,我们沒有为上文第7段所述招标前
顾问工作和地盘勘测工作的2,000万元预
算开支预留价格调整准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