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98-99)61
财务委员会
工务小组委员会讨论文件
1999年1月20日
总目703-建筑物
辅助设施-跨界设施(道路工程除外)
6GB-扩建落马洲跨界通道的检查亭及其他设施
- 把6GB号工程计划的一部分提升为甲级,称为「扩建落马洲跨界通道的
检查亭及其他设施 -- 第1期工程」;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估计费用为
2亿9,250万元;以及
- 把6GB号工程计划的余下部分保留为乙级,改称为「扩建落马洲跨界通
道的检查亭及其他设施 -- 余下工程」。
问题
落马洲跨界通道现有的检查亭和设施,未能应付香港与深圳皇岗之间预期增加的交
通和旅客流量。
建议
2.建筑署署长建议把6GB号工程计划的一部分提升为甲级;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估
计费用为2亿9,250万元,用以进行落马洲跨界通道第1期扩建工程,以增建检查亭和
辅助设施。运输局局长支持这项建议。
工程计划的范围和性质
3.6GB号工程计划下的落马洲跨界通道扩建工程会分两期进行,详情如下 --
- 第1期 -- 增建检查亭和进行相关工程
- 在入境通道和出境通道增建共十组检查亭(五组办理进入香港的手续,另
五组办理前往內地的手续),另在入境通道兴建三组检查亭,以迁置现时
供香港海关(下称「海关」)和入境事务处(下称「入境处」)使用的检查亭
;此外,并兴建上盖构筑物和设置辅助交通设备;
- 进行基础建设方面的土木工程,包括地盘平整工程和相关的土力工程,
以提供额外的硬地面兴建上文第3(a)(i)段所述增建的检查亭和上盖构筑
物,进行道路工程,设置雨水排放系统和污水收集系统、照明和辅助交
通设备,并敷设公用设施;以及
- 装置电脑系统,包括为海关和入境处的系统新增的硬件和软件,以便在
增建的检查亭检查出入境旅客和车辆。
- 第2期 -- 余下工程
- 扩建现有的主体大楼,以增辟办公地方、海关和入境处柜位、供旅客轮
候过关的地方和公共设施,以便每天平均可为25 000人次的旅客办理手
续;此外,并设置相关的屋宇装备;
- 迁置和扩建货物检查大楼、车辆检验和扣留区,以及提供有关的辅助设
施,供海关、入境处、渔农处、香港警务处、卫生署和区域市政总署使
用;
- 拆卸入境通道的三组检查亭,并迁置现时在入境通道和出境通道供海关
和入境处使用的其余检查亭、上盖构筑物和辅助交通设备;此外,并设
置相关的屋宇装备;
- 为海关设置两个货柜车X光检查系统,并兴建相关的建筑物和提供辅助
设施;以及
- 在迁置的检查亭和旅客大堂装置电脑系统,包括为海关和入境处的系统
新增的硬件和软件,以便检查出入境旅客和车辆。
理由
4.落马洲跨界通道自1989年启用以来,往来香港与深圳皇岗的陆路交通流量迅速增
加。目前,落马洲通道有14组检查亭(每组两个),供海关和入境处使用,七组办理
进入香港的手续,另七组办理前往內地的手续,最高的处理量大概为每小时1 000
至1 200架次的车辆。由清晨时份开始,交通量通常已超出这个处理量。到早上稍
后时间,每小时必须处理大概1 500至1 600架次的车辆,以免交通严重挤塞和出现
车龙。在繁忙时间,现有检查亭处理的车辆已超出最高的处理量,尽管如此,轮候
过关的车辆越来越多,以致大排长龙,一直到踏入黃昏,当交通流量再回复大概每
小时1 000架次时,挤塞情况才得以纾缓。
5.此外,根据最新的落马洲跨界通道交通流量预测,过境的客货运流量会持续增加
,每年的增长率约为9%。为应付预期增加的交通和旅客流量,现建议增建检查亭和
扩建相关设施,使处理量增至每小时2 200架次车辆左右。我们须在出境和入境通道
各增设五组检查亭供海关和入境处使用,并须设置附属设施供有关部门使用,以便
深圳西部走廊在2004年启用前,应付直至2004-2005年度的预期过关需求。
6.现建议提升为甲级的6GB号工程计划部分项目为第1期工程;这期工程必须在第2期
工程展开前完成。
对财政的影响
7.按1997年12月价格计算,估计落马洲跨界通道整体扩建工程的建设费用总额约为
12亿9,000万元。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第1期工程的建设费用估计为2亿9,250万元
(见下文第8段),分项数字如下 --
|
| 百万元
|
---|
(a) 地盘平整工程
|
| 4.0
|
(b) 打桩工程
|
| 42.6
|
(c) 建筑工程和行车道
|
| 105.1
|
(d) 屋宇装备
|
| 29.9
|
(e) 渠务和外部工程
|
| 24.4
|
(f) 纾减环境影响措施
|
| 3.1
|
(g) 家具和设备
|
| 14.2
|
(h) 顾问费
|
| 7.1
|
| 6.1
|
| 1.0
|
(i) 向机电工程营运基金支付建造工程在机电
设施方面的费用
|
| 1.8
|
(j) 应急费用
|
| 23.2
|
|
| ______
|
小计
|
| 255.4
| (按1997年12月 价格计算)
|
(k) 价格调整准备金
|
| 37.1
|
|
| ______
|
总计
|
| 292.5
| (按付款当日 价格计算)
|
|
| ______
|
按人工作月数估计的顾问费和估计的机电工程营运基金收费分项数字载于
附件。
8. 如获批准,我们会作出分期开支安排如下 --
年度
| 百万元 (按1997年12 月价格计算)
| 价格调整 因数
| 百万元 (按付款当日 价格计算)
|
---|
1999-2000
| 212.6
| 1.12890
| 240.0
|
2000-01
| 24.6
| 1.19663
| 29.4
|
2001-02
