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立法会LS48/98-99号文件
1998年10月23日
立法会內务委员会会议文件
《1998年证券(內幕交易)(修订)条例草案》
法律事务部的进一步报告
议员谅必记得,本条例草案于1998年9月23日进行首读,其后法律事务部于1998年9
月25日向內务委员会提交报告(立法会LS26/98-99号文件)。內务委员会指示本部,
跟进议员提出关于前原讼法庭暂委法官的问题。
2.本部于1998年9月28日去信政府当局,在今天上午接获当局的回覆。
3.当局确实表示,政府的政策是不会将前暂委法官列为可获委任为內幕交易审裁处
主席的合资格人员。至于在回归前的前高等法院大法官的事宜,当局现正征询法律
意见,以决定应如何处理。
4. 倘议员沒有其他意见,本条例草案可恢复二读辩论。
立法会秘书处
助理法律顾问
顾建华
1998年10月21日