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立法会LS157/98-99号文件

1999年4月16日立法会內务委员会会议文件

1999年4月9日在宪报刊登的附属法例
法律事务部报告


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日期 1999年4月21日
作出修订的限期 : 1999年5月19日(若议决延期,则可
延展至1999年5月26日)

《郊野公园条例》(第208章)
《1999年马屎洲(特别地区)令》(第93号法律公告)


为施行《郊野公园条例》(第208章),行政长官将位于吐露港马屎洲、洋洲、丫
洲及盐田仔海岸东北约100米近三门仔新村的未命名小岛的4幅政府土地,指定
为一个特别地区。指定特别地区,表示有关地区将由郊野公园及海岸公园管理
局总监(即渔农处处长)管制及管理。

该区因其丰富的地质特征、化石及为白鹭栖息地方而闻名。在该区被指定为特
别地区后,总监便可保存及保护该区的地质和生态特色,从而达到自然保护及
将该区用作戶外教育用途的目的。

有关建议已获郊野公园及海岸公园委员会通过。当局已征询大埔乡事委员会及
大埔区议会的意见,该委员会及区议会对拟议的指定安排并无提出异议。

议员可参阅规划环境地政局于1999年4月发出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以了解
有关的背景资料。

《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
《1999年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公众游乐场地)(修订附表4)(第4号)令》
(第94号法律公告)


临时区域市政局已订立命令,将马鞍山运动场、上葵涌花园、大埔船湾临时高
尔夫球练习场、汀九花园及青敬路花园,拨作区域市政局辖区內的公众游乐场
地。

《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
《1999年更正错误令》(第95号法律公告)


此命令更正不同条例、附属法例及决议所出现的多项打印错误。此命令不拟对
任何受影响条文的效力作出修改。


立法会秘书处
助理法律顾问
何莹珠
199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