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98-99)68
财务委员会
工务小组委员会讨论文件
1999年2月24日
总目704-渠务
土木工程-排水设施及防止侵蚀工程
92CD-元朗、锦田、牛潭尾及天水围雨水排放系统改善计划第1阶段
-
把92CD号工程计划的一部分提升为甲级,称为「元朗、锦田、牛潭尾及
天水围雨水排放系统改善计划第1阶段-顾问费及工地勘测」;按付款当
日价格计算,估计费用为2,060万元;以及
- 把92CD号工程计划的余下部分保留为乙级。
问题
元朗、锦田、牛潭尾和天水围现有的雨水排放系统和天然河道排水量不足,以致这
些地区多处地方容易经常水浸。
建议
2.渠务署署长建议把92CD号工程计划的一部分提升为甲级;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
估计费用为2,060万元,用以委聘顾问为元朗、锦田、牛潭尾和天水围雨水排放系统
第 1 阶段改善计划进行工地勘测、影响评估和详细设计工作。工务局局长支持这项
建议。
工程计划的范围和性质
3. 92CD号工程计划的范围包括-
- 筑高天水围现有约2.5公里长的排水道的边堤;
- 在锦田和牛潭尾建造约7.5公里长的排水道和进行附属工程;以及
- 在元朗和天水围建造约6.4公里长的雨水渠。
4.现建议提升为甲级的工程计划部分项目为上文第3段所述的雨水排放系统改善工程
在工地勘测和设计方面的顾问工作。建议顾问工作的范围包括 -
- 工地勘测和测量工作;
- 影响评估;以及
- 详细设计,包括拟备招标文件和评审标书。
5.92CD号工程计划的余下部分为第1阶段的雨水排放系统改善工程。
理由
6.每遇台风或暴雨,元朗、锦田、牛潭尾和天水围均容易经常水浸。元朗和天水围
现有的雨水排放系统建于20多年前,其排水量是按当时的流量需求和防洪标准而设
计的,即就乡郊地区而言,排水量可应付十年一遇的暴雨,而在已发展区,则可应
付五十年一遇的暴雨。然而,这些地区在过去多年迅速都市化,导致水浸问题加剧
。此外,乡郊地区的土地用途出现很大转变,加上这些地区急速发展,令锦田和牛
潭尾一带现有天然河道须排放的雨水量大增,以致无法应付。
7.我们在1991年展开52CD号工程计划「地面排水系统及防洪研究第II期-顾问费及
勘测工作」,以检讨新界北部和西北部雨水排放系统的情况。上述研究在1993年完
成。研究除建议进行连串河道治理工程,以减低新界西北部(包括元朗和锦田低洼地
区)的水浸威胁外,还建议展开雨水排放整体计划研究。前者会改善主要河流的排水
能力,而后者则会解决支流和区內雨水排放系统排水量不足的问题。
8.我们计划从山贝河和锦田河下游开始分期进行河道治理工程。1993年,我们展开
60CD号工程计划「新界西北部发展-元朗及锦田的主要排水道-第1阶段第1期工程
」下的河口改善工程,工程预定在1999年完成。1995年,我们展开43CD号工程计划
「新界西北部发展-元朗及锦田的主要排水道-第1阶段第2期工程」下上段集水区
部分地方的改善工程,工程预定在 1999年完成。另外,我们计划在1999年年中进
行81CD号工程计划「新界西北部发展计划-元朗及锦田的主要排水道-余下工程」
下上段集水区其余部分的改善工程,预定在2003年年初完成工程。主要排水道的改
善工程完成后,我们便可着手进行支流和区內雨水排放系统的改善工程。
9.我们在1996年展开83CD号工程计划「元朗、锦田、牛潭尾及天水围雨水排放整体
计划研究」,以评估研究范围內的支流和区內雨水排放系统排水量不足的情况,并
建议措施,解决有关问题。我们在1998年12月完成这项研究,并定出连串改善工程
,以改善元朗、锦田、牛潭尾和天水围现有的河道和区內雨水排放系统,使其排水
量符合所规定的防洪标准,足以应付五十年一遇的暴雨,以及增加天水围现有排水
道的排水量。建议的改善工程为新界西北整体防洪计划的一部分,目的是减低有关
地区的水浸威胁。
10.由于內部人手不足,渠务署署长建议委聘顾问进行工地勘测、影响评估和详细设
计工作,以便进行在92CD号工程计划下建议的雨水排放系统改善工程。
对财政的影响
11.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估计拟议顾问工作所需的费用为2,060万元(见下文第12段)
,分项数字如下-
|
| 百万元
|
---|
(a) 下述工作的顾问费
|
| 10.1
|
- 监督工地勘测和测量工作
| 0.6
|
- 交通影响评估
| 0.8
|
- 环境影响评估
| 1.2
|
- 详细设计,包括拟备招标文件和评审标书
| 7.5
|
(b) 工地勘测和测量工作
|
| 5.3
|
(c) 应急费用
|
| 1.5
|
|
| _______
|
小计
|
| 16.9
| (按1997年12月
价格计算)
|
(d) 价格调整准备金
|
| 3.7
|
|
| _______
|
总计
|
| 20.6
| (按付款当日
价格计算)
|
|
| _______
|
按人工作月数估计的顾问费分项数字载于
附件。
12. 如获批准,我们会作出分期开支安排如下-
年度
| 百万元
(按1997年12月
