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98-99)41

财务委员会
工务小组委员会讨论文件
1998年11月25日



总目703-建筑物
教育-小学
257EP-九龙宝琳道宝琳道房屋发展计划第1期的1所小学


    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把257EP号工程计划提升为甲级;按付款当日
    价格计算,估计费用为1亿1,470万元,用以在观塘宝琳道宝琳道房屋发展计
    划下兴建一所设有30间课室的小学。

问题

现时观塘区沒有足够小学,未能应付学童对新增学额的增加需求。

建议

2.建筑署署长建议把257EP号工程计划提升为甲级;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估计费
用为1亿1,470万元,用以在观塘宝琳道宝琳道房屋发展计划下兴建一所设有30间
课室的小学。教育统筹局局长支持这项建议。

工程计划的范围和性质

3.拟建小学设有30间课室,校舍会采用标准设计,校內会设置-

  1. 30间课室;

  2. 六间特别室,包括一间电脑辅助学习室和一间语言室;

  3. 四间辅导教学室;

  4. 一间辅导活动/面谈室;

  5. 两间面谈室;

  6. 教员室和一间教员休息室;

  7. 一个学生活动中心;

  8. 一个会议室;

  9. 一个图书馆;

  10. 一个礼堂;

  11. 一个多用途场地;以及

  12. 附属设施,包括一部升降机和供残疾人士使用的设施。

理由

4.为应付增加的小学学额需求,以及达到在2002/03学年开始时官立及资助类别学
校60%的学生可接受全日制教育的政策目标,教育署署长计划增建73所小学,这些
学校预定在2002年8月或以前落成。至现时为止,已有37所拟建学校的建校计划提
升为甲级,而其中三所小学业已落成。

5.目前,观塘区有29所官立及资助类别小学,合共提供678间课室。教育署署长预
测,该区将需要额外的238间课室以应付增加的学额需求,以及达到在2002/03学
年开始时,官立及资助类别学校60%的学生可接受全日制教育的政策目标。三项合
共提供84间课室的小学建校计划已提升为甲级,预定在2000/01学年完成。257EP
号工程计划完成后可提供多30间课室,把课室不足之数进一步减至124间。至于其
余的缺额,会由现正计划进行的其他建校计划补足。

6.为配合宝琳道的整体公共房屋发展计划,我们会委托房屋委员会(下称「房委会」)
兴建这所小学。

对财政的影响

7.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估计这项工程计划的建设费用为1亿1,470万元(见下文第8段)
,分项数字如下-

百万元
(a)打桩工程(筏式地基)2.6
(b)建筑工程49.0
(c)屋宇装备11.3
(d)渠务和外部工程20.7
(e)应急费用8.4
(f)房屋委员会2%间接费用1.8
小计93.8(按1997年12月
价格计算)
(g)通胀准备金20.9
总计114.7(按付款当日
价格计算)


257EP号工程计划的建筑面积为10 526平方米。按1997年12月价格计算,建筑费
用单位价格(以建筑工程和屋宇装备两项费用计算)为每平方米5,729元。建筑署署
长认为建筑费用单位价格合理。一所设有30间课室的小学的标准建校费用与这所
学校的预算费的比较载于附件

8.如获批准,我们会作出分期开支安排如下-

年度百万元
(按1997年12月
价格计算)
价格
调整因数
百万元
(按付款当日
价格计算)
1999-20009.71.12890 11.0
2000-0145.21.19663 54.1
2001-0235.31.26843 44.8
2002-033.61.34454 4.8
93.8114.7


9.我们按政府对1999至2003年期间工资和建造价格趋势所作的预测,制定按付款
当日价格计算的预算。我们会委托房委会兴建这所小学。房委会会把地基和建筑
工程纳入有关的屋村发展计划合约內。有关合约会采用总价合约形式;由于合约
期超过21个月,合约会定有可调整价格的条文。

