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立法会LS135/98-99号文件

1999年3月26日立法会內务委员会会议文件

1999年3月19日在宪报刊登的附属法例
法律事务部报告


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
省览的日期
1999年3月24日
作出修订的限期 1999年4月21日(若议决延期,则可
延展至1999年4月28日)

《港口管制(货物装卸区)条例》(第81章)
《1999年港口管制(货物装卸区)(修订)规例》(第71号法律公告)


修订规例的主要目的如下--

  1. 引入操作区许可证制度;在该制度下,操作区许可证持有人有权在
    公众货物装卸区(下称"装卸区")或公众海旁进行某些活动,而无须就
    该等活动逐一申请许可证;

  2. 以车辆通行票证取代装卸区票证及停车区票证,藉以简化车辆进入
    装卸区进行装卸活动的收费架构;及

  3. 删除已过时的对"起重驳船"、"起重驳船许可证"及"转载货物许可证
    "的提述。

据经济局于1999年3月16日发出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档号:ECON 6/5061/95
(99)XIII(TC27/96 XI)所述,在装卸区內作业的经营者,现时必须缴付多达7项的
费用,包括在装卸区內贮存货物及使用叉式起重车等费用。拟议修订的作用,是
向每名经营者提供一项选择,即只须支付定额租金以领取操作区许可证,而无须
缴付多项不同收费,便可租用装卸区泊位后面的一块细小土地,进行与装卸货物
有关的各类认可活动。操作区许可证的建议费用为每平方米每月10元。据政府当
局所述,新的操作区许可证制度会令该等经营者在处理业务方面,更易于控制及
更有弹性,但亦会令政府收入每年减少约1,230万元。

新的操作区许可证拟涵盖多项费用,其中包括《港口管制(货物装卸区)规例》(第
81章,附属法例)(下称"该规例")附表所订明,就发出任何未有指明的书面许可的
费用,以及就发出许可证,以准许在不橫过海堤的情况下,将货物装上货柜或从
货柜卸下所收取的费用。然而,发出此等许可及许可证似乎缺乏所需的法律依据
,因为该规例并无明文订明发出此等许可及许可证的权力。此外,按现有的措辞
,有关操作区许可证的新订条文(新订的第7D条),亦似乎并不涵盖政府当局意欲
涵盖的上述两项费用。

政府当局在确认上述的技术性问题后,已同意修订该规例。然而,为免延误实施
该新制度,政府当局已建议藉另一修订规例解决上述的技术性问题,并会透过此
规例引进一个上诉机制,以处理根据该规例发出许可证的事宜。据政府当局所述
,当局预定于1999年6月底/7月初把上述的进一步修订提交立法会省览。在此过
渡期间,本部获悉,就实际施行操作区许可证制度而言,当局不会向在装卸区作
业的经营者收取上述两项费用。

修订规例的目的亦包括以车辆通行票证取代装卸区票证及停车区票证。现行制
度与拟议修订的比较如下:

现行制度拟议修订
所需票证费用所需票证费用
(1)装卸区票证 每小时33元 (1)车辆通行票证--
(2)停车区票证--
(2)停车区票证--
(a)由上午8时至
下午6时
每小时33元
,最高收费
135元
(a)由上午8时至
下午6时
每小时33元
,最高收费
85元
(b)由下午6时至
上午8时
85元 (b)由下午6时至
上午8时
每小时33元
,最高收费
85元

据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所述,政府当局已透过业內的有关团体,广泛咨询在装卸
区作业的经营者的意见,他们均支持有关建议。

此修订规例将由经济局局长以宪报公告指定的日期起实施。

《职业退休计划条例》(第426章)
《〈职业退休计划(更改通知)规则 〉 (1998年第360号法律公告)1999年 (生效
日期)公告》(第72号法律公告)


此公告指定1999年4月30日为《职业退休计划(更改通知)规则》(1998年第360号
法律公告)开始实施的日期。

该规则订定在根据《职业退休计划条例》(第426章)须就以下若干详情的更改向
职业退休计划注册处处长发出的通知內,所须提供的细节及事宜,其中包括注
册计划或获豁免计划的名称、注册计划或获豁免计划的有关雇主,以及注册计
划或获豁免计划的有关雇主的姓名、名称或地址等。

《职业退休计划条例》(第426章)
《〈 1998年职业退休计划(文件认证及证明)(修订)规则〉(1998年第361号法律
公告)1999年(生效日期)公告》(第73号法律公告)


此公告指定1999年4月30日为《1998年职业退休计划(文件认证及证明)(修订)规
则》(1998年第361号法律公告)开始实施的日期。

该规则修订《职业退休计划(文件认证及证明)规则》(第426章,附属法例),规
定某些须根据《职业退休计划(更改通知)规则》(1998年第360号法律公告)呈交
的文件须予以证明。

《职业退休计划条例》(第426章)
《〈1998年职业退休计划(费用)(修订)规则 〉(1998年第362号法律公告)1999
年(生效日期)公告》(第74号法律公告)


此公告指定1999年4月30日为《1998年职业退休计划(费用)(修订)规则》(1998
年第362号法律公告)开始实施的日期。

该规则修订《职业退休计划(费用)规则》(第426章,附属法例),订明就根据《
职业退休计划条例》(第426章)发出的各项关于职业退休计划的更改通知须缴交
的费用为"零"元。

《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
《〈1999年商业登记(修订)条例〉(1999年第3号)1999年(生效日期)公告》(第
75号法律公告)


此公告指定1999年4月1日为《1999年商业登记(修订)条例》 (1999年第3号)开
始实施的日期。

修订条例旨在修订《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藉以对商业登记制度作出更改
,以及简化该制度的运作。

《区议会条例》(1999年第8号)
《〈区议会条例〉(1999年第8号)1999年(生效日期)公告》(第77号法律公告)


此公告指定1999年3月19日为《区议会条例》(1999年第8号)(下称"该条例")
若干条文开始实施的日期。该等条文关乎区议会的设立、区议会的组成和议员
及选举的进行等事宜。

尚未实施的条文关乎废除《临时区议会条例》(第366章)及该条例附表6所载的
若干相应修订。


立法会秘书处
助理法律顾问
冯秀娟
199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