价格计算)
| 价格调整
因数
| 百万元
(按付款当日
价格计算)
|
---|
1999-2000
| 2.6
| 1.12890
| 2.9
|
2000-2001
| 7.2
| 1.19663
| 8.6
|
2001-2002
| 5.6
| 1.26843
| 7.1
|
2002-2003
| 1.5
| 1.34454
| 2.0
|
| ______
|
| ______
|
| 16.9
|
| 20.6
|
| ______
|
| ______
|
13.我们按政府对1999至2003年期间工资和建造价格趋势所作的最新预测,制定按付
款当日价格计算的预算。我们会以总价合约形式,为建议的顾问工作招标。之后,
顾问会招商竞投工地勘测和测量工作合约。有关合约会以重新计算工作数量的形式
制定。顾问采用这种形式的合约,是因为未能预先确定所需的工地勘测和测量工作
的确实范围。另外,由于有关工作为期超过12个月,我们容许顾问协议所定的价格
作出调整。
14. 建议的顾问工作不会引致任何经常开支。
公众咨询
15.我们分别在1998年8月4日、9月2日、9月10日、9月12日和9月24日,把83CD号工
程计划「元朗、锦田、牛潭尾及天水围雨水排放整体计划研究」的研究结果和建议
,提交厦村乡事委员会、屏山乡事委员会、锦田乡事委员会、八乡乡事委员会和元
朗临时区议会。上述委员会和临时区议会均支持进行整项工程计划。
对环境的影响
16.这项工程计划有部分项目属《环境影响评估条例》附表 2 的指定工程项目,故须
领取环境许可证。我们在1998年 7 月把指定工程项目的计划大纲提交环境保护署署
长,环境保护署署长其后在1998年 9 月发出环境影响评估研究摘要。我们会就这项
工程计划有关的部分项目拟备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以符合《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的
规定。至于这项工程计划不属指定工程项目的部分,我们会在详细设计阶段处理环
境问题。建议进行的顾问工作本身不会对环境造成任何影响。
土地征用
17. 顾问工作无须征用土地。
背景资料
18.我们在1996年展开83CD号工程计划「元朗、锦田、牛潭尾及天水围雨水排放整
体计划研究」,在1998年12月完成最后研究报告。这项研究定出连串雨水排放系统
改善工程,并建议一项分两个阶段进行的计划。
19.我们在1998年9月把属于第1阶段改善计划的92CD号工程计划「元朗、锦田、牛
潭尾及天水围雨水排放系统改善计划第1阶段」提升为乙级。我们计划在1999年7月
展开设计方面的顾问工作,在2002年10月完成有关工作。我们又计划在 2002年2月
开始进行雨水排放系统改善工程,在2006年9月完成工程。
20.第 2 阶段改善计划包括锦田和元朗乡郊地区或未发展地区五条河道的改善工程。
这些地区现时虽未受水浸威胁,但随着日后的发展,预料也需实施防洪措施。我们
会在另一项工程计划下进行所需的改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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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务局
1999年2月
PWSC(98-99)68 附件
92CD- 元朗、锦田、牛潭尾及天水围雨水排放系统
改善计划第1阶段
估计顾问费的分项数字-
顾问的员工开支
|
| 预计的人
工作月数
| 总薪级
平均薪点
| 倍数
| 估计费用
(百万元)
|
---|
(a) 监督工地勘测和 测量工作
| 专业人员 技术人员
| 2 6
| 40 16
| 2.4 2.4
| 0.28 0.29
|
(b) 交通影响评估
| 专业人员 技术人员
| 3 7
| 40 16
| 2.4 2.4
| 0.43 0.33
|
(c) 环境影响评估
| 专业人员
技术人员
| 5 10
| 40 16
| 2.4 2.4
| 0.71 0.48
|
(d) 详细设计,包括
拟备招标文件和评
审标书
| 专业人员 技术人员
| 30 70
| 40 16
| 2.4 2.4
| 4.26 3.34
|
______
|
顾问的员工开支总额
| 10.1
|
---|
______
|
实付费用
|
---|
工地勘测和测量工作
| 实付费用总额
| 5.3
|
---|
______
|
注:
- 采用倍数2.4乘以总薪级平均薪点,以计算员工开支总额(包括顾问间接费用和
利润),是因为有关人员会受聘在顾问的办事处工作。(在1997年4月1日,总薪
级第40点的月薪为59,210元,总薪级第16点的月薪为19,860元。)
- 实付费用是实际承付的费用。顾问无权就这些项目要求支付额外的间接费用或
利润。
- 上述数字是根据渠务署署长拟定的预算计算得出。我们须透过一贯的费用总价
竞投方式选定顾问后,才能知道实际的人工作月数和实际所需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