| 18.2
| 1.26843
| 23.1
|
| _____
|
| _____
|
| 255.4
|
| 292.5
|
| _____
|
| _____
|
9.我们按政府对1999至2002年期间工资和建造价格趋势所作的最新预测,制定按付
款当日价格计算的预算。我们会以总价合约形式,为有关工程招标。由于合约期不
超过21个月,故合约不会定有可调整价格的条文。
10. 估计这项工程计划会引致每年的经常开支增加3,493万7,000元。
公众咨询
11.我们在1998年12月咨询元朗临时区议会,议员支持进行这项工程计划。
对环境的影响
12.路政署署长分别在1995年 3 月和1997年委聘顾问进行初步环境检讨和工程计划初
步可行性研究的补充研究。环境保护署署长已审核并通过检讨结果和研究报告。上
述检讨和研究所得的结论是,应在详细设计阶段进行环境影响评估,以确保落马洲
跨界通道扩建部分在施工期间和启用后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得以纾减,影响程度不会
超出既定标准和准则的规限。
13.当局在1985年根据《道路( 工程、使用及补偿 )条例》批准进行有关落马洲跨界通
道的工程,故这项工程计划不受《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的条文管限。我们根据现行
的做法,按初步环境检讨结果的建议,向环境保护署署长提交环境研究报告,呈请
署长通过。根据研究报告的结果,有关的环境问题可以受到控制。迄今,我们已确
定须在第 1 期工程实施的纾减环境影响措施。这些措施包括补辟草床,广植芦苇,
以补因失去鱼塘而在生态环境方面的所失,以及沿硬地面设置花槽,阻隔噪音。我
们已把310万元的费用计算在工程计划预算费內,以便在第1期扩建工程实施建议的
纾减环境影响措施和监测措施。环境研究报告所确定这项工程计划可能对环境造成
的影响和须在第 2 期工程实施的纾减环境影响措施,如获环境保护署署长通过,我
们便会在第2期扩建工程实施建议的纾减环境影响措施和环境监测与审核规定。
14.我们会实施有关合约订定的适当纾减环境影响措施,控制施工期间的噪音、尘埃
和工地流出的水所造成的滋扰,以符合既定的标准和准则。
土地征用
15. 这项工程计划的第1期工程无须征用土地。
背景资料
16.我们在1995年9月把6GB号工程计划提升为乙级。财务委员会在1998年1月批准提
升6GB号工程计划部分项目的级别,编定为7GB号工程计划,称为「扩建落马洲跨
界通道的检查亭及其他设施 -- 合约前的顾问工作和设计」;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
所需费用为1亿410万元。我们在1998年8月展开7GB号工程计划下第1期工程设计的
顾问工作,有关工作预期在1999年3月完成。我们会在1999年4月展开第1期工程,
在2000年3月完成这期工作。此外,我们计划在2000年4月第1期工程完成后,展开
余下的工程,在2002年12月完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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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局
1999年1月
PWSC(98-99)61附件
6GB-扩建落马洲跨界通道的检查亭及其他设施 -- 第1期工程
顾问费和机电工程营运基金收费详情
估计顾问费的分项数字
|
| 预计的人 工作月数
| 总薪级 平均薪点
| 倍数
| 估计费用 (百万元)
|
---|
(A) 顾问的员工开支
|
---|
(I) 合约管理
|
(a) 建筑
| 专业人员
| 12.7
| 40
| 2.4
| 1.8
|
| 技术人员
| 14.7
| 16
| 2.4
| 0.7
|
(b) 土木/结构工程
| 专业人员
| 15.5
| 40
| 2.4
| 2.2
|
| 技术人员
| 18.9
| 16
| 2.4
| 0.9
|
(c) 屋宇装备工程
| 专业人员
| 2.8
| 40
| 2.4
| 0.4
|
| 技术人员
| 2.1
| 16
| 2.4
| 0.1
|
_____
|
小计
| 6.1
|
_____
|
|
(II) 工地监督
|
土木/结构工程
| 专业人员
| 7.0
| 40
| 1.7
| 0.7
|
| 技术人员
| 8.9
| 16
| 1.7
| 0.3
|
_____
|
小计
| 1.0
|
_____
|
总计
| 7.1
|
_____
|
|
(B) 机电工程营运基金收费
| 1.8
|
---|
闭路电视系统、广播系统
、高桅杆照明、电子辅助
交通设备和对讲机系统等
合约管理工作的监管费用
|
注
(1) |
采用倍数2.4乘以总薪级平均薪点,以计算员工开支总额(包括顾问间接费用和
利润),是因为有关人员会受聘在顾问的办事处工作(在1997年4月1日,总薪级
第40点的月薪为59,210元,总薪级第16点的月薪为 19,860 元)。如工地人员由
顾问提供,则采用倍数1.7。
|
(2) |
上述数字是根据建筑署署长拟定的预算计算得出。我们必须透过一贯的竞投
方式选定顾问后,才能知道实际的人工作月数和实际所需的费用。
|
(3) |
机电工程营运基金在1996年8月1日根据《营运基金条例》设立后,机电工程
署向政府部门提供机电装置设计和技术顾问服务,须收取费用。上述数字是
根据建筑署署长拟定的预算计算得出。服务费的实际数额须待政府与机电工
程署再作商议后,才能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