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1999-2000)55
财务委员会
工务小组委员会讨论文件
1999年6月16日
总目703-建筑物
治安-警察
235LP-警署及行动设施改善计划
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把 235LP号工程计划提升为甲级;按付款当
日价格计算,估计费用为6亿4,920万元,用以在59项警队建筑物进行改善
工程和加强保安工程。
问题
警署和其他行动设施现有的各项设施,特别是经常有市民到访的地方,以现今的标准
来看,实未符标准,未能提供高质素和有效的警队服务。此外,这些警队设施也需要
加强保安。
建议
2.建筑署署长建议把235LP号工程计划提升为甲级;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估计费用为
6亿4,920万元,用以改善59项警队建筑物的设施。保安局局长支持这项建议。
工程计划的范围和性质
3.建议的工程计划包括两部分,分别是改善现有设施和安装全自动保安系统。施工范围
包括59个现有警队设施,即51间警署、四个警岗和四个水警基地。这些设施的名单载于
附件1。
4.工程计划完成后,整个警队将会采用划一标准的设施。另外,安装全自动保安系统后
,警队建筑物的保安将会加强,这样,便可腾出目前执行警署守卫职务的警务人员,最
多可腾出94人。
5.这项工程计划为期三年,会按照附件2载列的程序表所定的次序进行。在制定程序表
时已顾及有关设施目前的状况和使用情况。拟进行的改善工程包括-
- 改善设施
- 全面改建报案室和警署入口,包括更換家具、固定装置和设备。工
程重点在于营造一个更开放和方便用者的环境,以及改善服务质素
。此外,并会为伤残人士提供全无障碍的环境;
- 为市民提供更佳的设施,例如在报案室安装触屏式电脑以提供资讯
,以及安装电话供市民使用;
- 依照报案室的设计概念,改建警署/警队设施內常有市民到访的附
属地方,包括财物室、杂项调查小队办公室、警民关系办事处和案
件调查室;
- 改善员工设施,包括提供环境更理想的地方供员工开会和进行小组
讨论,以及方便员工透过电脑查阅参考资料;以及
- 改善更衣室的环境,包括安装空气调节设备和改良淋浴/洗手间设
施。
- 安装全自动保安系统
- 在所有建筑物的出入口装置出入管制系统,以及装设车辆出入自动
管制系统;
- 安装视像电话,协助访客进入警队设施;
- 装置闭路电视监察建筑物內各处和车辆入口的情况;
- 加强建筑物范围內的灯光照明;以及
- 按情况所需改善警署/警队设施的围墙。
理由
6.这项工程计划主要是改善现有警队设施的环境,是警方持续推行的服务改善计划的其
中一环。
7.警队管理层由1995年开始采用以服务质素为本的方针,以期革新警队的服务文化和改
变警队的工作态度。按照这个方针进行的顾问支援计划在1997年10月展开,以研究如何
进一步提高为市民提供服务的质素。这项计划最初针对报案室的服务,其后推展至刑事
单位、财物室和与市民有直接接触的其他范畴。计划的主要目的,是满足市民对服务的
需要和期望,以及方便警队每位成员为市民提供优质服务。
8.警务处在1998年年初选定北角警署为试点,由该警署试行多项顾客服务措施,包括落
实若干改善环境的构思,以期为所有警队设施制定服务水平基准。所推行的改善措施甚
受该区人士欢迎,同时亦获得东区扑灭罪行委员会和东区临时区议会鼎力支持。
9.北角警署的员工就改善措施先后举办工作坊和重点小组,我们从中收集得具建设性的
回应和建议。这显示员工鼎力支持采取各项改善措施,为市民提供更佳服务,并改善警
署的环境。员工现可从工作中得到更大满足感,而且对于以关怀的态度为市民提供更佳
的服务充满信心,并感到自豪。
10.当局根据试验计划的结果,制定服务改善计划,一方面进行实质的修建工程,另一
方面改善服务态度和服务程序。服务改善计划的特点如下-
- 在报案室设立接待处,以便更迅速和有效地为市民办理报案手续。报
案室会采用派筹制度,以便妥善地定出为报案室「顾客」服务的先后
次序。较严重和复杂的案件可获优先处理。就一般常见的案件,要求
报案人士在前往报案柜位前填妥所需的表格,也可缩短处理时间;
- 在指定的公众询问处摆放有关警务程序的资料、单张和申请表,并设
有柜枱设施供填写表格;
- 更改报案室和其他经常有市民到访的地方的布置,以营造一个更方便
用者的环境。举例而言,在报案柜位设置屏风,保障报案市民的私隐
。报案室亦会设有面谈室,使初步调查工作可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进
行,以免受害人和证人感到尴尬。此外,报案室也有专为案件调查和
杂项调查小队设置的面谈设施,这样有关人员便无需在并非作面谈用
途的办公室会见受害人或证人;
- 在报案室提供先进和容易使用的设施,例如触屏式电脑和电话,供市
民使用;
- 安装闭路电视,随时监察报案室的情况。这项设施可摄录报案室內的
活动,已经证实可收保障市民利益之效;
- 为员工提供进一步的顾客服务训练,改善他们的态度和对待市民的技
巧,以切合不同「顾客」的需要。报案室所有人员均须接受基本的顾
