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立法会LS124/98-99号文件

1999年3月12日
立法会內务委员会会议文件

《1999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7号)条例草案》
法律事务部报告


条例草案目的

旨在对若干条例及其附属法例作适应化修改,使其符合《基本法》和切合香港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的地位。

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2.请参阅财经事务局于1999年2月23日发出的G6/66/8C(99)II号文件。

首读日期

3.1999年3月10日。

意见

4.受条例草案所载各项建议修订影响的条例一览表及该等修订的摘要,分别见
件A
附件B。议员或会注意到,附件A所列的法例与财经事务有关。建议的修订
基本上是对个别条例作出技术性修改。

5.条例草案如获得通过成为法例,所载的建议修订大部分会追溯至由1997年7月
1日起生效,以确保所有法例的诠释,在1997年7月1日及该日后均贯彻一致。关
于对仍未实施的《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及其附属法例的条文所作的修订(见
条例草案附表7),则会自有关的条文实施之日起生效。

6.条例草案建议作出多项修订,其中包括在《专业会计师条例》(第50章)第18(1)
(h)条內,"其他国家"的字眼以"香港以外的地方"取代,以及在《职业退休计划条
例》(第426章)內,"香港以外的国家或地区"中的"地区"一词,以"地方"取代。关
于此等建议的修订,本部已致函政府当局,要求就下列事宜作出澄清:

  1. 香港法例第50章第18(1)(h)条规定,香港会计师公会理事会(下称
    "理事会")可与其他国家的同类团体或同业成员交換资料,并与该
    等团体安排会计师资格的交互承认。本部现正要求政府当局解释
    为何需要作出所建议的适应化修改,并覆实理事会曾否将第18(1)
    (h)条应用于內地的同类团体或同业成员;

  2. 香港法例第426章对"地区"的提述,主要是关乎以香港以外的国家
    或地区为本籍的离岸职业退休计划的注册与规管事宜。本部现正
    要求政府当局解释为何需要作出所建议的适应化修改,并覆实本
    港有否以內地为本籍的职业退休计划;及

  3. 当局建议将《贩毒(追讨得益)条例》(第405章)中,就追讨贩毒得
    益而言所提及的"香港以外的国家或地区",作适应化修改,改称
    为"香港以外的国家、地区或地方"。本部现正要求政府当局解释
    ,为何对第405章及第426章的同类提述所建议作出的适应化修
    改,有不一致的情况。

公众咨询

7.政府当局并沒有就条例草案咨询公众人士。

咨询立法会事务委员会

8.政府当局并沒有就条例草案的细节咨询立法会任何事务委员会。

结论

9.除上文第6段所述的问题外,本部亦正要求政府当局覆实,有否咨询或会受条
例草案影响的团体。本部会于稍后时提交进一步报告。


立法会秘书处
助理法律顾问
冯秀娟
1999年3月8日


附件A

受《1999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7号)条例草案》影响的条例一览表

项目编号条例及附属法例名称
1.《保险公司条例》(第41章)
2.《专业会计师条例》(第50章)
3.《银会经营((禁止))条例》(第262章)
4.《普查及统计条例》(第316章)
5.《交易所((特别征费))条例》((第351章))
6.《职业退休计划条例》((第426章))
7.《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及其附属法例((第485章))

附件B

《1999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7号)条例草案》
有关用语的建议修订摘要

原有用语建议修订
Governor
总督
Chief Executive
行政长官
Governor in Council
总督会同行政局
Chief Executive in Council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
立法局立法会
Crown(1)
官方
Government
政府
法院法庭
other countries(2)
其他国家
places outside Hong Kong
香港以外的地方
territory(3)
地区
place
地方
Supreme Court Ordinance
最高法院条例
High Court Ordinance
高等法院条例

附注

(1)
《保险公司条例》(第41章)第55A条提及"官方"一词。此条例旨在透过根据此条例委任的保险
业监督,规管保险业的经营。此条例第55A条豁免"官方",使其无须因公职人员在履行根据此
条例所赋予的职能,真诚做出的事情而负上法律责任。由于有关的事宜是公职人员所做出的
事情,而规管保险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全权负责的事务,因此政府根据香港法例第1章附
表8第2项,建议将对"官方"的提述作适应化修改,改称为"政府"。

(2)
此用
语见于《专业会计师条例》(第50章)第18(1)(h)条,此条文规定,香港会计师公会理事会可与
其他国家的同类团体或同业成员交換资料,并与该等团体安排会计师资格的交互承认。

(3)
《职业退休计划条例》(第426章)对"地区"的提述,主要是关乎以香港以外的国家或地区为本
籍的离岸职业退休计划的注册与规管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