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立法会LS118/98-99号文件

1999年2月26日立法会內务委员会会议文件

1999年2月12日在宪报刊登的附属法例
法律事务部报告

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日期 :1999年3月3日
作出修订的限期 : 1999年3月31日(若议决延期,则可延展至
1999年4月21日)


《稅务条例》(第112章)
《安排指明(毛里求斯共和国政府关于民用航空服务)(双重课稅)令》(第43号法律
公告)


根据《稅务条例》(第112章)第49条,此命令指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政府和毛里求斯共和国政府于1998年7月3日在香港签订的民用航空运输协定第九条
为一项宽免双重课稅安排。

议员可参阅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档号:FIN CR 204/94),以了解有关的背景资料。

《会社(房产安全)条例》(第376章)
《1999年会社(房产安全)(豁免)(修订)令》(第45号法律公告)


此命令修订《会社(房产安全)(豁免)令》(第376章,附属法例)的附表,藉以 --
  1. 更新两艘船只的名称及其中一艘船只的牌照编号;

  2. 更新某些会社名称及会址地点;

  3. 在第5项中删除"警察体育游乐会 -- 青洲康乐中心"及其会址地点;及

  4. 在第5项中加入5个会址,分别为边境区警官俱乐部、入境事务处长官会
    所、香港警察 ?? 大尾笃活动训练中心、房屋委员会职员同乐会及警察
    训练学校警官会所。
关于此命令,并无任何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可供参阅。政府当局就法律事务部的查
询答称,当局并无有关上述会社开始运作日期的资料,而在此命令订立之前,发牌
当局亦无收到该等会社根据《会社(房产安全)条例》(第376章)(下称"该条例")领取合
格证明书的任何申请。政府当局亦已解释,豁免该5个政府会址,符合其使位于政
府房产內的会址不受该条例规限的政策。

《1999年入境(修订)条例》
《〈1999年入境(修订)条例〉(1999年第6号)1999年(生效日期)公告》(第46号法
律公告)


此公告指定1999年2月12日为《1999年入境(修订)条例》(1999年第6号)(下称"修订
条例")开始实施的日期。修订条例的目的如下 --
  1. 把《入境条例》(第115章)中现时与虛假陈述、伪造文件、使用及管有伪造
    文件有关的刑罚条文的适用范围,扩大至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游证及旅游
    通行证;及

  2. 就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在建筑地盘工作订定刑罚条文。
《空气污染管制(油站)(汽体回收)规例》
《〈空气污染管制(油站)(汽体回收)规例〉(1998年第379号法律公告)1999年
(生效日期)公告》(第47号法律公告)

此公告指定1999年4月1日为《空气污染管制(油站)(汽体回收)规例》(1998年第379
号法律公告)(下称"该规例")开始实施的日期。该规例订定油站贮油缸及受管制车辆
须安装汽体回收系统,以回收在卸油期间自贮油缸排出的汽油汽体。该规例亦指明
须予符合的证明程序及测试规定。

立法会秘书处
助理法律顾问
林秉文
1999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