客服务训练和佩带名牌;
- 采用特别设计的报案表格,供报案人自行填写,并接受以传真方式报
案,从而简化报案程序;以及
- 增加面谈和会议设施,并改良更衣室设备,以改善警署/行动设施的
工作环境。
11.为进一步研究服务改善计划的成效,北角警署的试验计划其后推展至秀茂坪和沙田
警署。这两个警署的改善工程已在1999年3月完成。鉴于试验计划的成绩令人满意,现
建议把这项服务改善计划推展至其他警署 /行动设施,让市民可因警队服务文化、服
务程序和服务态度的改变而受惠。
12.我们计划在警署/行动设施进行拟议环境改善工程的同时,一并安装全自动保安系
统,以监察和管制进出这些建筑物的市民和车辆。这些保安工作目前是由属于警员职
位的警署守卫执行。以全自动保安系统取代警署守卫执行保安工作的试验计划,在
1997年在牛头角和沙田警署推行。警务处其后已检讨有关计划。根据检讨所得,实施
计划后总共腾出六个警员职位。另外,检讨所得的结论是,拟议措施不但能够减省人
手,还可加强警队设施的保安,因此我们建议全面推行拟议措施。为减低工程对市民
和警队的日常工作造成的影响,所需的安装工程会列为上述警署/行动设施改善工程
的一部分,两者同时进行。
对财政的影响
13.根据试验计划所得的经验,我们预计这项工程计划的建设费用为6亿4,920万元(按付
款当日价格计算)(见下文第15段),分项数字如下-
| 百万元
|
---|
(a) 重新装修和改善建筑物內部的建筑工程 | | 154.141
|
(b) 屋宇装备工程 | | 165.112
|
|
各类设施所需费用的分项数字详载于附件3。
14.拟进行改善工程的设施的总楼面面积为77 330平方米。按1998年12月价格计算,改
善工程的平均单位价格(以第13段(a)和(b)项所列的建筑和屋宇装备费用计算)为每平方
米 4,128 元。值得注意的是,有关工程包括铺设大量线槽和导管,进行所需的电力改
善工程,以及设置临时报案室,以确保有关警署/警队设施在工程进行期间仍可继续
全面提供服务。由于这项工程计划的细节是按照警务处独特的运作需要而制定,故沒
有相同的改善工程计划可作合理比较。不过,我们把这项工程计划与其他类似的办公
室改善工程计划比较,加上考虑到部分建筑物的楼龄和所需屋宇装备工程的规模,认
为上述单位价格合理。
15. 如获批准,我们会作出分期开支安排如下-
年度 | 百万元
(按1998年12月价格计算) | 价格调整
因数 | 百万元
(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
|
---|
1999-2000 | 44.165 | 1.02625 | 45.341
|
2000-2001 | 296.408 | 1.06217 | 314.836
|
2001-2002 | 223.905 | 1.09934 | 246.148
|
2002-2003 | 37.725 | 1.13782 | 42.924
|
| ________ | | ________
|
| 602.203 | | 649.249
|
| ________ | | ________
|
16.我们估计这项工程计划会引致每年的经常费用增加2,071万8,000元,其中1,287万3,000
元是经改善的设施所引致,784万5,000元是由全自动保安系统所引致。增加的经常费用
会由从警队编制中腾出的94个警员职位(有关警员负责执行警署守卫职务)所节省的费用
抵销。我们估计这项工程计划可节省的经常费用净额为257,160元,分项数字如下-
节省净额
|
腾出94个警员职位所节省的费用 | 20,975,160
|
扣除这项工程计划的经常费用总额 | (20,718,000)
|
节省净额 | 257,160
|
公众咨询
17.关于服务改善计划和北角警署试验计划,警务处自初步策划阶段以来,一直有知会
扑灭罪行委员会 (下称「灭罪委员会」) 两项计划的详情,并向委员汇报最新的进展情
况。最近一次的简介会在 1998 年3月举行,其后有关方面并安排专人带领委员参观北
角警署。灭罪委员会委员全力支持尽早推行改善计划。此外,警队管理层与东区临时
区议会和东区扑灭罪行委员会紧密联络。该区议会和委员会积极参与评审工作,以评
定改善计划下建议进行的服务程序革新工作和环境改善工程的好处。1998年11月,我
们向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简介拟议工程计划的概念。委员原则上支持进行这项工程
计划。
18.我们在1999年6月10日再度咨询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委员就这项工程计划提出多
项问题。这些问题,连同政府所作的回应载于附件4。
对环境的影响
19.这项工程计划不会对环境造成长远影响。我们会实施适当的纾减环境影响措施,以
控制短期环境影响,所需的费用已计算在工程计划预算费內。
土地征用
20. 这项工程计划无须征用土地。
背景资料
21.我们在1998年9月把235LP号工程计划提升为乙级。我们计划在1999年8月展开详细
设计工作。选定的第一批警署的改善工程会在1999年10月动工。我们预定在2002年6
