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立法会LS211/98-99号文件

1999年6月25日立法会內务委员会会议文件

1999年6月11日在宪报刊登的附属法例
法律事务部报告


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日期 1999年6月16日
作出修订的限期 1999年7月14日(若议决延期,
则可延展至下次立法会会议)

《雇员补偿条例》(第282章)
《1999年雇员补偿条例(修订附表2)令》(第146号法律公告)


此命令在可获得补偿的职业病的列表中加入两种职业病,即腕管综合症和退伍
军人病,并分别就此两种职业病指明受害人须从事的行业、工业或生产程序的
性质,以及最起码的受雇期间。

此命令亦--
  1. 扩大手或前臂的腱或相关腱鞘的外伤性炎症的职业病至包括手肘;


  2. 在与职业性哮喘病有关的可刺激或敏化呼吸系统的物质的列表中加
    入"任何其他在工作期间吸入的敏化物质"。

《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第509章)
《1999年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修订附表2)令》(第147号法律公告)


此命令对主体条例所订须予呈报的职业病列表作出修订,修订的內容与上一项
目(第146号法律公告)所作的修改一致。

《银行业条例》(第155章)
《1997年银行业条例(根据第2(14)(d)作出的宣布)(第2号)公告1999年(修订)公
告》(第148号法律公告)


此公告修订主体公告,将"八达通"卡的非核心使用范围扩展至--

  1. 香港国际机场內的公众收费电话所提供的电话通讯服务;及

  2. 任何运输处所、运输工具或香港国际机场內的公众收费电话所提供
    的图文传真、电子邮件及电子数据传送服务。

议员可参阅财经事务局于1999年6月发出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吸烟(公众卫生)条例》(第371章)
《〈1997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1997年第93号)1999年(生效日期)公
告》(第149号法律公告)


此公告指定1999年7月16日为修订条例尚未实施的余下条文(第11(a)及12条除外)
开始实施的日期。

根据修订条例第1(3)及(4)条的规定,上述第11(a)及12条分别由1999年12月31日
及修订条例制定日期的第二周年日起实施。

修订条例于1997年6月制定,目的是引入若干措施,以管制烟草产品的使用、售
卖及推广。

《吸烟(公众卫生)条例》(第371章)
《〈1998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规例〉(1998年第13号法律公告)1999年(生效
日期)公告》(第150号法律公告)


此公告指定1999年7月16日为修订规例开始实施的日期。

修订规例是因应《1997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1997年第3号)(上一项目
已有提述)的制定,对主体规例作出修订。

《商船(安全)条例》(第369章)
《〈1999年商船(安全)(长度逾100米货船的分舱及破舱稳定性)(修订)规例〉(
1999年第99号法律公告)1999年(生效日期)公告》(第151号法律公告)


此公告指定1999年7月1日为修订规例开始实施的日期。

修订规例旨在实施《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在1996年6月4日所作出的
修订。

《旅行代理商条例》(第218章)
《〈1998年旅行代理商(修订)规例〉(1998年第240号法律公告)1999年(生效日
期)公告》(第152号法律公告)


此公告指定1999年7月15日为修订规例第2、3(g)及4条开始实施的日期。

正如有关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档号:L/M(66) to TAR 2/2091/78)所作的解释
,鉴于《1988年旅行代理商(修订)条例》决定结束旅行代理商储备基金,而其
最后阶段的条文亦已于1993年10月15日生效,该3条修订规例原应同在该日开
始实施。

该3条修订规例旨在相应地废除因修订条例的实施而致过时的条文,以及保留关
乎若干尚在处理中的申请的条文的效力。

该规例的目的只是清除有关的附属法例中失去作用的条文,延迟生效日期不会造
成法律问题。

《猫狗条例》(第167章)
《〈1997年猫狗(修订)条例〉(1997年第97号)1999年(生效日期)公告》(第153
号法律公告)


此公告指定1999年6月11日为修订条例开始实施的日期。

修订条例于1997年6月制定,目的是加强对有潜在危险性的或已知为有危险性
的狗只的管制。


立法会秘书处
助理法律顾问
张炳鑫
199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