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立法会CB(1)227/98-99号文件

档号:CB1/PL/G/1

1998年9月25日內务委员会会议文件

由一个事务委员会负责
与香港整体经济发展有关的事项


目的

此文件的目的,是请议员考虑将现时其中一个负责处理与香港经济体系事宜有关的
事务委员会的职责范围扩大,使它负责监察与香港整体经济发展有关的事项。

背景

2.在內务委员会1998年 9 月18日的会议席上,议员曾考虑可采用何种方式,监察与
香港整体经济发展有关的政府政策及公众关注的事项,并确保议员能掌握政府在宏
观经济事宜方面的政策。在研究各个方案后,议员原则上同意应扩大现时其中一个
与本港经济体系事务有关的事务委员会的职责,由该事务委员会负责此项工作。议
员要求秘书处就这个方案拟订有关的实施细节,以供考虑。此外,议员同意在重新
界定该个负责此项额外工作的事务委员会的职权范围时,应尽可能使该事务委员会
的新职责不与其他事务委员会的重叠。

检讨现时与整体经济事务有关的各个事务委员会的工作

3.现时 3 个与经济体系事务有关的事务委员会所处理的政策范畴载列如下:

财经事务委员会 : 银行及金融事宜、证券及期货买卖、职业退休计划、保
险、金银买卖、公司、无力偿债事宜、破产、信托公司
、信托人投资、财经业务的交易、政府的投资及贷款组
合、营运基金、收入及稅务、收费政策、经济分析及地
区财经发展对香港的影响。

经济事务委员会 : 能源、渔农业、航空服务、港口发展、邮政服务、电力
公司及煤气公司的监管、旅游业、气象服务、货运处理
设施、商船支援服务及海洋事务。
贸易及工业事务委员会 : 多边贸易事宜、贸易管制制度、工业发展、保障知识产
权、营商环境及发展、保障消费者及市场竞爭、与贸易
有关的电子数据联通服务。

上述事务委员会在过往3年曾研究的事项大纲,载于附录I至III

建议

4.香港整体经济发展涉及的事项,包括关乎整体经济基础建设、复苏及振兴经济的
策略及措施、加强香港的经济基础因素及竞爭力、金融危机管理、与区內整体发展
相关的香港经济发展等事项。

5.经考虑该 3 个与经济体系事务有关的事务委员会的工作,现建议将关乎香港整体
经济发展的事项纳入财经事务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內。日后该事务委员会应知会及邀
请全体议员出席就一般经济事宜举行的简报会及进行的讨论。在需要处理涉及其他
事务委员会工作范畴的事项时,亦可与有关事务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

6.现建议将财经事务委员会易名为财经及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简称财经事务委员会)
,其修订的职权范围载于附录 IV。倘议员同意,內务委员会主席将于立法会1998年
10月14日的会议席上,根据《议事规则》第77条动议一项议案,以更改现时财经事
务委员会的名称及职权范围。现时并非财经事务委员会委员的议员其后会获得邀请
,以便在1998年10月23日或该日前示明是否加入该个经改变的事务委员会。

征询意见

7. 谨请议员通过上文第6段所述的建议。


立法会秘书处
1998年9月24日


附录I


财经事务委员会研究的事项
(由1995-96年度截至目前)


银行及金融事宜

    — 香港金融管理局的工作计划
    — 按揭证券公司
    — 出售香港印钞有限公司股权予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的影响
    — 中央银行双边回购协议
    — 《银行营运守则》
    — 银行客戶资料数据保密的问题

    — 规管本地发行的信用卡的使用条款对消费者的保障
    — 透过互联网提供的银行服务的监管事宜
    — 近日发生亚洲货币危机后香港银行的财政状况及日后的监管工作
    — 硬币短缺的问题

证券及期货事务

    —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预算案及工作计划
    — 香港联合交易所的市场发展计划
    — 香港联合交易所会员资格的事宜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运作事宜
    — 香港联合交易所理事的利益冲突

    — 杠杆式外汇公司注册及监管事宜
    — 日转期汇及香港外汇市场日后的发展
    — 杠杆式外汇买卖规管制度的检讨
    — H股监管事宜
    — 上市传播机构的股价问题
    — 《适用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注册人或持牌人的管理、监督及內
    部监控指引》的咨询文件
    — 检讨近期股市下挫时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
    — 合理化整理与证券及期货有关的各条例事宜
    — 股票经纪的监管事宜
    — 二三线股股价波动及股票市场波动的事宜
    — 投资者参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的事宜
    — 香港联合交易所交易系统的电脑资料失误的问题
    — 操控市场的情况
    — 红筹股票买卖的监管事宜
    — 中介人的监管事宜
    — 股票买卖停牌问题及所引致的后果
    — 红筹期指买卖的前景及投资者的保障
    — 1987年股灾后设立的"救市贷款"现时状况的报告
    — 正达证券倒闭事件及证券经纪业的状况
    — 检讨恒生指数成分股
    — 期货交易所的拟议自动化交易系统

    — 上市公司进行私有化时如何保障小股东利益的问题
    — 上市公司董事披露其刑事犯罪纪录的事宜
    — 新股发售机制及广安银行事件
    — 公平处理公开发售股份的认购申请