月或以前完成这项工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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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
1999年6月
PWSC(1999-2000)55附件1
列入改善工程计划的警队设施
将会进行改善工程的警署
|
港岛
|
1. 中区 | (区和分区警署)
|
2. 海傍 | (分区警署)
|
3. 西区 | (区和分区警署)
|
4. 香港仔 | (分区警署)
|
5. 赤柱 | (警署)
|
6. 跑马地 | (分区警署)
|
7. 筲箕湾 | (分区警署)
|
8. 柴湾 | (分区警署)
|
东九龙
|
9. 将军澳 | (分区警署)
|
10. 黃大仙 | (区和分区警署)
|
11. 慈云山 | (分区警署)
|
12. 西贡 | (分区警署)
|
13. 观塘 | (区和分区警署)
|
14. 牛头角 | (分区警署)
|
西九龙
|
15. 旺角 | (分区警署)
|
16. 尖沙咀 | (油尖区和尖沙咀分区警署)
|
17. 深水埗 | (分区警署)
|
18. 长沙湾 | (深水埗区和长沙湾分区警署)
|
19. 石硖尾 | (分区警署)
|
20. 何文田 | (九龙城区和何文田分区警署)
|
21. 九龙城 | (分区警署)
|
22. 红磡 | (分区警署)
|
新界北
|
23. 大埔 | (区和分区警署)
|
24. 上水 | (分区警署)
|
25. 屯门 | (区和分区警署)
|
26. 青山 | (分区警署)
|
27. 大兴 | (分区警署)
|
28. 元朗 | (区和分区警署)
|
29. 天水围 | (分区警署)
|
30. 八乡 | (分区警署)
|
31. 边境 | (区警署)
|
32. 沙头角 | (分区警署)
|
33. 打鼓岭 | (分区警署)
|
34. 落马洲 | (分区警署)
|
新界南
|
35. 马鞍山 | (分区警署)
|
36. 荃湾 | (区和分区警署)
|
37. 梨木树 | (分区警署)
|
38. 葵青 | (葵青区和葵涌分区警署)
|
39. 青衣 | (分区警署)
|
40. 田心 | (分区警署)
|
41. 小沥源 | (分区警署)
|
42. 大屿北 | (大屿山区和大屿北分区警署)
|
43. 大屿南 | (分区警署)
|
44. 水警港口 | (分区警署)
|
45. 长洲 | (分区警署)
|
将会进行改善工程的行动设施
|
46. 水警东 | (水警东区和东分区基地)
|
47. 水警北 | (分区基地)
|
48. 水警南 | (水警西区和南分区基地)
|
49. 水警西 | (分区基地)
|
50. 南丫岛 | (警岗)
|
51. 文锦渡 | (边境管制站)
|
52. 落马洲 | (边境管制站)
|
53. 罗湖 | (边境管制站)
|
将会进行局部改善工程的警署
|
54. 北角* | (区和分区警署)
|
55. 秀茂坪* | (区和分区警署)
|
56. 机场* | (区和分区警署)
|
57. 沙田* | (区和分区警署)
|
58. 油麻地# | (区和分区警署)
|
59. 湾仔# | (区和分区警署)
|
* 只安装全自动保安系统 ─ 试点警署或新近建成的警署
** 只安装全自动保安系统 ─ 沙田警署是已改善设施和安装全自动保安系统的试点警署,
但其保安系统需按新设计提升
# 警署将于2004年搬迁,因此只进行局部改善工程
PWSC(1999-2000)55附件2
计划的实施时间表
1. 西区 | }
|
2. 旺角 | }
|
3. 屯门 | } 1999年10月至2000年4月
|
4. 葵青 |
|
|
PWSC(1999-2000)55附件3
各类警队设施的改善工程所需开支总额的分项数字
| | 估计开支
(百万元)
|
---|
A. 51间警署
(a) 改善设施*
(b) 安装全自动保安系统
| 378.753
128.300
_________
| 507.053
|
B. 四个警岗/边境管制站
(即附件1第50至53项)
(a) 改善设施
(b) 安装全自动保安系统
| 6.922
3.400
________
| 10.322
|
C. 四个水警基地
(a) 改善设施
(b) 安装全自动保安系统
| 20.882
9.200
| 30.082
_______
|
|
小计: | 547.457
|
10%应急费用 | | 54.746
________
|
| 总计: | 602.203
________
|
*由于三间试点警署(即北角、秀茂坪和沙田警署)的改善工程已经完成,加上新建的机场
警署不包括在內,所以这项工程只包括47间警署。
PWSC(1999-2000)55附件4
235LP-警署及行动设施改善计划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委员
在1999年6月10日会议上提出的问题和
政府的回应
问1. | 可否把这项工程计划的施工期缩短至少于三年,以便节省费用,并使市
民能更快受惠?
