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立法会CB(2)2244/98-99号文件
档号:CB2/SS/7/98
1999年6月11日
內务委员会会议文件
与区议会选举有关的附属法例小组委员会第2次报告
目的
本文件旨在汇报与区议会选举有关的附属法例小组委员会商议《1999年选区(区
议会)宣布令》的工作。
小组委员会
2.小组委员会由黃宏发议员出任主席,负责研究与1999年区议会选举有关的所
有附属法例。小组委员会的委员名单载于
附录。
3.小组委员会在1999年5月28日提交首次报告,汇报其商议《区议会(提名所需
的选举按金及签署人)规例》、《1999年选举开支最高限额(区议会)令》及《选
举管理委员会(提名顾问委员会(区议会))规例》的工作。
4.小组委员会在1999年6月7日与政府当局举行了一次会议,讨论《1999年选区
(区议会)宣布令》。
《1999年选区(区议会)宣布令》
5.该命令(1999年第131号法律公告)根据《区议会条例》第6(1)条订立,旨在宣
布在各地方行政区內的地区为选区,以举行选举选出为该等地方行政区而设立
的区议会的议员。此外,该命令亦为该等选区命名。
小组委员会的商议过程
6.小组委员会商议的要点综述于下文各段。
7.议员察悉多项事宜,其中包括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就区议会选举选区的划
定作出临时建议时,基本的考虑因素是要确保遵守人口准则,而1994年的区议
会选区分界应作为是次划界工作的基础。选管会在1999年3月22日至4月17日就
其临时建议进行公众咨询,并在1999年5月15日向行政长官提交载述其最终建
议的报告。该报告已在1999年6月2日提交立法会省览。
8.据政府当局所述,选管会所作的最终建议全部获得接纳。在18个地方行政区
共390个选区中,204个选区的分界与1994年的区议会选区相同。选管会经咨
询公众后,调整了49个选区的分界及5个选区的名称。
建议
9.小组委员会建议议员支持《1999年选区(区议会)宣布令》。
征询意见
10.谨请议员支持上文第9段所载小组委员会的建议。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6月8日
附录
Appendix
与区议会选举有关的附属法例
小组委员会
Subcommittee on
subsidiary legislation relating to District Councils election
Membership List
黃宏发议员(主席) | Hon Andrew WONG Wang-fat, JP (Chair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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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秀兰议员 | Hon Cyd HO Sau-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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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达议员 | Hon LEE Wing-t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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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佳理议员 | Hon Ronald ARCULLI, 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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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森议员 | Hon Ambrose CHEUNG Wing-sum, 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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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华议员 | Hon LAU Kong-w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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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素玉议员
| Hon CHOY So-y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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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共 : | 7位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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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al : | 7 Memb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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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 199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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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 | 24 May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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