    — 监管基金管理业的事宜
    — 《基金经理操守准则》

金银买卖事宜

— 金银买卖事宜
— 对本地伦敦金市场的监管

退休计划/保险事宜

    — 强制性公积金制度
    — 健康保险业的监管事宜
    — 保险业的检讨

稅务

    — 实地审核及稅务调查
    — 防止避稅措施
    — 稅务局向市民提供的服务
    — 稅务局的工作计划
    — 储稅券的利息问题

公司事宜

    — 对核数师的法定保障事宜
    — 就与物业有关的欺诈行为核实董事名单的事宜
    — 检讨香港的《公司条例》
    — 检控未有提交周年申报表的董事

政府财务事宜

    — 厘订政府服务收费水平的原则
    — 预算案专家会谈(就过渡期的预算案及有关事宜咨询中方的意见)
    — 机电工程署营运基金
    — 政府储备的管理事宜
    — 检讨营运基金的经营情况
    — 注资九广铁路公司兴建西铁事宜

亚洲金融危机

    — 现时围绕港元及香港股市的金融危机
    — 检讨财政司司长运用外汇基金的权力
    — 亚洲金融市场的发展
    — 政府在外汇市场、证券及期货市场采取的行动


附录II


经济事务委员会研究的事项
(由1995-96年度截至目前)


渔农业

    — 兽医注册事宜
    — 为狗只植入微型晶片
    — 管制危险狗只

    — 向受发展计划影响的渔民发放特惠津贴的事宜
    — 渔业发展
    — 发展渔农业的政策
    — 內地过港渔工计划

    — 油麻地果栏的运作引起的问题
    — 将兴建元朗永久批发市场的工程提升为工务计划项目內的甲级工程

    — 对屠宰鸡只作出的补偿
    — 恢复进口活家禽的事宜

港口服务

    — 9、10及11号货柜码头发展计划的进度
    — 10号及11号货柜码头的选址及发展
    — 正在进行的填海工程及青洲卸泥区计划对香港海上航道安全造成影响的问题
    — 公共货物装卸区的管理事宜
    — 港口货运预测
    — 港口服务的最新情况
    — 大屿山北岸的发展研究

航空服务

    — 解决农历新年期间启德机场航空交通繁忙及挤塞的措施
    — 机场管理局的成立事宜
    — 赤𫚭角新机场是否需要兴建第2条跑道的问题
    — 管理及出租新机场零售店铺的事宜
    — 香港航空公司拥有权的更改对该行业及经济的影响
    — 赤𫚭角机场的机场收费
    — 《机场管理局附例》的简介
    — 赤𫚭角新机场延迟启用的问题
    — 新香港国际机场的运作情况

邮政服务

    — 邮政署售卖集邮邮品的安排

能源及公用事业

    — 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管制计划
    — 家用热水及煮食燃料市场
    — 在香港使用共同输送系统供应气体的可行性
    — 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调整收费事宜

    — 石油气运送事宜

    — 中华电力公司:电费调整
    — 香港电灯有限公司调整电费事宜
    — 香港电灯有限公司发展发电设施的建议
    — 香港未来的用电需求和用电需求管理
    — 中华电力有限公司业务改组的影响

    — 家用电器产品的安全标准

旅游业

    — 香港旅游协会:旅客及旅游业研究发展策略报告
    — 政府推广旅游业的政策

注:以上沒有列出事务委员会曾讨论与电讯有关的事宜。


附录III


贸易及工业事务委员会研究的事项
(由1995-96年度截至目前)


国际贸易

    — 在大阪举行的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会议
    — 在新加坡举行的世界贸易组织部长级会议

    — 中国规定来料加工的货物须缴付保证金的事宜
    — 人民币的兌換情况日趋普遍的问题
    — 出售纺织品配额
    — 香港被列入301法案的监察名单
    — 中美贸易关系及其对香港的影响
    — 美国对进口纺织及制衣产品所采取的措施
    — 贸易保护主义

    — 美国延续中国的最惠国待遇的问题
    — 驻华盛顿经济贸易专员就最惠国待遇游说工作的进展报告
    — 有关延续中国最惠国地位及知识产权纠纷的最新情况
    — 美国延续中国最惠国待遇事宜的最新情况

营商环境及发展

    — 贸易通
    — 贸易通的业务计划
    — 公共电子贸易服务
    — 公共电子贸易服务及贸易报关表
    — 在贸易署进行部门事务研究

    — 协助营商计划
    — 街市档位的租金厘定政策
    — 推广商业及服务业
    — 给予企业家的援助
    — 向中小型企业提供的特别资助计划

    — 信贷保证计划

保障消费者及业务竞爭

    — 拟议的外游人士紧急援助基金计划
    — 博览旅行社停业事件
    — 规管旅游业
    — 检讨对外游旅游业的规管机制
    — 旅游业赔偿基金所支付的补偿

    — 食米管制方案

    — 有关公平竞爭的政策
    — 公平竞爭政策:香港经济繁荣的关键
    — 公平竞爭政策

    — 有关预付货品及服务费用的事宜

保障知识产权

    — 香港保障知识产权及香港可能被列入根据美国特别301法案订定的名单
    — 香港的新专利注册制度
    — 有关《版权条例草案》及抗衡水货事宜的简报
    — 《注册外观设计条例草案》的简介
    — 对付翻版活动的执法行动

工业发展

    — 协助工业发展
    — 允许服务行业在工业村营运
    — 拟设的科学园
    — 科学园
    — 有关香港软件业的顾问研究报告
    — 检讨应用研究发展计划及合作应用研究发展计划


附录IV


立法会

财经及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
(简称财经事务委员会)

拟议的职权范围


  1. 监察及研究与香港整体经济发展、财政及财经事宜有关的政府政策及公众关
    注的事项。

  2. 就有关的政策事宜交換及发表意见。

  3. 在各有关政策范围內的重要立法和财政建议正式提交立法会或财务委员会前
    ,先行听取对该等建议作出的简介,并提供意见。

  4. 就由立法会或內务委员会转交,或由事务委员会本身提出的,在各有关政策
    范围內广受公众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及提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