|
答1. |
在运作上很难达到这个目标,因为需要临时迁置的报案室数目增多,会
令公众更感不便,并会影响警署提供服务。此外,把施工期缩短不但会
增加行政费用,亦需要更多资源以监督和统筹有关工程。不过,政府仍
会在上述种种限制下,尽力寻求可行的办法以加快这项工程计划的进度。
|
问2. | 尽管建筑费用有所下降,但在第15 段中,当局仍把因应通胀调整价格的
因数和10%的应急费用计算在內,究竟原因何在?通胀准备金不能纳入应
急费用內吗?
|
答2. | 应急费用和价格调整因数两者不应合而为一。前者预留款项以支付实际
工程费用所增加的款额。这项工程计划应急费用,容许工程计划范围內
有关工程的费用作出可接受的变动。至于后者,则用以支付纯粹因价格
上涨而增加的工程计划费用,与实际工程费用所增加的款额无关。把两
者合而为一,便会令这个区别变得模糊不清。价格调整因数用以厘定某
项工程计划预计的付款当日价格,可反映土木工程和建造工程费用指数
的变动。然而,这些费用指数是按中期综合指数的增幅趋势而厘定。综
合指数增幅由政府经济顾问计算,每年调整两次,以反映各项建筑和工
程指数的变动,但不能反映个别指数短期的变动。这种方法适用于计算
工程开支分多年支付的工程计划的估计价格上涨额。至于工程实际费用
则反映招标承造工程时的市场情况。
|
问3. | 为何不分开为每间警署招标,以便透过聘用多个承建商,使承建商的出
价更具竞爭力?
|
答3. | 鉴于我们需要确保设计和用料方面维持划一标准,故上述建议并不适
合。若采用这个招标方式,则未必能够按我们的期望,为警署营造一
个统一的形象。再者,批出多份单一合约亦会招致极昂贵的合约管理
和监督费用。
|
问4.
| 与其他工程计划比较,这项工程计划的单位价格为何?
|
答4. | 装修统一中心4楼运输署牌照事务处这项相类工程计划的单位价格为
每平方米4,000元。这个价格略低于警署改善工程计划的单位价格。
|
问5. | 为甚么不在所有接见室装设闭路电视摄录机,以保存所有接见的录像
记录?
|
答5. | 在全港警署分期增设录像面见室的计划已经完成。到1998年12月为止
,已完工和可供全面使用的录像面见室已达60间。为使这些录像面见
室能遍及全港和应付各区的工作需要,现时每间主要分区警署均最低
限度设有一间录像面见室。这样,现有60间录像面见室已足以应付所
有预计会在两类较高级别的法院(即区域法院和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审
理的案件,进行所需的接见工作。此外,在严重罪案方面,录像面见
室也可用以同时接见多个涉案疑犯。一般来说,录像面见室只限于用
作处理严重罪案,但在有需要时,也可用作进行其他的接见工作,例
如接见受害人和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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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6. | 可否就第13段所载费用,特别是第a(ii)和(d)项,提供更为详尽的分
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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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6. | 现已把有关保安设施的费用的增补资料载列于这份工务小组委员会文
件的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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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7. | 为何不能把这项工程计划的范围扩展至包括拘留设施,特别是采用闭
路电视摄录机进行监管工作?改善用以扣留疑犯的地方的环境也很重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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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7. | 在现有的64间警署內,共有超过 560个拘留室,另设有临时拘留设施
。其他部门也设有拘留设施。改建这类保安设施的费用非常昂贵。同
时,我们也要顾及私隐问题。此外,这类工程的范围较警署改善计划
为大,实施的时间也较长。我们现正在另一项计划下积极研究这个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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