10.由于拟建学校会编配作开办新资助学校用途,故学校的家具和设备费用会由有
关办学团体承担,估计在这方面需费420万元。

11.估计这所学校每年的经常开支为1,790万元。

公众咨询

12.我们在1998年9月征询观塘临时区议会社会服务委员会的意见。该委员会委员
支持这项工程计划。

对环境的影响

13.房屋署署长已在1998年10月完成上述工程计划的初步环境检讨。环境保护署署
长根据检讨结果,建议在2楼和3楼面向宝琳道的四间特别室装置隔音窗,同时加
装空气调节设备,以减低拟建学校会受到的道路交通噪音影响,使影响程度不会
超出《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所定的规限。实施这些措施所需的费用已计算在工
程计划预算费內。

14.我们会实施有关合约订定的适当纾减环境影响措施,以控制施工期间的噪音、
尘埃和地盘流出的水所造成的滋扰。

土地征用

15.这项工程计划无须征用土地。

背景资料

16.我们在1998年9月把257EP号工程计划提升为乙级。房屋署署长已完成这项工
程计划的地盘勘测工作,现正利用內部人手制备详细的施工图则和拟备招标文件
。房屋署署长计划在1999年8月展开建造工程,在2001年5月完成工程,以配合
宝琳道房屋发展计划的第1期建屋计划。


教育统筹局
1998年11月


PWSC(98-99)41附件

小学(设有30间课室)建校计划的标准费用与
257EP号工程计划的预算费的比较


标准费用*257EP
百万元
(按1997年12月价格计算)
(a) 打桩工程9.72.6(见注A)
(b) 建筑工程49.049.0
(c) 屋宇装备10.811.3(见注B)
(d) 渠务和外部工程8.020.7(见注C)
(e) 应急费用7.88.4
(f) 房屋委员会2%间接费用-1.8(见注D)
总计85.393.8
(g) 建筑面积10 526
平方米
10 526
平方米
(h) 建筑费用的单位价格
{[(b)+(c)]÷(g)}
每平方米
5,681元
每平方米
5,729元


* 计算标准费用时所假设的事项

1.预计费用时,是假定建校地点的土地状况并不复杂,而且沒有异常的环境限制。
实施特定的纾减环境影响措施,如安装隔音窗、装置空气调节设备和建造实心围墙
,以消减学校所受的噪音影响所需的费用,并不包括在內。

2.无须进行地盘平整工程/土力工程,因为在一般情况下,这些工程会在地盘交付
有关方面进行建校工程前,由其他政府部门以另一项工程拨款进行。

3.打桩费用是假设可进行撞击式打桩,并根据把112枝钢制工字桩打至平均30米的
深度所需的费用计算得出。这项费用还包括桩帽、连接梁和测试的费用,但处理
填海土地填土所引致的负表面摩擦力问题所需的费用,则不包括在內。

4.渠务和外部工程费用是按地盘面积为6 200平方米、设有30间课室的标准小学所
需的费用计算,而用作兴建学校的地盘大致平坦,沒有复杂的土力问题,亦无须
改移公用设施等(即一个新发展区地盘)。

5.无须聘用顾问服务。

6.家具和设备费用不计算在內,因为这笔费用通常是由资助学校的办学团体承担。

7.作比较用途的标准费用须定期检讨。我们会检讨标准费用,有需要时并会予以修
订,供日后的工程计划作为依据。




A.由于拟建学校的地盘位于地势高的岩石层上,在建造学校时不适宜进行打桩工程
,因而会以筏基代替。

B.由于拟建学校需安装空气调节设备,作为消减噪音措施,屋宇装备费用因而较高。

C.这所学校的兴建工程会列为宝琳道房屋发展计划其中一期下的部分项目。渠务和外
部工程费用,是根据校舍的总楼面面积在这期屋村发展计划提供的整体总楼面面积所
占的比例而估计的。由于地盘状况特殊,故须建造高架平台和行人天桥,并须进行斜
坡工程,所需的外部工程费用因而远较一般建校工程的外部工程费用为高。

D.按照一贯的安排,凡委托房屋委员会进行工程计划,均预留2%间接费用,用以支
付行政和监督工作方面的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